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防馬政府的兩場政治騙局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修正案」、「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前者增訂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縣市、直轄市合併改制法源,未來縣市合併人口達一百二十五萬以上,即符合升格要件,後者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規定,未來貪污被告有義務說明其財產來源,否則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此二增訂條文的通過,藍營視為馬英九展現改革魄力,落實競選政見的表現,但檢視法案內容與影響,則不免令人感覺此種改革徒具形式,只圖博取改革的令名,實際上卻在鞏固政黨利益,淪為一種政治表演秀。
馬英九去年贏得總統大選後,國民黨即掌控立法、行政系統,並因擁有提名權,且在同意權上佔席次優勢,等於間接控制了考試、監察系統,遂建構了一種以「完全執政、完全負責」之名,實則為一黨獨大的政治壟斷體系。在此種畸形政治生態下,國民黨幾乎可以為所欲為,加上馬英九又執迷於錯誤的終極統一路線,因此藍營執政十月以來,台灣已被帶向投降中國的毀滅之路。其實,馬政府執政以來,念茲在茲的只是如何實現其終統主張,對內政與振興經濟毫無興致,因此若有改革的推動,皆是虛應故事、虛晃一招,意在騙取民眾的選票而已,並非為了促進民眾權益與國家長遠的發展。
換言之,馬政府所謂的「改革」,根本就是騙局,禁不起面紗被揭開。日前考試院推出退休公務員十八%優惠存款改革方案,但試算結果,卻增加國庫數百億元支出,人民並未減輕負擔,反倒是被改革的對象愈改愈肥,而馬政府對此「改革」仍大言不慚,自鳴得意。當前縣市合併升格與財產來源不明罪之完成立法,更是一場標準馬英九式的假改革真騙局。其中,縣市合併升格,雖然釋出主動權給地方政府,但行政院擁有最終核定權,加上年底縣市長選舉在即,此一條文實已賦予國民黨操控地方選舉與鞏固地方勢力的法寶,因此民眾若將此舉視為改革,未免太過天真。而財產來源不明罪所通過的內容,只是貪污被告必須交代不明財產來源,而非一體適用所有公務人員,加上未溯及既往,顯然是對過去貪贓枉法卻未被發現的貪官污吏大放其水,如此法律如何配得上陽光法案之名?
在馬政府這兩場政治騙局中,縣市合併升格最為粗暴,可說毫不遮掩其司馬昭之心,將增添年底選舉衝突對立的變數。其實,促成國家體質的蛻變,制度改革與國土規劃,乃是重要一環,這種制度基礎架構的打造,本應由上而下,以中央政府的資源與人力,就區域之人口、地方特性、產業,以及地理、歷史、人文、水文與風土民情等,進行專業與整體的規劃,始為長治久安之策。如今卻將一部分的發動權交給地方,無可避免地將陷入民粹與選舉利益的糾葛,使國土規劃與資源配置錯亂,無法發揮效率,地方亦喪失成長動力。復以,此條款無論藍綠皆謂係為台中縣市量身訂作,非僅如此,在選情不利藍營的縣市,行政院所握有的最終核定權正好可以為國民黨的選局發揮神奇功能。譬如核准國民黨選情不利的台北縣及早升格,即可延後選舉,而在國民黨力圖反攻的高雄縣市、台南縣市等,則可以延緩升格的手段,使民進黨陷入苦戰。因而,毋庸置疑,此一條款對國民黨而言,其之作用大矣哉。
總之,檢視馬政府執政以來的改革本質,我們憂心發現,這些打著改革旗幟所推動的政策,無非是站在維護既得利益,以及鞏固國民黨政權的立場。這種馬英九式的改革愈多,既得利益階級就愈壯大,而台灣的民主就愈倒退,改革前景就愈渺茫黯淡,因此我們必須揭露馬政府式改革的虛假面貌,喚起民眾的覺醒,才能防止台灣的沈淪,為台灣保住生存命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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