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95學年度調漲學雜費聲明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highfight/、http://youth.ngo.org.tw)
【發稿時間】2006/7/10
本聯盟7月2日至教育部陳情抗議,表達「反對高學費,反對教育商品化,課徵企業紅利稅專款專用於教育」等訴求,現場因警方執法不當,除造成發言人游湧志遭夾傷無法動彈當場送醫外,還有多名學生亦遭程度不等的夾傷,已分別到醫院驗傷在案,本聯盟對警方及教育部的責任將追究到底。且針對教育部「95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審議結果之說明」,本聯盟表達最嚴正的抗議,並提出「反對95學年度調漲學雜費」聲明如下:
一、廢除以「物價指數年增率」作為學費調漲漲幅的標準
繼往年教育部以「彈性調整學雜費方案」,把學校現金結餘率﹙即盈餘﹚低於15%當作學費調漲的標準,依該標準有五成以上的大學可合理調漲學費,簡單來說,教育部是以各校的盈餘作為調漲學費的標準,亦即以各校的利潤為考量,將教育當作商品來販賣。今年教育部更史無前例的把「物價指數年增率」作為學費調漲漲幅的標準,美其名是為配合蘇揆將今年物價漲幅維持在2%以下,但以「物價指數年增率」這種成本概念來計算學雜費調漲幅度,是將教育商品化、市場化來經營,以學校立場而言,不僅無法達到各校對成本利潤的要求,站在學生及家長立場來看,更是「一條牛剝兩層皮」,學生家長同時要承受物價上漲及負擔高學費的雙重壓力。而且近來工資縮水、物價飆漲、國民所得下降日益嚴重,如依「物價指數年增率」的標準,可預見未來的學費將年年飆漲。這種將學校及學生家長對立起來的學費調漲標準,可見教育部居心叵測,因此,我們要求廢除以「物價指數年增率」作為學費調漲漲幅的標準,真要當作標準,也應該當作學費「調降」的標準。
二、徹底實施「就學貸款」相關承諾
教育部高教司長陳德華針對本聯盟訴求做出回應,允諾如下:「一、降低就學貸款利率;二、延長就學貸款還款年限;三放寬就學貸款項目;四、建立銀行回饋機制。」。教育部未針對「反對教育商品化,課徵企業紅利稅專款專用於教育」作出具體回應,本聯盟除表示遺憾外,並要求教育部應徹底實施「就學貸款」相關承諾。因多年來,面對民間反對高學費的聲浪,教育部不思解決教育經費來源及相關教育結構問題,卻一再以「就學貸款及相關助學措施」的小恩小惠企圖混淆視聽、模糊焦點。本聯盟認為,教育部既無力解決教育結構問題,然在其引以為傲、大肆宣傳的「就學貸款相關助學措施」的政策上,仍未能真正保障學生權益,反有圖利特定銀行財團之嫌。是以,上述高教司長的承諾,是教育部該做而未做的,從現在起,本聯盟要求教育部從「就學貸款相關助學措施」徹底執行起,再繼續往「反對教育商品化,課徵企業紅利稅專款專用於教育」的政策方向邁進。
三、「課徵企業紅利稅專款專用於教育」才能根本解決高學費問題!
