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07 11:45:30ㄚ賢

教育不該重男輕女

教育不該重男輕女

分類:新聞分享
2008/10/11 10:50

重男輕女 輸掉兒女監護權

中時 更新日期:2008/10/11 04:34 呂素麗/高雄報導

在公家機關上班的洪姓男子重男輕女,經常對女兒大呼小叫,常說「我不要妳了,我只要弟弟,妳去跟媽媽!」,對兒子則呵護有加,洪妻以他的教育方式嚴重偏頗為由,打離婚官司爭取兒女監護權,法官都判准。

這對洪姓夫婦兩人結婚十二年,女兒十二歲、兒子七歲,孩子一直由陳姓妻子在照顧,母子女感情很好。婚後原本感情還不錯,但丈夫染上酗酒惡習後,多次以辱罵及毆打她發洩情緒,她無法忍受婚姻暴力,聲請保護令獲准,丈夫也因傷害罪被判拘役五十天。之後,兩人打離婚官司爭取孩子的監護權。

陳女以丈夫「以重男輕女方式教養兒女」,對兒女有不好的影響為訴求,丈夫還時常打罵女兒,多次咆哮說「我不要妳了,只要弟弟」,造成女兒心靈重大創傷;而對兒子卻百般疼愛,對兒子的身心發展也有不良影響,如果把兒女的監護權交給丈夫,對兒女的未來不好。

法官審酌雙方的經濟狀況,雖然陳女收入不多,洪男收入穩定,但社工訪視,兩個孩子都表明願意跟媽媽住,孩子與媽媽互動佳,與爸爸互動則相當生疏,建議基於孩子最大利益考量,跟著媽媽較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