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09 11:51:49嘟嘟

馬總統告檢察官 被批一路追殺 馬告到底 綠批雞腸鳥肚

馬總統告檢察官 被批一路追殺

〔記者楊國文、劉志原、林慶川、李欣芳/台北報導〕馬英九總統為了告贏檢察官侯寬仁,發揮過人「毅力」,歷經不起訴處分、不服再議、再議駁回後,馬仍鍥而不捨,再向地院聲請交付審判,此事傳出後,也引起大總統追殺小檢察官之譏,包括民進黨立委和法界都不以為然。

再議駁回之後 馬又聲請交付審判

馬英九是認為檢察官侯寬仁偵辦特別費案筆錄不實而提告,北檢認為,筆錄已由當事人簽名確認無誤,並無不實,予以不起訴處分,馬提出再議,於二月間遭高檢署駁回,全案不起訴確定,但馬仍不願收手,於三月初再委由律師向台北地院聲請交付審判,台北地院發言人黃俊明說,全案仍由法官審理中,尚未做出裁定。

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昨回應:「我是看到報紙才知道這件事,在這個案子,我是被告,不宜對外發表任何看法。」對於馬英九在全案不起訴後,聲請再議駁回後,改以上法院方式緊咬不放,侯寬仁則說,「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以平常心看待。」

侯寬仁平常心 尊重當事人訴訟權

台北地院發言人黃俊明表示,依刑訴法第兩百五十八條規定,聲請交付審判必須經過不起訴、向高檢署聲請再議後遭駁回等兩個先決要件,才能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

黃俊明說,聲請交付審判可視為偵查的延伸,刑訴法並無多久時間必須做出裁定之規定;若合議庭駁回馬英九總統的聲請,則不得再抗告,不過,合議庭如果裁定交付法院審判,被告的一方,即侯寬仁檢察官有權提出抗告。

若最後合議庭裁定交付法院審判確定,黃俊明表示,其效力就視同起訴侯寬仁,全案進入審判程序,屆時法院將開庭傳訊被告侯寬仁或當事人馬英九總統及相關證人出庭。

馬英九特別費貪污案的辯護律師宋耀明說,筆錄記載正確與否,是司法重要議題,也攸關所有被告人權,對於馬英九總統將此案聲請交付法院審判,宋耀明說,「這是原則問題,更是大是大非的事。」

法務部長王清峰昨對此表示,這是馬英九總統的訴訟權益,她完全尊重。

馬告到底 綠批雞腸鳥肚

〔記者李欣芳、王寓中、邱燕玲/台北報導〕馬英九總統對控告檢察官侯寬仁一事,擺出告到底的架式。民進黨昨痛批馬英九有仇必報,對侯寬仁司法追殺到底!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蔡仲禮則表示,馬不是為個人利益,是為了千千萬萬人的權利,馬的立場是,因為這可能發生在很多人身上,不是小事,是司法正義和原則問題,這也是司改重要的部分。

此外,特偵組主任檢察官陳雲南昨進入總統府,蔡仲禮強調,馬沒有與陳見面。至於陳雲南為何進府,和誰談什麼事,也引發揣測。

府:正義和原則問題

黨政人士指出,交付審判只能算是一種救濟途徑,改變結果的希望不大,馬決定走完所有程序,旨在彰顯這不是他的個人問題,而是司法對於檢察官製作不實筆錄的作為,不能縱容。至於馬總統是否會親自出庭,蔡仲禮說,有關法律的問題,將由律師說明;但據了解,馬出庭可能性不大。

馬去年就任後不久,即發表聲明表示為弭平因選舉而撕裂的社會,決定撤回大選時所提訴訟,但不包括控告侯的案子。相關人士說,這些指的是刑事訴訟,在侯案告一段落後,所有大選刑事訴訟都將結束,唯一剩下的是媒體人金恆煒指控總統夫人周美青在美求學偷報紙的民事訴訟案。

綠批王清峰遇馬就轉彎

對馬一再告檢察官,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昨表示,這不是一個好的示範,身為總統,應尊重檢察官、法官的權責,即使牽涉個人利害關係,也應以同樣的態度面對。

鄭文燦說,很顯然地,馬這次展現出有仇必報的態度,不是個雍容大度的總統,而是「雞腸鳥肚」的總統,如今侯寬仁得到這樣的回報,相信其感受是非常強烈的。

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高志鵬也痛批,「馬要藉由追殺侯寬仁來洗門風!」馬藉此表態任內不希望有檢察官起訴他的案子,「法律人都看不下去!」

對法務部長王清峰未挺部屬,只表示尊重馬英九,高也批王是「史上最愛做官的法務部長!」鄭文燦也說,王不能保護部屬的尊嚴,遇到馬就轉彎,顯然是有愧於職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