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8 07:57:50嘟嘟

政府不公義,人民有權抵抗!

政府不公義,人民有權抵抗!

政府權力來自人民授予,如果政府作為違逆人民意願,公權力並非在保國衛民,反而誤國害民,人民當然有權抵抗!

海基會與海協會將在台中市舉行江陳會談,馬政府將與中國簽下四項協議,人民認為將侵害台灣,對江陳會抗爭、對馬政府嗆聲,就是在行使民主政治的抵抗權。

政治哲學家羅爾斯的「正義論」,楬櫫「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及「做為公平的正義」,以此檢視馬政府的親中政策,根本就是不公不義的產物。

當政府不義、政策不義、制度不義,形成社會不公,人民對政府抗議、對政策反對、對制度抗爭,這是矯正社會不公的必要手段,對民主政治、社會公平都有正面的意義,應當正面看待。

江陳會談及ECFA都是馬政府親中政策的產物,被質疑將出賣台灣權益,在野黨及台灣本土社團發動人民上街頭抗爭,馬政府則高規格保護「中國特使」,出動五千警力,準備大批拒馬、蛇籠等鎮暴工具,不惜封掉國道中港交流道阻絕人民。

愈多的警力、愈多的鎮暴工具、愈限制人民抗議,就愈加凸顯馬政府親中政策的不義,否則,何須視抗議人民如大敵?

封路圈地設禁區,馬政府又把「和平理性」當反制武器,意圖扣抗議民眾「暴力」的大帽子,但是,和平理性是相對的,馬政府親中政策就是不理性、違反民意,政策走向終極統一其實就是投降,當然是非和平的,馬政府不理性看待民意、走的又是非和平的投降路線,有什麼資格談和平、理性?

馬政府如和平理性,就應接受人民抗議訴求,人民當然會和平理性顧台灣;馬政府一意孤行,悍然拒絕民意,人民當然可以行使抵抗權!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阿楨 2014-05-24 08:09:21

正義:邏輯邪21/66

啥是正義 很有爭議
即使抬出《正義論》大師Rawls
也解決不了呆歹灣人的正義爭議

正義原則:一、最大平等自由原則,指每個人都有同等的權利擁有最大程度的基本自由。二、社會和經濟上的不平等應以下列優先順序處理:1、差異原則,指對所有人(尤其弱勢者)都有利。2、公平機會原則,指所有的職位和工作都向所有人開放。
基本自由的具體內容是選舉與被選舉、言論、集會、良心、思想、人身、私有財產、及依法不得任意逮捕和剝奪財產等自由。Rawls雖然認為最大平等自由原則具有優先性,但他並未將之絕對化,他說:「良心自由要因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共同利益而受到限制」。「市民不服從」的使用有以下限制:一、除非基本平等自由受損。二、法律手段已證明無效,抗議及其他方式也無效。三、市民不服從不能破壞正義原則,而是幫助社會正義的實現。

Rawls對自由、效率及平等三者間的辯證關係並未充分處理,原因是他認為弱勢者在理性效率、互不關心、及不妒忌下應會同意差異原則的安排,但事實是人只會自私自利而不會理性。Rawls也未反思到國與國間的不平等,如南北、貧富、第三世界與第一世界!未考慮代間不平等,如負擔前代公債、福利、資源耗費、污染!也無法被追求獨立自主的民族主義或女權主義者所接受,因為他們優先關心的是整體的獨立而非個人的自由人權而已。由此可知Rawls自誇其《正義論》是絕對真理,可適用於任何時代、任何社會,且可反覆地灌輸他人瞭解,其實是一種絕對論心態。

旣然正義也很有爭議,那就靠溝通來解決,溝通理論大屍Habermas如是說:

理想的溝通要有效需滿足以下四個預設:一、可理解性。二、真實性。三、真誠性。四、正確性。唯有如此才能解決資本主義國家(含台灣)的「經濟危機」「合理性危機」「合法化危機」和「動機危機」。

又是一個不能實現、不現實的理論幻想,對弱勢者而言、差異原則和溝通理性都只是優勢者的藉口至是種霸權,弱勢者要的是居住、土地、環境、工作….等權利之絕對自由,這是種信仰、只能感性交心,理性交通不了代溝。

如此非理性啊,難怪呆歹灣人的正義爭議無解,只能靠勢力來解決,只要恃弱為強,便能民粹出弱勢正義!
http://mypaper.pchome.com.tw/souj/post/1327895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