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17 08:41:53嘟嘟

食品營養標示 增攝取量百分比

食品營養標示 增攝取量百分比

〔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食品營養標示將有新的變革!衛生署近來著手研擬新營養標示,除了現行的營養含量,還要加註其佔人體每天應攝取總量的百分比,讓消費者方便並精準地計算及控制飲食的營養攝取。

方便民眾控制飲食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處長林雪蓉表示,國內現在食品營養標示多以食品含量來做標示,例如熱量二百大卡、脂肪十公克、蛋白質十二公克及鈉一百毫克等,民眾無法從這些數據中換算出來吃下這些食品後,已經佔去今天應攝取熱量的百分比,可以再吃多少或是不宜再吃。

以70公斤成人換算

因此衛生署未來在新營養標示「強制標示」部分,將以一位七十公斤成年人一天所需攝取量為標準(熱量兩千大卡,蛋白質六十公克、脂肪五十五公克、飽和脂肪十八公克、碳水化合物三百二十公克、鈉兩千四百毫克),要求廠商加註「每日營養素攝取基準百分比」。

例如一份食品含有的蛋白質是六公克,那麼新標示就會變成蛋白質六十公克、十%,表示吃下這份食品,已經吃了今天所需一成的蛋白質。

又如標示「熱量二百大卡、十%」,就表示吃下這份食品後,也就攝取了一天中需要的一成熱量。

膽固醇含量 也標示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簡任技正許景鑫表示,標示內容項目包括熱量、蛋白質、脂肪、飽和脂肪、反式脂肪、碳水化合物及鈉等,其中碳水化合物將分開為糖及膳食纖維二項標示,也將新增膽固醇的標示。

另目前衛生署給業者營養標示的格式將簡化為二種。

乳品應加註含量百分比

近日來鬧得沸沸揚揚的奶粉標示問題,讓民眾不知喝下的是奶多還是糖水多,衛生署也將在新研擬的營養標示中,鼓勵奶粉業者在產品顯眼處,於成分說明上加註乳品含量百分比。

林雪蓉表示,未來也鼓勵業者在營養成分加註產品易致人體過敏成分,包括蛋、甲殼素及花生等。預計今年底草案即會定案,由於產品包裝需給廠商時間做更改,尤其還有一些涉及國際產品包裝,因此新營養標示最快後年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