2011-12-12 12:04:43嘟嘟

撞到違停車 可依過失比例賠償

撞到違停車 可依過失比例賠償
民法第184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違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此為一般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基礎。
民法第217條第1項規定:「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這就是所謂「過失相抵」的規定。
建議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釐清過失責任及路權之歸屬,雙方再依鑑定結果的過失比例,做為負擔損害賠償責任。而在訴訟前,可向所在地的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若調解不成立,再訴由法院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