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04 02:13:43Heysweet

一個留英女生的日記(16) 我醉倒了!

我醉倒了!

英國年輕人最常做的娛樂,第一便是上Pub與朋友聊天或到舞廳跳舞(go clubbing),第二則是在自家舉行dinner party,不論是那一種方式放鬆心情(Chill out),都跟酒脫離不了關係!英國政府及酒商做過調查,發現英國年輕人花在買酒的費用,佔所有開銷之冠,平均每人一個月花至少台幣五千元以上買酒。為什麼英國年輕人這麼愛喝酒呢?因為他們需要靠酒壯膽,才能紓解工作或課業的壓力。

我的樓友納夫及蕾納塔,因為很久沒有跟好友碰面,在搬進宿舍的第一個夜晚,就邀請他們的好友在房間內聚會,而我這個異國陌生人,也在他們的邀請名單之中。當納夫敲我的房門時,我真的不敢相信,這群英國學生主動邀請我參加他們的私人聚會。根據許多台灣學長姐的說法,雖然英國人很禮貌和善,不過他們不會真心想跟我們打交道,也就是說,我們只能跟他們表面哈啦,無法真正打入他們的社交圈。

男主人納夫大方的獻出他的私人珍藏,調了荔枝水果酒請我喝,因為味道甜蜜爽口,我不知不覺貪杯了,喝去他半瓶昂貴好酒。納夫的房內煙霧迷濛,除了喝酒,大家還猛抽煙,而且滿口三字經,fxxx來fxxx去的。平常他們絕不是這個樣子,因為這是他們私人聚會,所以他們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我發現自己的英聽能力在此時幾乎零分,聽不懂這群英國人在說什麼。在學校上課時,英國同學跟我們這些老外聊天時,知道我們學的英語都來自教科書的標準用語,所以他們都會用正式英語跟我們交談,可是他們彼此之間講話時,就不會這麼文謅謅的。
 
就像我們跟自己好友打屁時,都會用一些次文化用語或流行用語,如用「抄飯」表示做愛,用「機車」取代某些髒話。納夫及蕾娜塔看得出來我插不上他們的談話,所以適時地問我一些問題,如過去在台灣做過什麼工作,為什麼想來英國唸書,唸些什麼之類的,讓我免去傻笑的尷尬。喝到半夜二點時,我就不行了,於是提早告辭,隔天早上起床後,我口乾舌燥的,原來喝酒後,身體會大量缺水(dehydrate),所以在喝酒時,最好補充水份,才不會在隔天「失聲」。

在英國,要去go clubbing之前,年輕人出門前都要喝很多酒。原因有二,第一是為了「暖身」,放鬆心情,待會兒在舞廳時才放得開大膽跳舞,或有勇氣跟陌生人調情,泡美眉吊帥哥。第二是也是為了「暖身」,需要靠喝酒來取暖。英國氣候嚴寒,可是大家去舞廳時,都不願意帶外套出門,男女都穿得很少,特別是女生,穿得跟台灣檳榔西施一樣輕薄短小,因為到了舞廳,如果請舞廳幫忙保管外套,要付上台幣至少50元以上的費用,若遺失或有任何問題,舞廳概不負責,加上要排上長長的隊伍放外套,等到回家時,還要再排上一次長長的隊伍取回外套,為了避免麻煩,就算氣溫已降到零下,大家寧願冷死,也不願穿外套出門。
 
我也做過相同的傻事,有一次跟英國美眉史黛西go clubbing,入鄉隨俗嘛,我只好跟她一樣,穿著性感單薄的衣服出門,當然,為了預寒,史黛西逼我喝了很多酒。不過跟台灣同鄉go clubbing時,我們這些怕冷的台灣人,無論有多麻煩,都堅持穿著厚重的大衣出門,而且,我們很少有出門前喝酒的習慣,因為我們不像英國學生買很多酒放在宿舍。

