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國家資源自肥/國立館院合作社 虧錢照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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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歷史博物館年度虧損二十萬,員工照樣分紅三萬七千元。圖為販賣部。(記者趙世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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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海生館T恤售價比一般觀光地區貴,不少遊客認為價格不合乎常理。(資料照,記者郭芳綺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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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度具爭議性員工消費合作社之收支分紅 |
〔記者凌美雪、何玉華、蔡宗憲/綜合報導〕國立故宮博物院員工消費合作社的不合理分紅制度,引發關注,也凸顯長久以來公家機關消合社普遍都對外營業,遊走於法規灰色地帶的爭議。其中無論盈虧都有分紅的陋規,好比公務員拿機關資源經營副業,無本生意還可抽成。
以文化機構來看,立委管碧玲辦公室收集各單位消合社九十六年度結算情形,很驚人地發現,除故宮與屏東海生館年度盈餘高、員工分紅也高之外,包括國立歷史博物館、央圖台灣分館等,竟在盈餘為負數的情況下,員工還享有一到三萬元的高額分紅。
央圖:合作社年底解散
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館長黃雯玲解釋,消費合作社代辦盈餘,去年國有財產局已要求將收益回歸國庫,目前館內消費合作社代辦業務包括自動販賣機、影印機讀者服務及微縮影片。影印機服務去年七月由館方接手,微縮影片合約到年底,合作社年底將解散。
她說,九十六年度總營業額一百七十五萬五千一百廿元,其中微縮影片資料就佔了近一百六十六萬元,主要是日治時期的資料受國外學者青睞,賣得相當好。
海生館:性質不同
海生館代理秘書蕭金康表示,海生館的員生服務社與故宮的情況大不相同,故宮是利用祖先遺產及政府物品做營利行為,而海生館的產品,例如帽子、圖騰、卡通等都是員工利用公餘創意發想的產品,完全是不同的情況。
國家最高文化指導機構文建會,也靠出版品給員工每年三到五千元的分紅。傳藝中心年度盈餘只有七千元,四十九名員工卻各分配到八千元。傳藝中心秘書賴銘仁的解釋是,其內部出版品及代售藝品的相關營運工作,都是由員工兼職經營,八千元其實是一整年的薪資。
史博館:負盈餘非虧損
史博館高達二十萬餘元的負盈餘卻讓員工領了三萬七千元分紅,史博館福利社經理周進智大喊冤枉,她強調,史博館沿襲長達五十四年的福利社制度,每年都須在帳面上攤提歷年盈虧數字。
以九十六年度為例,全年九千多萬的營業額,年度結算時雖出現二十萬餘元負盈餘,卻不代表該年度是虧損的,史博館每年都在三節前召開福利委員會,有賺錢才有紅利。
不過,賴銘仁或周進智都表示,最好的辦法是政府應擬定一套合理的博物館商店法,納入文創重要目標,讓博物館的營收與員工分紅都有合理的遊戲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