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24 07:49:12嘟嘟
小法典 不完全給付
小法典 不完全給付
民法227條第一項: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法官表示,所謂「不完全給付」是指債務人提出的「給付」,不合債的本旨,因此債權人可以行使相關權利。在本案中,賣家黃某交付給買家李某的機車是輛贓車,既然已無法補正,李某自可依民法相關規定向黃某請求損害賠償。(記者王俊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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