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4-13 23:55:34moon

數位化思潮



(圖片來源:網路)
繼傳播革命第三波(資訊)後,數位科技便不斷快速發展,迅速改變傳統傳播型態,大眾媒介更多元且呈現不同的面貌,充斥於生活中,資訊隨手可得,形成資訊社會化時代的來臨!也因各媒介之特殊性及使用特性,所以資訊未能有效的整合及全面普及,而形成所謂的『數位落差』,而現今有一技術能將電信、媒體、廣播、電視、電影、資訊、電腦及網際網路等相關產業均交互運作及整合,這股風潮已由歐美先行投入研究及漸漸成熟,開始蔓延至全球,勢必將形成另一波革命:數位時代的來臨!而數位化勢必將對我們生活與生產模式均產生重大的影響及衝擊,不論是文化面或經濟面都將面臨改變,且數位化所帶來的多媒體整合,更加速了社會資訊化的腳程,其是將拉近城鄉差距?還是形成更嚴重的數位落差?數位化所帶來多媒體整合趨勢,將會帶給消費者更便宜消費選擇?還是造成另類媒體壟斷?廣播及電視數位化後,傳播品質變優及頻譜更多,產生頻譜該如何有效的分配?而頻譜多後,是否如我們樂觀的期待:將有更多的頻道容納更多元的節目及多元論壇的可能?且加以促進更民主化的社會?還是新瓶裝舊酒?這將是數位化帶給社會矛盾的論述及可能,是該去探討及待解決的!

而觀看目前台灣的數位廣播(DAB)及電視之現今及未來發展,數位廣播將採取歐規(Eureka 147),與目前的台灣廣播系統不相容,這無疑對台灣電器業造成衝擊但卻也有另一商機的產生,如目前台灣已投入數位廣播接受機的研究,且有相當的成果出現,這是商機!但對於舊有的收音機及電視生產的產商,政府該思考如何加以輔導及促進其研發及轉型,這是社會及經濟的問題,且當數位接受機能大量生產時,價格才有可能降低,消費者也才願意購買,數位廣播、電視的目標也才能一步步實現,這是一體兩面的問題,急待政府解決!如溫科長對推展數位廣播電視產業的策略所言:避免各製造廠商個別投入研發,付出龐大成本,及獎助接收機製造商,推出價廉物美,具競爭力之品牌,使我國成為DAB接收機的製造王國!這無疑是未來一個龐大的經濟市場!

而廣播及電視在台灣是十分普及且滲透性極高的大眾媒介,當數位接受機大量生產及普及後,也就是當廣播及電視完成數位化後,還會有數位落差的問題嗎?如單以台灣做為探討:透過數位化整合後,資訊反而以更輕便易取得的方式送達每戶人家,以往網際網路資訊時代時,電腦操作較為繁雜且不普及,而數位化的時代是將這些大眾媒介整合為一操作平臺,形成多媒體整合,透過電視供閱聽眾選擇擷取,若以台灣電視機的普及率來看待未來數位電視的發展,數位落差的問題也許會因數位電視普及化而消失的,但這前提條件是數位電視便宜且大量生產的情況下,如完成數位電視的普及,相對的也拉近了城鄉的距離,反而不需透過其它硬體的建設,便能迅速的達到資訊普及的情形,當然不能以台灣的情形推論『數位落差』的論述,如以第三世界看全球數位化的發展,『數位落差』仍是存在的,且數位化後可能更形成嚴重的差距。

而廣播、電視數位化後所多出的頻譜,是否真能實現更多元節目及論述的可能呢?以台灣目前製作節目的能力、財力及廣告的收益市場來看,較難實現這可能,且目前的有線節目加無線節目已達到濫觴的情形,如再加上數位化後所加上的頻譜能容納更多節目時,而這些節目是會分割廣告市場的,而廣告為電視及廣播的主要收益,試想:業者會再花心血於開播新的節目上嗎?加上民眾的收視習慣,儘管數位化後多出頻譜能容納更多節目,但民眾不一定需要這麼多節目,量多不代表多元,有時反而使節目走向惡象競爭,在量與質間,質反而是民眾們所追求及樂見的,所以反而潛藏另一憂慮(量多質差)!但頻譜如以出租給有心業者或有心人士,也許真能實現多元的節目可能!或許可另做思考:多出的頻譜公共化,以公有財方式免費或收取極少費用,提供給民眾或公益團體做節目或其它服務,或許真能實現多元論壇的可能,市民社會因此來臨!或是無線電台將之走向公共化,有線電台私有化,而其它頻譜部分私有化部分公共化,以達到合理的資源分配及競合,這些問題仍待大家一起思索及政府擬定相關配套來加以解決頻譜及資源之有效及合理的分配。

而數位視訊之整合真能打破廣播電視系統之垂直壟斷?帶動數位內容流通且維護消費者權益嗎?要實現數位化首要條件是財力,而台灣有財力者是企業集團,如東森,且看目前台灣影視媒體現況,仍是部分企業集團擁有及壟斷情形,而數位化後是否能全面洗牌或實現完全競爭市場的情形?而優惠消費者?若單以財力條件論來看:要實現完全競爭是不可能!但如何讓投入數位化發展的企業相關集團,達到有效的競爭,這就能部分實現不完全壟斷及價格競爭的情形,而消費者將能在這競爭下享受便宜及有競爭力的商品!

隨著網際網(Internet)與數位影視的結合而產生e時代廣泛的新服務,如電視機的購物、遊戲、銀行服務、金融服務、社區資訊等。數位內容的內涵包羅廣泛,包括虛擬實境、影像聲音、文字圖像、互動遊戲、多媒體影視及網頁等,需求來自不同領域及環境,從生活到休閒,從虛擬到寫實,開創了多種極具商業化潛力的服務及便捷的生活,數位化後也增添了『資訊儲存』與『資訊處理』的功能,而流通於多媒體整合上資訊,其智慧財產權該如何維護?這也是另一問題,盜版是否為因此更加猖獗?影響創作者之權益呢?網路購物將會改變人類的消費文化嗎?而網路上的問題(隱私、安全)是否會因數位化後而結束還是延燒至電視、廣播呢?這些都是隱憂。

但數位化是具有太多的好處,且是世界潮流,這是無法擋的一波改革,如今日美國報資深記者Kevin Maney在1995年所出版的書所言:
Megamedia來了!「大媒體潮」正式向世界報到!AT&T、IBM、迪士尼、微軟、SONY和SEGA即將成為「同業」,資訊高速公路已然啟航,有線電視、電腦軟硬體、娛樂產品、遊戲多媒體及電子通訊業都將統合到同一條跑道上競賽,引爆商業世界有史以來最大的戰爭,「性格」與鈔票將決定這齣戲碼的贏家與輸家,未來幾年內,重組我們生活的媒體新世界即將展開。
而台灣也正預示了此媒體數位化發展的現象,而我們是否準備好擁抱科技面對資訊化社會的來臨,這波改革將為我們生活、文化、社會帶來怎樣的衝擊?是更好嗎?

有句話將科技化詮釋的很美: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或許可以樂觀的看待這波數位化的改革,因問題會發生,但也能防範於未然及想辦法解決或平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