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0-07 14:19:27觀自在菩薩

垃圾你和我

花卉生產者的心中可曾想過:讓花苗生長茁壯的陽光,也是一種必需的成本支出,雖然它屬於無形的生產成本;海洋補撈或養殖業者心中是否也曾浮現過:要維持或讓漁獲量增加的海洋,更是一筆龐大的無形生產成本。而這些無形成本,是我們向誰要來的?它就應該這麼地被「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嗎?

來自【法新社/華盛頓訊】的新聞報導,刊載於民國91年7月21日的中央日報上;新聞標題是:阿拉斯加氣溫攀高 冰河溶解洋面上升,內容是這樣的:「……假使阿拉斯加的冰河繼續以目前的速度縮小的話,終有一天阿拉斯加的街頭會有人賣冰。……根據美國科學家在1950年至1990年間針對67條冰河所做的研究,阿拉斯加逐漸溶解的冰河已經使得全世界海洋的洋面,每年升高0.14公分。在過去30年中,阿拉斯加氣溫已上生攝氏3度,速度之冠是全球其他各地區的4倍……」看到這樣的報導,真是駭人聽聞,令人心生恐懼!為了咱們的下一代,你若不是環保尖兵,至少也不要隨便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吧!如果你還夠機靈,相信你也察覺出現在的臺灣只要二天不下雨就會鬧旱災,下二天的雨就會鬧水災。天啊!這是我們居住的寶島,荷蘭人當初眼中所看到的“福爾摩莎”嗎?

環境保護重不重要,從剛才所引述的那一段報導您就可以一目瞭然。近幾年來,許多國家為了「經濟與環保孰重?孰輕?」的話題爭論不休,得不到一個定論或法則。我倒想趁這個機會問一問你的看法,你覺得經濟與環保哪一個失去之後,永遠都不可能再回來?如果我沒記錯,最常用來安慰”失財族”的一句話:「錢再賺就有了。」是吧?那麼如果我們用同理可證的方式說:「環保再做就可以有了!」這句話,是要用來安慰哪一個族群的人呢?是活在地球上的我們,還是住在遙遠星球的外星人”ET”?的確,沒有經濟可能就沒有現在,因為當下先要糊口過活兒;但是,沒有了環保你的未來又在哪裡?因為,未來的一切可能早被現在的過度開發給破壞殆盡,一個是急迫影響到現在的民生問題,另一個則正好也是現在迫切要去做到的保護。在你的資產當中,你可曾想過要留什麼給你的子孫?是青山綠水常在的美好環境?還是只有家財萬貫的物質條件?這種需要大智慧的取捨,就是大自然考驗人類的最佳課題。還好,這幾年人類似乎已經”慢慢”在屢次的大自然怒吼和反擊行動之中覺醒,逐漸嗅出「環境保護」的重要性與急迫性。有一句廣告詞兒說到:「天然的雄蓋好!」

既然要確確實實地將環境保護的工作做好,國家應該刻不容緩地擬定一套環保白皮書,依其指示落實到每一為國民的身上,當然公司也不能例外。那麼公司又該如何來做好環保呢?減少事業廢棄物、資源再利用,垃圾分類…等等都是可以著手去做的地方,只要有心想去做好它,就一切OK。而且,有些事業廢棄物在被丟棄時加以拍照記錄,說不定還可以向國稅局申請部份或全額免稅(還是有錢人厲害!)。

來談談我所服務的公司,它是如何要員工一起來配合做好環保工作的。公司不同的部門有不同的垃圾或事業廢棄物產生,如果是一般垃圾或是屬於資源回收類的垃圾,那還比較好處理掉,至少,在下班的時候,清潔車都會定點定時來將它收掉;不過,他們也挺聰明的,因為,有些資源回收類的垃圾,如果不能讓清潔隊員去換錢回來的,他們是不會收而且會丟下一個不收的藉口,讓你啞口無言:「因為你丟的是你們公司自己的『事業廢棄物』,你們要自行處理掉,我們不收!」,多麼冠冕堂皇的藉口啊!好,既然不收,剩下的就有的瞧囉!每個部門自己可得想辦法拿去外面丟掉,即使人手一小包,也要將”廢物”通通消失於無形。不過,這可不是公司用來解決垃圾問題的辦法吧?因為,難免會產生一些大型的事業廢棄物,而公司方面如果能睜眼說瞎話,全然將責任推卸給您的員工的話,那我們除了佩服你之外,更想去告發你。還好,經過十幾次的反應,到最後,公司只好在它的領土範圍之內,but就在緊鄰公司附近不遠處的雜草叢生地(要小心,如果,空地未除草並種些植株的話,也會受罰的喔!),選一塊看起來就像該被丟垃圾的地點,挖了一個小池塘般的凹洞,讓我們的”垃圾壓力”暫時可以被堆在那個地方,呼呼!,而下命令要我們將事業廢棄物丟棄到那兒的,還是我們的頂頭上司。不過,誰知道好景不常,不曉得是公司敦親睦鄰的工作範圍延伸的不夠廣,還是做的不夠澈底;某天傍晚,警衛伯伯看到那一坑垃圾已經堆得有點不堪入目,所以,好心地將它點火燒了一些掉,唉!天不從人願,誰知道好心變成雞婆,沒啥好下場。幾天之後,公司竟然收到別人向當地環保單位檢舉的罰單,而被檢舉的名目是:亂燒垃圾,污染空氣。警衛伯伯不但被上頭罵”擅作主張,自己負責”,而且因此還被扣薪二千元,這冤情向誰訴啊!真不值。不過,這也讓他接下來不再敢隨隨便便亂燒公司的垃圾了(雖然,亂燒垃圾所造成的黑煙裊裊,的確是一件違法事情。)