反高學費運動不是一場為了幾百元、幾千元討價還價的消費者運動,而是一場關乎社會公平正義的階級運動。企業既然享有優質勞動力所帶來的高額利潤,自然必須負擔勞動力在受教過程的教育訓練成本,才是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做法!總之,高學費問題並非貧窮問題,而是賦稅不公、偏袒財團、教育商品化與社會結構的問題。本聯盟不只是關注學費漲不漲的問題,教育經費來源的結構才是我們真正關注的方向,所以我們提出「課徵企業紅利稅,專款專用於教育」的訴求,惟有解決「錢從哪裡來」的問題,才能真正解決教育經費不足的困境。
★我們的訴求:
1. 九五學年度學雜費不調漲
2. 沒收趙駙馬財產,專款專用於教育
3. 降低就學貸款利率,延長還款年限
4. 反對高學費、反對教育商品化。
5. 課徵企業紅利稅、專款專用於教育。
6. 失業工人子女學費全額補助。
7. 推動世界反高學費日。
【發起團體】反高學費行動聯盟
【參與團體】新世代青年團、南亞台染工會、南亞樹林廠產業工會、南亞林口廠產業工會、南亞工三廠產業工會、人性空間諮商工作室、土城自然景觀保護協會、永續台灣文教基金會、反對米酒不合理漲價行動聯盟、台灣資本論研究會、南亞林口二廠產業工會、南亞泰山纖維廠產業工會、同志伴侶協會、小山托兒所、台灣電力工會、台鐵工會、台灣環保聯盟、台北縣政府技工工友產業工會、綠色陣線、台灣生活黨、台北市教師會、桃園縣教師會、自主工聯、工人民主協會、……(持續增加中)
【新聞聯絡人】0930100207、0930977038 游老師
【傳真】02-22971201、E-mail:fight_0702@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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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薪水每年高達八千億元】
http://www.nownews.com/2002/12/26/10844-1392311.htm
http://person.miaoli.gov.tw/doc/%E4%BA%BA%E4%BA%8B%E8%A1%8C%E6%94%BF%E4%BD%9C%E5%93%81%E8%BC%AF/pdf/Cbok.pdf
(第三十六頁)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顯示,軍公教人員薪資給付在二000年為八千八百六十六億元,占政府消費比重為七一.一 %,是政府消費中最龐大的支出項目。
【軍公教退撫債務超過八兆四千億新台幣】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dec/27/today-o5.htm
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首次政府官員公開承認退撫負債不含中央級教育人員,高達八兆四千億 。
★社會福利預算支出
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FM/091/FM-B-091-021.htm
在380元的每人可分享的社會福利支出中,一般的民眾僅約有150元的福利支出,約有七成左右是集中在軍公教人員的支出上。
★子女教育補助
http://www.nownews.com/2003/07/15/91-1483434.htm
公教人員子女從國小到大學,都可享有近乎學雜費全額的教育津貼:。公立大學每生每學期可補助 13600 元、私立大學每生每學期可補助 35800 元)
★假期
http://www.hcvs.hc.edu.tw/per/new_page_67.htm
事假:5~7天(不扣薪)
病假:28天(不扣薪)
婚假:14天(不扣薪)
產前假 8天 (不扣薪)
分娩假 42天(不扣薪)
★各種補助
http://www2.nsysu.edu.tw/person/law/common/lc25.htm
★結婚補助(二個月薪俸額)
★生育補助(二個月薪俸額)
★直系親屬喪葬補助 (3~5個月薪俸額)
靠....有膽就在那邊抗議嗎!!!!不知道什麼事也跟抗議團體鬧政治....你們搞什嗎阿....我都無法了解....你們抗議有效果嗎...而且扁政府在那邊高興...你們都錯了!!!馬政府成功啦@@@@....幹...還不接電話嗎....靠靠靠
★公教人員死後配偶子女還可繼承領一半退休金:
http://163.29.105.99/intranet/people/mota90.htm
撫慰金係指支領月退休金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死亡時,由其遺族所支領一種照顧給付。一次撫慰金,以其核定退休年資及其死亡時同等級現職人員本俸額暨退休法之一次退-休金計算規定,計算應領之一次退休金為標準,扣除已領之月退休金,補發其餘額,並加上另發給同等級現職人員六個基數之撫慰金(即一年的本俸),其無餘額者亦同。-遺族為父母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者,如不領一次撫慰金時,得按原領月退休金之半數,改領月撫慰金(父母配偶給與終身、未成年子女給與至成年)。
【軍公教18%利息到2015年將年支出1000億台幣】
http://epochtimes.com/b5/6/10/26/n1499244.htm
(10/26/2006 中央社)
朱武獻表示,截至去年為止,中央與地方補貼百分之十八優惠存款利息達新台幣六百億元,台灣銀行補貼二百億元,共八百億元,預估二零一五年將達高峰,補貼金額超過一千億元,政府財政負擔沉重。
【軍公教18%利息將持續到民國137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dec/18/today-fo4.htm
(2006/12/18 自由時報)
根據政府統計資料,如果放任軍公教人員的十八%優退方案維持現制,不採取任何改革措施,最保守估計,到民國一百三十七年止,政府總計須支付的優惠存款差額利息金額將達二兆三千八百餘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