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2 14:59:47hildajt152u06

司改抉擇 妨害名譽除罪化

英翻瑞典文語言翻譯社

【綜合報道】司改國是會議第五分組昨接頭「微罪除罪化」等議題,針對最重兩年刑責的妨害名望罪,認為濫訴等景遇嚴重,抉擇除罪化,改以民事訴訟保障名譽權,但引爆各界正反定見,曾挨告獲不告狀的藝人黃錦雯叫好示意:「法院有太多重大案件,波折名望是最眇乎小哉的翻譯」但也有人憂慮打官司要錢且費時,會釀成「有錢人不怕告,而窮漢恢復不了信用」。



名嘴 周玉蔻 否決
經紀人代回應:「教育下一代胡說八道不消負責任嗎?」
藝人 蕭敬騰 否決

昨分組會議時,會商到波折信用訟事易被拿來「以刑逼民」,藉刑事訴訟索金錢補償、息爭,委員之一的《今周刊》社長梁永煌分享經驗,指曾因報導遭當事人控訴波折信用罪,附帶民事求償一億元,此舉猶如「恐嚇」,梁自稱沒輸過訟事,但但願能保障新聞自由並紓解訟源,將妨害名望罪除罪化。若是有錢人透過找律師要求鉅額賠償,對被告危險反而更大,恐對輿論界造成更嚴重的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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