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本《竹書紀年》二卷
《竹書紀年》係晉武帝咸寧五年[1],汲郡人不準[2]盜發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塚,所得竹書七十五卷,其中《紀年》十三篇是也。武帝詔荀勖撰次,[3]其事責付秘書丞衛恆(?-291),恆即書家衛瓘之子,死於八王之亂,佐著作郎束皙(261-300)續成之,初稱《紀年》,是為晉本。出土事見杜預(222-284)〈《春秋左傳注》後序〉及《晉書‧束皙傳》。預作《春秋左傳注》嘗引注,唐修《左傳正義》,又取束皙、劉炫語為疏,攜王事,與預注頗有出入。
《隋書‧經籍志》有:「《紀年》十二卷﹙汲冢書并《竹書同異》一卷﹚」[4]兩《唐書》皆有:「《紀年》十四卷﹙汲冢書﹚」《新唐書‧劉子玄傳》其子貺:「嘗以《竹書紀年》序諸侯列會皆舉謚,後人追修,非當時正史。」子玄即劉知幾(661-721),卒於開元元年,時晉本猶存也。《竹書紀年》之名,似亦由此起。
學者以北宋《崇文總目》(1034)無《竹書紀年》之目,謂其書亡於五代間,然其前編《太平御覽》(984)尚得引述,其後修《新唐書》(1054)亦有著錄,其書應亡於宋室南渡。
﹝明﹞嘉靖中,范欽(1506-1585)天一閣傳刻二卷本,或稱「今本」以別於十餘卷之晉本,實則輯佚之明本也。其書有﹝梁﹞沈約注,多引約《宋書‧符瑞志》,學者尤以為偽。《四庫全書總目》(1783)謂:「自明以來,流傳已久,姑錄之以備一說,其偽則終不可掩也。」又於﹝清﹞惠棟(1697-1758)〈《左傳補注》提要〉稱:「引《竹書紀年》補杜預之闕,不知汲郡古文,預所目睹,預既不引,知原書必無此文,未可以後來偽本證其疏漏。(案:書中屢引《竹書紀年》,蓋未及詳考《今本》之偽。)」[5]是疑其書,遂不信其文。
其後,﹝清﹞朱右曾(1799-1858)輯佚成《汲塚紀年存真》,近人王國維據之作《古本竹書紀年輯校》,復就明本作《疏證》,證其非晉本。然學者有就明本與《輯校》互校,謂明本敘述不同輯佚,正見明本之真,說亦有理。[6]元、明二史〈藝文志〉無錄,《清史稿》錄《竹書紀年》十種,皆對明本作校注考證,蓋新學案也,臚列如次:
《竹書統箋》十二卷。徐文靖撰。
《竹書紀年集證》五十卷。陳逢衡撰。
《考定竹書》十三卷。孫之騄撰。
《竹書紀年校正》十四卷。郝懿行撰。
《校正竹書紀年》二卷。洪頤煊撰。(煊,從火宣聲)。
《竹書紀年集注》二卷。陳詩撰。
《竹書紀年校補》二卷。張宗泰撰。
《考訂竹書紀年》十四卷。雷學淇撰。
《竹書紀年義證》四十卷。雷學淇撰。
《竹書紀年補證》四卷。林春溥撰。
晉本《竹書紀年》雖佚,其內容散見唐以前著述,《晉書‧束皙傳》稱:
「其《紀年》十三篇,記夏以來至周幽王為犬戎所滅,以事接之,三家分,仍述魏事至安釐王之二十年。蓋魏國之史書,大略與《春秋》皆多相應。其中經傳大異,則云夏年多殷;益干啟位,啟殺之;太甲殺伊尹;文丁殺季歷;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壽百歲也;幽(厲)王既亡,有共伯和者攝行天子事,非二相共和也。」[7]
蓋武帝以汲簡付秘書校綴次第,皙在著作,得觀汲簡,故能言其要略,特標出其與經傳相異處。杜預平吳後,得見汲簡,其太康三年所撰〈《春秋左傳注》後序〉曰:
「始者藏在祕府,余晩得見之,所記大凡七十五卷,多雜碎怪妄,不可訓知。其《紀年》篇起自夏、殷、周,皆三代王事,無諸國別也。唯特記晉國,起自殤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莊伯。莊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魯隱公之元年正月也,皆用夏正建寅之月爲歲首。編年相次,晉國滅,獨記魏事,下至魏哀王之二十年。蓋魏國之史記也。」
西周下接晉事,起自晉殤叔,晉亡獨記魏事,述全書結構也。又曰:
