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20 13:03:12菊梅

~農舍、住宅如何認定?

  農舍、住宅如何認定?
稅務局副局長陳昌墻說,他們拍了幾張農舍照片,經與農業處、建設處協調後做出認定標準,即有庭園造景,有漂亮草皮的農舍,一看就是純住家,就要課稅;存放農具、鐵牛車的農舍明顯農用,就不用繳地價稅。
稅務局依照這套標準清查完,一一通知不符合的農舍住戶得課徵幾百、數千元到近萬元地價稅,只有少數住戶有意見。
陳昌墻說,市區住宅都要課地價稅,郊區農地蓋農舍當住家使用,不繳稅說不過去,他們向住戶說明後,住戶都能接受。
地價稅是按公告地價乘以基本稅率的千分之十,如果符合自用住宅,要在每年9月22日前申請自用住宅,基本稅率可以降為千分之二。⋯⋯
現在農業政策是管地不管人,沒有農民資格認定的問題,所以農舍申請人資格只要滿20歲,設籍2年以上,擁有單筆農地要有0.25公頃以上,便可興建農舍。
另外,土地和土地所有權人要同一人,要是過繼續給子女,就是新農,要再重新起算,2年後才能申請蓋農舍。
而起造農舍還要取得公所發給的農業使用證明書,證明這塊農地有農作經營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