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有學習障礙的學生
尊重有學習障礙的學生
《論家政---施愛與管教的藝術》對有學習障礙的學生進行了分類:
第 一類,晚熟者。就是那些智力發育遲緩一步的孩子,也叫發育不全,“他們缺乏一種叫做髓磷脂的有機物。孩子出生時,身體的神經系統還未裹上一種'絕緣體'。 嬰兒不能伸出手來抓東西,因為從大腦傳出的'電流'—命令,或叫脈衝—還未到達手部就以消失了。漸漸地,一種為白色的物質(髓磷脂)開始將神經纖維包裹起 來,這才使受大腦控制的肌肉的動作成為可能。髓磷脂對神經纖維的包裹從頭不開始,漸次向下,並從身體中央向四肢延伸。……一個發育極為不全的孩子的神 經系統可能還不完備,因為無法勝任讀書寫字這些學習任務。”這些孩子長大以後,就成為正常人,智力正常,甚至超常,愛迪生就是這樣的孩子。
第二類是反應遲緩者。這類學習障礙特徵孩子是屬於智商問題,無法跟上學習步伐。下面是《論家政》中智力商數圖。
《論家政.學習的障礙》指出:“在所有的人中,有一半的人商數都在100以下。”根據圖可知,一般聰明者商數值在110以上,人數佔25%;“正常範圍”智商數值在90-110之間,人數佔有50%;
反應遲緩者商數值70-90之間,人數佔22%;智力遲鈍者商數值在70以下,人數佔3%。 “反應遲緩者在一個重要點上與晚熟者不同:時間不會彌補他的缺陷,到了明年他不會變的好些。”
第三類,未發揮潛力者。就是那些智力好,但是學習馬馬虎虎的人,考試成績不好的學生。他們是由於習慣不良造成學習不良,而習慣又是來自家庭教育,來自家庭環境的熏陶。他們自己很難克服那些不良習慣,學習只能隨波逐流,順流而下。要挽救他們,還是要多鼓勵,少懲罰,努力幫助他們克服學習困難.
尊重有學習障礙的學生,才是真正的義務教育。因為義務教育是國家所有兒童的教育,學生的差異很大,一般聰明者商數值在110以上人數佔25%+“正常範圍”智商數值在90-110之間人數佔有50%=75%,還應當有25%的有學習障礙的學生。
首 先,我看到了希望:教育部減負十條規定1-3年級不考試,採用5分制與等級評價,這是從國家層面尊重學生,尤其是尊重有學習障礙的學生,讓他們在班集體中 有尊嚴的活著,減少體罰,減少歧視,減少了內心的痛苦,對孩子身心健康成長極為有利,更有利於健全人格的養成。政府尊重學生,社會才會尊重學生,教育才會 尊重學生,學校才會尊重學生,教師才能真正尊重學生。我們的未來社會才會有人與人的尊重。
其次,我還要呼籲:嚴禁教師體罰有學習困難的學生,不得使用留級等手段驅趕有學習障礙的學生。教師應該根據有學習障礙的學生的能力給他打分,“我們打分最主要的目的應該是鼓勵在學習上的用功努力。”【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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