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03 15:10:41Henry˙宗漢

新型流感 舊醫療險(87/9前)將不理賠

■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世界衛生組織最近不斷提醒,新型流行性感冒可能爆發大流行,衛生署疾病管制局預定在12月中旬,公告新型流感為法定傳染病。壽險公司表示,民國87年以前的醫療險保單,將法定傳染病列為除外責任,如果保戶擔心自己保障有缺口,可以考慮要不要重新投保新的醫療險保單。

目前衛生署所公布的法定傳染病,共有三、四十種,新型流感以往並非法定傳染病,如果保戶不小心感染而住院,舊的醫療險保單可以理賠。但在被列為法定傳染病之後,舊醫療險保單恐怕就無法理賠。

法定傳染病是否應該列入醫療險的保障範圍內,以往有不少的爭辯。在87年以前的醫療險保單,法定傳染病為除外責任,主要考量到法定傳染病的傳染力強、疫情不容易控制,壽險公司如果理賠,一旦發生大流行,壽險公司財務將無法負荷。

不過,87年9月,財政部頒佈新的醫療險示範條款,將法定傳染病列入保障範圍。主要是因為現在的醫療技術相當發達,法定傳染病不見得是難治之症。舉例來說,例如猩紅熱、恙蟲病等,以現在的醫學水準很容易就可以治癒。

壽險公司表示,保戶現有的醫療險保單如果是87年9月以前所購買,面對法定傳染病,可能會有保障的缺口。

法定傳染病是否該理賠的問題,在去年SARS爆發期間,引起熱烈討論。因為SARS被列入法定傳染病,民眾人心惶惶,多家壽險公司宣布,放寬舊的醫療險保單也可以理賠。不過,例如國泰人壽,就不認為舊保單應該理賠。

部分業者認為,87年以前的醫療險保單未保障法定傳染病,保險公司就應該遵照保險契約的規定,不能因為發生單一事件就任意溯及既往,以免扭曲保險業計算發生率、損失率。

保險契約是一種對等的關係,舊保單計算保費時,並未將法定傳染病的風險包含在內。如果非契約規定的傳染病也要理賠,對其他保戶不公平。

不過,也有業者認為,理賠應該秉持「從新從優」的精神,即使舊保單未保障法定傳染病,但新保單已經更改規定,舊保單應該比照新保單。

除了法定傳染病之外,如精神病、AIDS等疾病,舊的醫療險保單也列為除外責任,但新的醫療險保單則都列入理賠範圍。保戶如果希望保障周全,可以將舊保單解約,換成保障範圍較大的新保單,不過,醫療險保費節節高升,現在的醫療險保單比起87年以前,已貴了很多。

【2004/12/01 經濟日報】

*保誠的醫療險種皆為87年9月以後之"新"醫療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