「《紀年》又稱殷仲壬即位,居亳,其卿士伊尹。仲壬崩,伊尹放大甲於桐,乃自立也。伊尹即位,放大甲七年,大甲潛出自桐,殺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奮,命復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左氏傳》:『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無怨色。』然則大甲雖見放,還殺伊尹,而猶以其子爲相也。此爲大與《尙書敘》說大甲事乖異,不知老叟之伏生,或致昏忘;將此古書,亦當時雜記,未足以取審也。爲其粗有益於《左氏》,故略記之,附《集解》之末焉。」
亦言汲簡與經傳、史書相異處。
明本語多截段,支字片言,輯佚拼湊之跡也。所記四夷君長,堯二十九年春:「僬僥氏來朝,貢沒羽。」《史記》有僬僥氏,《集解》引韋昭曰:「僬僥,西南蠻之別名也。」漢時西南夷也,或謂在今緬甸境。
又記舜九年:「西王母來朝。」周穆王十七年:「王西征昆侖邱,見西王母,其年西王母來朝,賓於昭宮。」西王母者,見《山海經》及《列子》《莊子》,本青康藏高原一族酋也,今則神化矣。
又舜二十五年:「息慎氏來朝,貢弓矢。」息慎即肅慎一聲之轉,東北夷也。
又夏帝仲康六年:「錫昆吾,命作伯。」帝芬三十三年:「封昆吾氏子于有蘇。」帝廑四年:「昆吾氏遷于許。」帝癸二十八年:「昆吾氏伐商。」三十年:「商師征昆吾。」三十一年:「商自陑征夏邑,克昆吾。」昆吾,顓頊曾孫陸終之長子,其地在今山西安邑,或謂在河南濮陽、或謂許昌,即帝廑時遷都也。
又夏帝芬十六年:「洛伯用與河伯馮夷鬥。」帝泄十六年:「殷侯微以河伯之師伐有易。」河伯當在黃河邊之族,洛水在今陜北,疑河伯在河套。
又帝孔甲元年:「廢豕韋氏。」帝昊元年:「豕韋氏復國。」武丁五十年:「征豕韋,克之。」豕韋相傳祝融之後,居今河南滑縣。夏之衰,昆吾、豕韋相繼為伯,凡此皆太古部族也。
其中,齊太公行年,記自商王受(紂)三十一年,「西伯得呂尚,以為師。」商王受立五十二年而亡,又歷周武王十七年、成王三十七年,至康王六年記:「齊太公薨。」所歷凡八十二年。〈齊太公世家〉稱:「蓋太公之卒,百有餘年。」又稱:「呂尚蓋嘗窮困,年老矣,以漁釣奸周西伯;或曰太公博聞,嘗事紂。紂無道,去之。游說諸侯,無所遇,而卒西歸周西伯;或曰呂尚處士,隱海濱。」計太公之遇西伯,當不少於四十歲,則其卒年必在一百二十歲以上。若《孟子‧盡心上》稱:「太公辟紂,居東海之濱,聞文王作興,曰:『盍歸乎來!吾聞西伯善養老者。』」以歸老為言,則太公逾一百三、四十歲矣。若如世傳太公八十釣渭水遇文王,其薨則當在一百六十餘歲,稗官野語,恐不足據也。上古幽杳,歲紀不明,今人作“歷史年表”,往往自西周共和元年起(前841),此事卒難考證,惟《紀年》說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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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賈〈謎一般的姜子牙〉2022年10月24日
[1] 出土之歲,《晉書‧武帝紀》作咸寧五年,〈衛恆傳〉作太康元年,〈束皙傳〉作太康二年。﹝清﹞雷學淇(1814進士)《竹書紀年義證》:「竹書發于咸寧五年十月,帝紀之說,錄其實也。就官收以後上於帝京時言,故曰太康元年,束皙傳云二年,或命官校理之歲也。」
[2]《廣韻》:「不:弗也,又姓晉書有汲郡人不準盜發六國時魏王冢得古文竹書今之汲冢記也,甫鳩切,又甫九甫。救二切。」音浮。
[3] 前註《晉書》〈荀勖傳〉頁802下。
[4]﹝唐﹞魏徵等撰《隋書》(臺北:藝文印書館景武英殿本)頁488下。
[5]﹝清﹞惠棟《春秋左傳補注》(【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畫】線上圖書館錄浙江大學圖書館藏影文淵閣《欽定四庫全書》)頁4。(E:V1/3,10/162)。
[6]【壹讀】〈今本《竹書紀年》史料價值之爭〉,2018/07/24,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7]﹝唐﹞魏徵等撰《晉書》(臺北:藝文印書館景武英殿本)頁977-979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