另外,還有一件事也遭人檢舉(公司究竟是流年不利,還是風水不佳啊?),是有關於在那一個凹洞亂丟事業廢棄物一事。這件事還是因為該處被政府區段徵收變成公有地後,因為,施工單位在施工時,看到公司的事業廢棄物竟被如此的隨意處置,再加上公司方面也沒與上面相關公家單位做好”利益關係”之故,只好再次受罰,而且這次的罰金也遠高於警衛伯伯那一次。這下子,真不知道要扣誰的錢了。偉大的公司啊!扣錢就能解決任何事情嗎?還好,我所工作的部門少有大型事業廢棄物,要不,還真令人擔心下一個被扣薪水的可能會輪到我!但是,我們仍得自己想辦法讓小型垃圾消失在公司之外。而最常被用到的方法,就是趁自己下班的時候,將垃圾帶到有大型垃圾桶的地方丟掉(因為你是在下班後自行丟掉的,所以公司更有理由叫你自己負責。意思就是說:萬一,有事情發生或是遭檢舉的話,幫公司丟垃圾的那個人,活該倒楣,要全權負責,即使公司要被罰鍰,也是從你的薪資中扣掉,誰叫你沒丟好、丟對地方。),或是只好帶回家後,隨著家中的垃圾一起丟掉。

主管撂下一句狠話:」各部門的垃圾自行處理丟掉,如果處理不當遭到檢舉的話,你們自己負責,公司不管!」垃圾不是大家的嗎?公司原本就應該有一套完善的作業流程來處理事業廢棄物,絕對不能因為嫌它麻煩,就想要規避責任,並且將此”權力”全全下放給員工,”縱容”員工自己去處理,這不算是縮頭烏龜的做法?可否讓我知道一下,你的公司又是採取何種方法來處理你們自己的事業廢棄物呢?它合法嗎?

「垃圾處理」,表面上看起來似乎只不過是環境保護工作的一小部份而已;但是,事實上,它卻是重要的不得了。試想一下:如果,我們每天所製造出來的垃圾,一直繼續這樣堆積下去,沒有被適當處理掉的話,不消多久,我們不只要與垃圾爭地,還要進一步考慮到它是否即將威脅到我們的身體健康。相信你也看過電視上轉播颱風過後、大水淹過後、清潔隊放幾天假或是罷工之後,滿街垃圾堆積如山的景況吧!想到這裡,你還能夠冷眼旁觀,坐視它的擴大嗎?請別輕忽它的惡勢力!

談到環保,你一定也想知道現在在我們的台灣境內,倒底成立了幾座國家公園。算一算,截至我寫這本書為止,總共有六座,依其成立時間分別是:墾丁國家公園(七十三年一月)、玉山國家公園(七十四年一月)、陽明山國家公園(七十四年九月)、太魯閣國家公園(七十五年十一月)、雪霸國家公園(八十一年七月)、金門國家公園(八十四年十月)。這六座國家公園,你去過哪幾座?又喜歡哪一座?讓我們換個角度來看這些「國家公園」,有人認為「國家公園」是各國政府向大自然綁標所得來的財產,要不然,政府當局或許還真不知道要從何處下手來保護這藍天綠地的大自然。然而,金錢在大自然眼中卻不是萬能的,它只不過是人類用來贖罪的替代品。雖然,大自然的一部份被人為的買下來保護,但是,每一位國民或甚是活在這地球村裡的村民,我們心中是否能時時惦記著大自然的可貴與它的一去不復返?當然,你也可以不管這些,勇敢地繼續再去與天爭、與地抗衡,只因為你要的強烈理由是:經濟的蓬勃發展與無限的擴張罷了!你可曾幻想過我們的子子孫,可能會因為上一代的錯誤剝奪與不懂珍惜,最後只能活在機械寵物狗,人工機器魚,遙控飛鳥的博物館之中,白癡般地瞭解什麼叫做「人工模擬生物」,這將會是一個天大又不可原諒的世紀笑話。如果,未來有時光隧道的話,那現在的我們與下一代所結下的樑子,還真是多得數不清。別忘了,山水有相逢……

人類生活在地球上,是自然的一部份,更不可能從中抽離,獨自生存下去。我們經常說:現在的我們,正在借用下一代的資產。但是,下一代未來要用的資產現在又何在呢?還得了嗎?我覺得在未來的世界裡,未來人類的眼中,到時候可能連一片綠葉的價值,都要高過”恆長久”的鑽石數千萬倍之多,只因為市場機制中一貫的「物以稀為貴」理論,讓未來的一片綠葉變得如此的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