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5 16:34:32南山子

46.明堂制度在臺

46.明堂制度在臺

  陽明山中山樓,政府遷臺後,藉國父百歲冥誕之名,於五十五年十一月十二日落成,終戡以前,為國民大會選舉總統之所,取三代以來明堂之意也。其前數武,俗稱圓講堂者,效天壇也。蓋國家權力象徵,故郵票、紙鈔,每合以為圖騰傳播之。

  《禮記‧明堂位》稱:「昔者周公朝諸侯于明堂之位:天子負斧扆南鄉而立;三公,中階之前,北面東上;諸侯之位,阼階之東,西面北上。」云云,又稱:「明堂也者,明諸侯之尊卑也。」此以明堂為朝諸侯序禮儀之所也。又稱:「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踐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諸侯於明堂,制禮作樂,頒度量,而天下大服。」此以明堂為布政號令之所也。至曰:「大廟,天子明堂。」者,即《尚書‧甘誓》所謂:「用命,賞于祖。」者也。

  合此三者,知古明堂者,依太廟以朝諸侯、布政令、論賞罰之所也。臺灣以原住民最醇古,而皆有青年會所,如鄒族曰「庫欛」,撒奇萊雅族曰「達櫳」者,所以教育青年之所,即古明堂之遺意。明堂即今之禮堂,今民主政治,不可序昭穆,故無太廟也。 

(附圖:張一兵《明堂制度源流考》西周圓頂廳堂建築復原設想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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