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02 15:15:13不加.好

《他的女人》Chapter 8︰新移民(上集)

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大批新移民湧來香港定居,與在港的家人團聚。他們的子女入讀附近居住的學校唸書,融合當地的社區生活。由於大陸的教育制度與香港有所不同,特別是英語,香港小一已經開始學習,但在大陸,要唸到小五才開始教授,所以來港的適齡兒童,會比自己國內所唸的年級較低,使他們較易適應。

我入讀小學的第一年裏,已經有兩位新移民與我同班了,她們是兩姊妹,大的叫劍彩,小的叫劍花,她們懂得說廣東話,與人溝通完全不成問題,還說得好過我呢!本來,劍彩在大陸唸小三的,但為了適應本地較高的學習水平,校方建議她由小二唸起。但她們的父母想劍彩和剛剛適齡入讀小學的妹妹唸同一班,互相有個照應,盡早適應學習環境。校方也尊重她們父母的意願,便安排這兩姊妹一起在同一班唸小一了。不過,這個想法於一年後破滅了,原因是妹妹趕不上成績,要重讀小一,但姊姊則可以升上小二唸書。

自始之後,二人就分別在不同班別唸書了。她們父母也無可奈何,難道要成績不夠好的妹妹強硬升上小二,那就苦了她,追也追不到成績,影響她的學習興趣,又或者讓姊姊再重讀小一,那就浪費時間,相比在港同年紀的兒童,已經比人落後了兩年,已經由較低的年級讀起,對她來說已經不公平了,如果不給她升上小二,那就對她太過殘忍了。所以,父母只好遵循校方的安排了。

劍彩的相貎長得不錯,長而幼細的眉毛,感性的眼睛會隨著主人喜怒哀樂而變化,弱不襟風的鼻子,高而瘦弱,站在最前端,奮勇地守護著主人,像絲絹般這樣薄的嘴唇,整天掛著微笑,具有美人般的瓜子面形,潔白的皮膚,再加上她的長長秀髮,就顯得她格外眉清目秀,明艷照人。至於她妹妹劍花的外貎,由於我與她只是在小一時同班,已經記得不清楚。在我一點點的印象中,只記得她長得十分可愛,身高比姊姊較矮,與姊姊的外貎截然不同。

本來以劍彩的相貎,會受到同學們的歡迎,甚至會吸引到男同學和她談戀愛呢!但她反而給其他的同學排斥,不與她玩耍、交談,還對她說「大陸妹」、「鄉下妹」等難聽的說話,甚至說她頭髮有跳蚤。假如和她談話,就當作受到感染,下場就是遭到其他人的「隔離」,防止跳蚤繼續傳染開去。當然,這只是我班的傳言而已,並不是真的,不然,學校停課,全面消毒,回不到學校唸書了。

以劍彩倔強衝動的性格,對此的「攻擊」亦都不甘示弱,也要保護年幼的妹妹,於是,她挺起胸堂,作出「反擊」,先是罵戰,繼而動武,有時要經老師的介入,勸告大家融洽相處,建立友誼,不要歧視國內人士,不要整天吵吵鬧鬧,免損和氣,又勸告劍彩同學不要太過激動,其他人不明白內地的情況才會對你說些難聽的說話,因她比較其他同學年長兩、三年,以姐姐的身份,好好地包容他們,寬恕他們。但假如勸告無效,就要處罰相關學生,才能平息。但當有「導火線」出現時,大家又爭吵不休,你一句「大陸妹」,我一句「香港仔」,老師又再次介入,永無休止。整個小學生涯,常常充滿著「火藥味」。

「戰爭」過後,通常會進入一段冷戰時期,相方不睬大家,還牽涉我這個平時不敢發言的「和平使者」,一定要我表明支持哪一方,我當然投向大多數同學支持的那邊,孤立劍彩,不然,大家都不和我說一句話,我就變得更加孤獨,這時候就慘了。但劍彩也明白我的苦衷,也和我有點交往,甚至當我是弟弟般看待,還常常捻我的臉蛋呢!我只要對她知吾以對,帶有點害怕的感情,其他的同學也不會排斥我,還幫助我趕走她呢!號稱「和平使者」的我,也算是稱職了。

她媽媽知道後,也經常走到校園了解這兩姊妹,尤其是性格衝動的姊姊,勸她不要與其他同學鬥氣,要忍氣,別人說的話就當作「耳邊風」,當作粉筆字抺掉它就算。但她們兩母女的感情好像不太好,當媽媽的說話是「耳邊風」才對。我偶然看見她們對話3,母親講不夠兩句說話,就給劍彩趕走了。可能恨母親是「大陸人」,她一生就要繼承這個永不磨滅,次等的身分,又不知為何要帶她來到香港,給人羞辱,受盡白眼,將原因完全推卸到這位慈母身上。母親只好傷心地離去,希望劍彩長大後會明白,體諒母親的感受。

至於重讀的妹妹,她幸運地遇到一班胸襟廣闊的同學,他們不會把劍花標籤為「大陸人」,對她像普通人般看待,願意和她交朋友,加上她有善和藹的性格,不像姊姊那般的衝動,較容易與人相處。同學們願意對她伸出援手,幫助她適應環境,融入生活圈子。因此,劍花在班裏能夠結交數位親密朋友。於等待上學時、小息時,在校園裏常常三五成羣,走來走去,談天說地,她似乎很喜歡這裏的人和事,很愉快地過著校園生活。這樣,母親對幼女的擔心反而沒有比長女那麼多,偶然看一看就行了。雖然劍花要重讀,不能與姊姊繼續升讀,是一件憾事,但反而得到姊姊沒法想得到的友誼,可算是因禍得福了。

