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4 22:03:29晃惠&Julie Liu

「奉兒女之命」

       那天一群朋友聚餐後在聊天,蘇梅很低調地宣布即將娶媳婦。幾個朋友紛紛提起,好像不曾聽她說過兒子交女朋友的事,她才坦承因為「生米已成熟飯」,也就是說兒子是要「奉兒女之命」成婚的。她邊說邊覺得很不好意思,朋友們就勸說:「時代不同於從前啦,這樣豈不是縮短了妳日後等待做祖母的期間嗎?」蘇梅聽了好像顯得輕鬆些。

        談到「奉兒女之命」,大夥兒就開始七嘴八舌地回想到從前,有的喜帖都會印著「我倆奉父母之命、因媒妁之言,即將於某月某日結婚……。」曾幾何時,早已反過來是「奉兒女之命」而結婚的。其中有人認為,在生育率低到令人擔憂的這個世代,年輕人如果願意結婚、懷孕甚至於養育小孩,就值得家長們感到欣慰的。

        沒想到張瑜另持不同的看法,她說如果新娘子未婚懷孕;但是男女雙方的心態並不夠成熟,婚後既沒有改善,也不懂得要用心地經營婚姻,倒是常常吵吵鬧鬧的。到頭來若是離了婚,反而讓年幼的孩子成為單親兒童。他們接下來成長過程中的艱辛景況,就是目前社會上處處可見、常常發生的不幸事件,真是不勝枚舉而令人慨嘆。所以她主張為了下一代,包括後代子孫的幸福著想,家長們不但要努力經營婚姻,作為孩子的好榜樣,更要耳提面命、曉以大義,給予孩子們該有的品格教導,也就是正面的生命教育,好讓他們長大之後不僅會渴望要結婚、成家和養兒育女,並且夫妻都願意盡心盡力地互相體諒、彼此扶持。她說即使有很多因素造成家庭的分裂,然而離婚率居高不下,無論如何對於孩子心靈的傷害,總是難以想像的嚴重。

        曉月同意張瑜的見解,她分享有個新名詞叫著「目睹家暴兒童」,就是親眼看見過父母親爭吵打架的孩子。讓人感到非常捨不得的是,當雙親在法院訴求離婚時,兒女就成為所謂的「目睹家暴兒童」,居然被帶到法庭作證,真是情何以堪!根據評估,有不少恐婚的適婚青年男女,是來自於單親家庭。因此曉月也認同家長們應盡可能地讓孩子們健全地成長;否則,對於單獨撫養孩子的家長來說,各方面都會是相當沉重的負擔。

        吳笛接著感歎「奉兒女之命」的背後,其實也隱藏著某些人生命中的無奈。她舉一個親戚阿秀的故事為例~阿秀成長在重男輕女的農村家庭,從小感覺不到家裡的溫暖。國中畢業後就離家去外地,在髮廊當學徒學得好手藝;可惜二十歲時草率地結婚,卻是遇人不淑,先生是個好吃懶做的人,又嗜賭成性。她辛苦賺來的薪水省吃儉用地,都被他拿去還賭債還不夠,日子過得非常辛苦。她忍無可忍的尋求離婚,寧可獨自帶著兩個小孩,幸而慢慢地走出困境。記得那時候有人勸她再嫁,但是她顧慮到兩個孩子未來的命運,而不想讓他們被人稱為拖油瓶,所以堅持不要再婚。

        就這樣,阿秀終於把兩個孩子順利地扶養長大,正想鬆一口氣時,她的女兒不幸因被男朋友強暴而懷孕,使得她既傷心又生氣;偏偏她的女兒竟然為了腹中的胎兒,決定嫁給那個男朋友!這樣的抉擇讓阿秀更是加倍的傷心又生氣。所以吳笛說,早年阿秀因為「奉兒女之命(運)」沒有再嫁;而她的女兒卻是「奉兒女之命」亂嫁。

        這樣的際遇雖然曾經讓阿秀難過到幾近崩潰;幸好靠著信仰的幫助,她早已領悟到「木已成舟」的事實,懂得要饒恕,也就能夠釋懷了。12-3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