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15 10:44:57嘟嘟

200萬背包落在銀行 尋回少了51萬 遺忘物和遺失物差別

200萬背包落在銀行 尋回少了51萬

卡新示範側背包包。(記者詹士弘攝)
涉嫌取走背包的嫌犯黃彥銘。(記者鄭旭凱攝)
黃彥銘彎腰拿走卡新的背包後,接著背上背包就轉身離開。(記者詹士弘翻攝)

〔記者鄭旭凱/雲林報導〕雲林科技大學語言中心南非籍老師卡新,13日在台灣銀行斗六分行辦理買匯後,竟把一只裝有6萬美元(約200萬餘台幣)的黑色背包遺留在銀行櫃台下。拿走背包的男子黃彥銘14日晚間歸還背包,但堅稱他只拿走6900美元現鈔。

警方昨晚將黃嫌依竊盜罪嫌將全案移送。警方調查,根據卡新(Cassim,33歲)的說法,他在台灣沒有開戶,因台幣不斷貶值,存在銀行又沒利息,13日下午1時許,他帶著身上還有的台幣現鈔前往台銀斗六分行買美元和美元旅行支票,加上他原先有的美元和旅行支票,共有1萬5000美元(約51萬台幣),旅行支票則是4萬5000美元,這些是他在台灣教書9年所存下來的家當。

遺留在銀行櫃台底下

卡新兌換後又向櫃台員詢問了一些如何理財的事,結果卻把裝著全部財產的黑色背包,遺留在櫃台底下。

卡新表示,他在離開台銀後約15分鐘,才想起自己的背包忘了拿,他趕回銀行,卻已不見背包,銀行透過監視系統發現下一位買賣外幣的男子黃彥銘(28歲),拿走卡新的背包後左顧右盼緊張的離開。

卡新向斗六警分局報案,警方和卡新多次以電話聯絡黃彥銘,黃彥銘承認拿走背包,原約定13日晚間歸還,但卡新在斗六派出所等到晚間9時都等不到人,且電話也打不通,14日上午卡新打通後,雙方再約定昨天下午6時在台銀斗六分行歸還背包,結果由黃彥銘的黃姓友人(30歲)帶著背包前來歸還,警方則現場埋伏逮人。

僅承認拿走6千9美金

警方調查,黃某歸還的背包內,只有數十張百元到千元、總值4萬5000美元旅行支票,由於旅行支票卡新已全部簽名,無法提領,而1萬5000美元現鈔則已不翼而飛。到了晚間8時許,擺地攤營生的黃彥銘到案說明,原本堅持背包內只有以紅包袋裝著的旅行支票,沒有美元現鈔,到了晚間9時才承認拿走其中6900美元,並已在當天下午拿到台銀虎尾分行換成台幣,部分錢還債,其餘的則打電玩花掉。

警方昨晚仍漏夜偵辦中,將依竊盜罪嫌將黃彥銘移送法辦。

遺忘物和遺失物差別

男子黃彥銘「拾獲」南非籍英文老師卡新裝有大量美元現鈔和旅行支票的背包,並取走部分現鈔花用,由於黃彥銘取走的是「遺忘物」而非「遺失物」,警方將全案依竊盜罪移送,而非侵占罪。

遺忘物和遺失物的不同在於,丟失物品的人仍清楚的知道失落的物件是被自己放置在何處,只是暫時鬆弛持有,隨時會回頭拿取;遺失物則是已經不知被自己丟失在何處。雖然「竊盜罪」和「侵占罪」的刑度最重都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警方仍要依涉案情節,依刑法相關罪章移送。(記者鄭旭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