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0 22:11:18hfyz

國際法正是恰恰證明台灣主權獨立

  按照國際法的基礎來講:
  
  清政府馬關條約明言"台灣永遠割予日本"
  
  中華民國政府聲稱繼承清政府,所以在繼承老母雞領土時,也繼承了一狗票帝國主義條約--馬關條約也是。
  
  日本敗給美國之後,從未有任何具文說"台灣歸還中國",國民黨軍隊的入台,法律上只是代理聯合國接收台灣這個"日本戰區"(可參麥克阿瑟對蔣介石的命令,對,就是命令!)。
  
  所以,從1945年到1494年匪黨敗退據台之前這段期間,中華民國實無、以後也無統治台灣的法理基礎。
  
  蔣敗退來台後,在歷史事實上大作手腳不講(台灣及至日本投降,都還是日本領土,何來成為"中國戰區"???)。之後的中日合約,日本也僅止於聲言"放棄對台灣的一切主權行使權力"而已,而這,也就是臺灣主權未定論的來由。
  
  從以上事實可以推知,從日本投降撤軍以來,沒有任何外來的主權政權有合法統治台灣的法理基礎(硬要說的話,也只能是美國)。台灣打從馬關條約就"永遠割讓日本"了,中華民國都沒有統治台灣的國際法基礎,號稱繼承中華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當然就更沒有了。
  
  
  哈哈,中國人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國際法正是恰恰證明台灣主權獨立不屬於中國的最有力證據,竟然被中國人拿來說嘴張揚,實在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