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21 12:01:12嘟嘟
討債罵不得好死 不算侮辱
討債罵不得好死 不算侮辱
〔記者楊國文、劉志原/台北報導〕催債罵人「你不得好死」,有無侮辱對方?台北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將脫口而出的蕭婦起訴;台北地院法官張文俊認定,蕭婦是一時生氣,才說出此話,並無公然侮辱之意,雖然在道德上不恰當,但與犯罪要件不符,判決蕭婦無罪;此案可上訴。
廖姓債務人之子指控,今年1月24日下午,56歲的蕭姓婦人到家中,向父親催討債務,他因故和蕭婦發生口角,蕭婦竟以「你家的人不得好死」、「王八蛋」、「狼心狗肺」、「喪盡天良」等話辱罵他,對蕭婦提出公然侮辱罪告訴。蕭婦只坦承對告訴人廖某講過「你不得好死」,未說過其他不雅話語,北檢仍將蕭婦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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