由於收新人數不太理想,到了小五,上、下午校宣佈合併,以便適應下一學年的全日制課程。與此同時,幾位與大眾相處不來的同學,轉向孤立無援的劍彩身邊,連同上午校兩班被遺棄的「孤兒」,合共十多餘人,組成「聯盟」,在課餘時,大家相約一起玩耍,傾訴心事,抒發被排擠的感受,同病相連,團結一起,我也替她們高興,終於夠人數跳橡筋繩了。

到了畢業前夕,突然想起劍彩將來會適合從事哪一種行業,以她的成績,不會成為醫生、律師、公司總裁等要求學歷高的專業人士,加上她不太勤力,將來的學業成績也沒有大太的進步。當銷售員、客戶主任等直接面對顧客的行業,以她的性格,必定會趕走客人,做不出半個月,老板肯定會解僱她。做一些體力勞動的工作,也似乎不適宜女兒家去幹活。

想前想後,也只好做「一樓一鳳」了,即是個體戶經營色倩生意,因為在一個住宅單位內只有一名妓女。據香港法例第200章117條:任何處所由超過二人主要用以賣淫用途即可被視為「賣淫場所」。任何人管理、出租、或租賃賣淫場所都可被撿控。為逃避法律負任,而發展出只有一名妓女賣淫的一樓一鳳,是香港的「特產」。(資料來自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我自己不懂的)

這類行業不需要任何學歷,只要外表看得上眼,身材頗好,不過瘦,也不太肥,拋下傳統的道德觀就行,適合劍彩這類人去做,而且很多「同鄉」加入這一行,還做得不錯,攢了很多錢。所謂「同聲同氣」,交朋結友已不成問題,而且可以很快找到門路,生意滔滔,衣食無休。

當我三、四十歲,仍然單身的時候,突然有點生理需要,想光顧「一樓一鳳」的服務。站在門前,那扇門緩緩地打開,眼前見到一個很熟悉的臉孔,翻查腦海裏的記憶,才認得出這位是久遺的劍彩小姐,她也要望多一會才認得出我,或者我要介紹自己才知道,因為我帶多兩隻眼去街了,較難認得出小學時的我。久別重逢,肯定有很多的說話要說,但說話只是其次,身體語言才是重要。「交易」完後,她或會以朋友價收取服務費,甚至免費。這種喜悅真是難以用筆墨所形容了。

當然,這個職業選擇的意見沒有說給她知道。不然,她會對我說︰「不是全部來港的新移民也從事這種不道德的行業,你簡直是歧視我們,」,然後或會打了我一頓,以後不睬我了。但連自己也不知道那時候怎會有這樣「奇想」,或者受到當時電視電影對新移民所描寫的情節,和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吧!

幾年前,我碰到了劍彩,不是在「一樓一鳳」的地方,而是於某間UA戲院工作,我的預言也不會這麼的靈驗吧!她正在執行觀眾進入戲院前撕掉票頭的工作,她真的認不出我,我上前介紹自己她才知道。她已經不是從前那般的貎美如花了,臉上長滿了暗瘡的紅印,臉部也漲了很多,可能因工作壓力,影響新陳代謝的正常運行所致,我也要看多幾遍,才可以肯定是劍彩同學,隨同的朋友也稱讚我「好眼力、好記性」。後來,看完電影後,在我的朋友慫恿下,我禮貌地拿了她的行動電話號碼,也順道互相問候大家的近況。但始終我沒有打電話給她。所以現在沒有她的最新消息了。

當我鼓起勇氣打電話給她時,希望她的行動電話號碼沒有變更,可以與她聯絡起來。

P.S 小四暑假前夕,淦婷同學突然告訴給老師知道,她在國內的姊姊,終於申請到在香港定居,下一個學年,會考入這間學校唸書,希望與姊姊同班,兩姊妹重遇相聚。什麼……又多一位新移民?
雲中傲 2009-04-25 15:14:18

既然人家都已經「從良」了,你在街上再踫見她時扮作不認識好過,可能人家也不太想踫見你這個嫖客,難道將來人家有兒有女有丈夫的時候你還上前大聲介紹自己是她以前的甄客嗎?你還在豬朋狗友面前自讚一番自己好眼力,你證明到她是妓女又如何,起碼自食其力,人家的確是妓女,你這個嫖客又比她光彩多少?

版主回應
你似乎曲解本文的意思了,裏面所談述的女主角仍未經得到查實是否曾經從事黃色事業。文中提及到「雞竇」巧遇兒時同學的情節,只是過份嘩眾取寵本的描寫手法,是本人幻想出來的故事,完全實屬虛構。如果對妓女之職業有所冒犯,請你多多願諒本人! 2009-04-25 19:51:40
雲中傲 2007-06-18 15:44:38

你不是吧!以前的舊同學做了妓女你竟然還可以照常光顧她?你不會覺得怪怪嗎?

版主回應
不會呀,反而覺得很親切呢!
我知道你是憑著因為大家太熟識的原因,搞不出這回事出來。但對我來說沒有人與我是情深之交,尤其是異性。如果與我是情投意合,一早就成為情侶了。
2007-06-20 00: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