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3 11:03:10嘟嘟
改嫁媽媽有存款 貧生失補助險輟學
改嫁媽媽有存款 貧生失補助險輟學 原列為低收入戶的夏同學(右)因生母改嫁後有存款,被取消低收入戶資格,台北市議員許淑華(左)昨質疑社會局從嚴解釋社會救助法,使夏同學生活陷入困境。(記者林恕暉攝)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某技術學院一年級夏姓學生父親失業、母親改嫁,半工半讀送披薩度日,原列為低收入戶,因母親有存款遭社會局取消資格,使他繳不出這學期五萬餘元學費,議員昨天痛批台北市政府從嚴解釋法令、淪為弱勢殺手,使貧苦學生有輟學之虞。
北市社會局社工科長童富泉表示,由於當事人年滿二十一歲,無須母親撫養,他母親的動產存款才會被計入家戶所得,社會局已派社工訪視,會設法補助五萬元學費,但無法補助他每月一萬七千元生活、就學、房租津貼。
夏同學說,三歲後未看過媽媽,「就算現在媽媽站在面前,也認不出來」,父親失業、身體不好,在披薩店打工半工半讀維持生計,低收入戶補助今年突然取消,這學期註冊繳不出學費,很擔心唸不下去。
陪同出面的議員許淑華說,社會局不應從嚴解釋,他們私下詢問內政部社會司官員,也認為可引用社會救助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以「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或「因其他情形特殊,未履行扶養義務,致申請人生活陷入困境」,不要把改嫁多年的母親列入計算範圍。
李建昌、黃向?議員指出,台北市政府社會局今年有一千一百五十三人被取消中低收入戶資格,市長郝龍斌發食物券時說「一個都不能倒」,現在變成「一個一個倒」,相當諷刺,建議社會局應重新審視被取消中低收入戶資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