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6 11:34:51嘟嘟
賣猥褻光碟 「軟蕊」不罰「硬蕊」起訴
賣猥褻光碟 「軟蕊」不罰「硬蕊」起訴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男子林清發開設情趣DVD店,去年7月被查獲販售「軟蕊」之猥褻DVD 6片,檢察官不起訴處分。10月間在同一地址被查獲3100片「硬蕊」之猥褻DVD,這次被依妨害風化罪起訴。 「軟蕊」陳列需適當阻隔 據悉,林清發在中市南屯區開設「井川情趣DVD、VCD店」,去年7月間被警方查獲6片色情影音光碟,但檢察官認為,從這些影音光碟內容來看,確實出現許多男女性行為之鏡頭、性器官之特寫鏡頭,是屬於猥褻影音光碟片無誤,但是業者在光碟片陳列處有以屏風阻隔、又以布簾蓋住陳列架,有阻隔動作,讓一般人不容易看見,依照大法官釋字617號,上述之猥褻光碟,是屬於「軟蕊」之猥褻物品,有適當安全阻隔則不罰,給予不起訴處分。 「硬蕊」內容均屬性虐待 不過在同一地點,同年10月間再次查獲3100片色情光碟,可是這次勘驗光碟的內容,都是女子被綑綁、滴蠟燭、皮鞭揮打、暴力性交等鏡頭,無藝術性、教育性及醫學性之虐待猥褻光碟,依大法官釋字617號,這是屬於「硬蕊」之猥褻物品,不論其有無適當的阻隔,業者已觸犯刑法235條第2項意圖販賣而持有,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妨害風化罪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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