也許因為一個人待在異國的關係,下意識會提高警覺,為了安全,到Pub或club時,我從來沒有喝醉過,總是保持清醒。不像我的英國朋友,動不動就喝個酩酊大醉,然後丟錢丟鑰匙的,醉到不醒人事,隨便一躺就睡了起來。我在舞廳上洗手間時,還真的看到不少英國美眉把門一鎖,就在廁所內睡了起來,任憑友人在門外如何敲門,都叫不醒,把朋友逼急了,連失火了這種話都能說出來,好把裏頭的醉鬼叫醒,把帶她回家,總不能把女生一個人丟在舞廳內,那是很危險的事。在英國,有的地方治安很差,連英國女生都不敢一個人單獨出門,舞廳又是牛鬼蛇神混雜的地方,更要小心謹慎。

不過無論我多謹慎小心,在2002年耶誕節前夕,我破功了。蕾娜塔知道我耶誕節沒有回台灣的打算,早在十月份時就邀請我去她家過耶誕節,她向來都會跟朋友在酒吧迎接耶誕節的來臨。所以耶誕節前夕,我就跟蕾娜塔及她的妹妹艾史黛拉盛裝出門,到酒吧跟她的哥哥丹尼爾及朋友碰頭。酒吧內氣氛熱絡,我身邊又有蕾娜塔等人陪伴,照道理說,我應該十分快活才是。可是蕾娜塔他們談著我所不熟悉的話題,我只能呆坐一旁,面帶微笑聽他們一票好友敘舊。蕾娜塔點了一壺雞尾酒與我共享,因為無聊,不知不覺我喝了三杯雞尾酒,加上出門前蕾娜塔的家人餵了我兩杯紅酒,我已經有點醉意.蕾娜塔見我把酒喝光了,一再問我要不要再點酒喝,為了不讓她為我費心,我自己到吧台點了雞尾酒田納西冰茶.不過實在又夠難喝的,我有一口沒一口的啜飲著,發呆,要不看看手機內的舊留言。

丹尼爾的一名朋友克利斯,突然坐到我身邊說:「你覺得無聊吧?」我很高興他的坦白,我帶著歉意回答:「是有一些。」克利斯繼續問:「你在台灣時耶誕節都做些什麼?」我說:「跟你們一樣,也是跟好友一起上Pub或Club玩。」克利斯說:「哦,那你一定覺得跟我們在一起很無聊囉。」我笑而不答。事實上,跟他們在一起並不無聊,如果我跟他們混熟一些,也許我就能夠加入他們的談話,但是我跟他們沒有過去,只有短暫的今夜,實在很難在短時間之內產生共鳴。善解人意的克利斯開始跟我找話聊,他問我喝什麼酒。我跟他抱怨我的雞尾雞難喝得很,他說他的啤酒也很難喝,於是我們兩個便交換酒喝。最後,在克利斯的鼓勵下,我不但喝完我那杯恐怖雞尾酒,也把克利斯的啤酒喝個精光。

因為把酒喝光了,克利理到吧台又點了酒,他還點了另一種口味的雞尾酒請我,讓我受寵若驚。因為在這裏,年輕人都各喝各的,很少請別人,除非他跟你交情好得不得了。我飲著這杯酒,心情不知不覺放鬆起來,因為我身邊有蕾娜塔三位兄妹保護著我,克利斯等人又是他們認識多年的好友,我完全不用擔心遇到壞人,可以很放心的買醉。但是下一秒,我就覺得不對勁了,我告訴克利斯,我去club時,常常看見很多人喝醉了,便在Club內睡了起來,我總是不能理解,可是現在我能理解這種感受,因為我也想睡覺了。說完話,我居然就倒在他的肩膀上睡覺了。

蕾娜塔兄妹三人並不曉得我醉到不醒人事,據說直到克利斯把我抱到一個長椅上休息,他們才驚覺這個台灣友人已經掛了。回家後,丹尼爾把我扛到三樓,當我躺在蕾娜塔的床上時,我突然醒來,不過並不是酒醒了,而是難受到想吐,艾史黛拉急忙叫她媽媽快點拿臉盆,但是沒等到臉盆,我就吐了,幸好,垃圾桶內丟著一個塑膠袋,我也能在昏迷的狀況下,就著塑膠袋吐個一乾二淨。吐完後,我又再度進入夢鄉。第二天酒醒後,看到任何酒精,我都覺得很噁心,完全不想沾染任何酒。不過,若不是有蕾娜塔等人在我身邊,我想,我永遠都不可能有機會在異國,嚐到當醉鬼的滋味。而且,這個是我生平第一次喝醉,在耶誕前夕,在英國,於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