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23 12:40:03嘟嘟

格陵蘭小檔案

格陵蘭小檔案

●西元10世紀末,移居冰島的挪威人發現格陵蘭,在1261年納為殖民地。1380年,丹麥與挪威聯盟,格陵蘭轉由丹麥、挪威共管。1841年,丹、挪分治後又成為丹麥的殖民地。後挪威與丹麥為該島歸屬問題發生爭執,1933年由海牙國際法庭判歸丹麥。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格陵蘭一度由美國代管,戰後歸還丹麥。1953年,丹麥修改憲法,格陵蘭成為丹麥的一個州,與法羅群島一樣在丹麥議會中擁有二個席位。

●1979年5五月1日起,格陵蘭正式實施自治,成為在丹麥王國名義下一個擁有特殊地位的自治區,但外交、防務和司法仍由丹麥掌管。此後,格陵蘭自治政府和丹麥舉行馬拉松式的冗長談判,希望爭取更多自治權。

●2008年11月,格陵蘭舉行自治公投,投票率高達七成二,其中有七成五以上贊成自治,反對者佔23.57%。公投案通過成為格陵蘭脫離丹麥300年統治,宣告獨立的前奏。公投通過後,格陵蘭自治地位21日起正式生效,成為國際法下的獨立群體。(編譯魏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