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9 20:07:04店小六

全球醫學已公認二.同性戀不是病

二. 家庭因素

佛洛伊德派的學者將同性戀歸因於兒童時期的壓力,特別是一個強勢、過度保護的母親配上一個軟弱、無力而又有敵意的父親,會使得男孩缺乏對男性形象的適當認同。依心理學家Bieber和其同事的研究(1962),

認為以下原因使男性成為同性戀者:

缺乏對父親的性別認同(sexidentify),而對母親過分依賴。
母親表現出對其他女性的不信任,而把這種情緒移轉給兒子。
周圍有太多的女性,如:母親、姊姊、姑姑、阿姨等,使該男孩的思想言行都傾向於女性化,而習慣於女性的行為模式。
父親希望生個女兒但生的卻是兒子,因此有意無意地把他教養成女孩。
一個經常被父親輕視責罵、被貶損了男子氣慨的兒子。
雙親對性都有恐懼感,對性有強烈排斥;在這種家庭裡成長,使孩子對性產生了歪曲約觀念,因此成長後不易適應異性戀的生活。
做母親的過分寵愛兒子,造成母子間異常的情感連結太強,使做兒子的相信:世界上沒有任何人比得上他的母親,足以成為他的配偶。
造成女同性戀的原因卻不同

失去母親未必會造成同性戀,但不穩定的家庭環境、父母不和則會影響。
女性有情緒受創的經驗:例如被強姦,或被賣為雛妓,認為自己無法與男性相處、缺乏安全感,認為自己和男性相處會不勝任、不相信男人、或痛恨男女間的關係。此外,部分女權運動者也有因敵視男性而出現同性戀行為的例子。
母親讓女兒有畏懼做女性的感覺,或父母強烈希望她是男性,並安排明顯的男性性別社會化經驗。
 

三. 心理動力因素

一個人如何發展他的內在心理自我(intraPsychic),對其性取向和性認同有明顯的影響。一個人的性別體認包括:性別認定(gender identity)、性別固定(gender stability)和性別一致性(gender consistency)(張春興,1989),同性戀者的主要問題是性別認定出現問題。由於生理的需求和親子的互動,嬰兒至兒童期經由大人的接觸、撫育和照顧,逐漸發展出對自己身體的基本態度,並培養出對自己性別取向的整合及整體認識。正常的情況是:他或她明瞭自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也接納自己的性別,並扮演合適的性別角色行為,但同性戀者在這方面的發展有了障礙,不能符合一般人的期望,未能扮演與原來生理性別一致的社會角色(Gadpaille,1989)。

從整合的觀點來考量,性偏好可能來自重複扮演自己小時受侵犯的經驗,也可能學自電視等媒體所播映的性偏好行為。隨著年齡增長,人們會從社會化過程中評估那種方式較可能實現也較能被社會容許。對大部分人而言,性偏好的需求在社會壓抑下,逐漸轉變成一種性幻想,而學會用正常性行為來紓解性需求。但對有偏好性行為的人來說,他們也有正常性行為的能力,平時性偏好行為可以被控制或壓抑、隱藏起來;只有在壓力下或內心衝突發生時,特別會出現這些偏好的性行為。

 
以上是過去醫學的研究過程
但現在同性戀已早不屬於精神疾病
所以不要隨變說同性戀的朋友是有病或罪喔!
不然可以告你毀謗名譽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