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8 09:11:36象山慶

《冥報記》導讀(一)

《冥報記》導讀(一)-淨慶居士

       2004年初,在淨宗書院點校《現果隨錄+見聞錄》之後,又協助修潤《冥報記》+《冥報記輯書》的出版。由於《冥報記》的內容精彩,我去中央圖書館蒐集了相關資料,寫成一篇論文,刊登在專業的學報。如今已過了16年,年紀與經歷讓我對佛法修行的視野與心境又有不同,且搜尋了網路,發現【淨土宗弘願寺】網站張貼了《冥報記》53則故事的白話譯,【淨宗學院】網站也有、影音、有聲書、基礎教育、冥報記,【佛弟子網】也製作了冥報記的佛教卡通……可見此書在佛教界弘法上的普被重視。

       今日重閱此書,另有一番滋味,因此將當年的論文做了刪節與改寫,當作《冥報記》導讀,或许有助於蓮友們易於了解此書的內容。

前言

       《冥報記》被称为「釋氏輔教之書」或「佛教小說」。《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都曾著錄,且不久之後就有郎餘令的《冥報拾遺》,中唐顧況也曾提及;這說明了此書在當時是頗受重視的。

       有學者認為:唐臨編集《冥報記》乃為了教育民眾,他在長期的「司法官」業務中,目睹了無數「罪與罰」的現報,也養成了悲愍之心。因此,在他書中結合了傳統的命運觀、道德觀,及佛教「報應記」,而對大眾得到了良好的傳播效果與社會效益;有人認為這類「釋氏輔教書」是蒐集「向佛菩薩祈禱、懺悔,或念佛、誦經、造像,而有感通靈異之事蹟」的作品,以「記」「傳」為名,為了宣揚佛教的教義與靈驗,令人起信入教。唐代以下這些釋氏輔教書,因其信仰觀念之流布,而發展了民俗性的「勸善書」系統。

       從這個角度看《冥報記》及同類的輔教小說,可說他們所傳錄的,多為個人或集體「經驗的事實」,傳聞的內容是具體活現的,有當事人身歷其境的感動、震撼,也有對他人好言相勸的熱誠、悲憫,宗教情感在這些簡單的敘述(見證)中流動,提供了共同的資訊,可說是教眾同修的內部教材,因彼此信心的充實、及經驗的印證,而肯定其價值。如《觀世音應驗記三種》的序文,傅亮:「以所憶者,更為此記,以悅同信之士云。」張演:「即撰所聞,繼其篇末,傳諸同好云。」陸杲:「益悟聖靈極近,但自感激。信人人心有能感之誠,聖理謂有必起之力。以能感而求必起,且何緣不如影響也。善男善女人,可不勗哉!」其寫作(傳述、紀錄)來自於信仰者的感恩與真誠,乃教徒之間,信仰的交流、互助,關乎心靈的安頓與生命的救濟,是現實而嚴肅的。從宗教之立場:一、為了啟信民眾而寫,而非取悅於文人。二、以「傳述事實」為心,不及文飾。三、直陳「見、聞」,皆有憑據,不敢「妄語」虛構也。傅亮、張演、陸杲等人,對「觀世音應驗」故事的繼承、蒐集、紀錄,是由「信仰心」發動的宗教行為,而非以追求「有趣的情節」為目的。

 

一、作者身世與寫作動機

       唐臨(601~660?)為唐初名臣、法官、文學家,他的祖父唐瑾才學兼備、智德雙全,在當時「爲朝望所宗如此」「時論多焉」「搢紳以爲榮」「朝野以此稱之」。這樣的人格與家教,多少也影響及於隔代的唐臨,如《舊唐書》本傳,讚其「儉薄寡欲,不治第宅,服用簡素,寬於待物。」《新唐書》本傳亦云:「性旁通,專務掩人過。見妻子,必正衣冠。」外祖父高熲在589年之前已捨宅為寺,唐臨小時常訪(長安)母家,因而接觸佛教;武德九年(626)因玄武門之變而被貶官為「萬泉縣丞」,這期間皈依了僧徹。因此,唐臨的人格特質既來自儒學的修養,亦有宗教的薰陶。而最為人稱道的是,他在萬泉丞任內「每遇春暮,縱囚返家耕種,並約定歸獄期限,囚等皆感恩貸,至時畢集獄」;及遷大理卿(最高法院,主管刑獄案件的審理),「治獄廉明」。因為,事關人命,不可輕率,若誤傷無辜者,旣亂國法、又失陰德。至於唐臨為什麼撰述《冥報記》?書前自序云:

夫含氣有生,無不有識;有識而有行,隨行善惡而受其報,如農夫之播植,隨所植而收之。此蓋物之常理,固無所可疑也。

上智達其本源,知而無見;下愚闇其蹤跡,迷而不返;皆絕言也。中品之人,未能自達,隨緣動見,逐見生疑;疑見多端,各懷異執;釋典論其分別,凡有六十二見,邪倒於是乎生者也。……

釋氏說教,無非因果;……然其說報,亦有三種:一者、現報:謂於此身中作善惡業,即於此身而受報者,皆名現報。二者、生報:謂此身作業,不即受之;隨業善惡,生於諸道,皆名生報。三者、後報:謂過去身作善惡業,能得果報,應多身受;是以現在作業,未便受報,或於後生受、或五生十生,方始受之,是皆名後報。……

然今俗士,尚有惑之,多習因而忘果、疑耳而信目。是以聞說後報,則若存若亡;見有效驗,則驚嗟信服。

昔晉高士謝敷、宋尚書令傅亮、太子中書舍人張演、齊司徒事中郎陸杲,或一時令望、或當代名家,並錄《觀世音應驗記》;及齊竟陵王蕭子良(劉義慶)作《宣驗記》、王琰作《冥祥記》,皆所以徵明善惡、勸戒將來,實使聞者,深心感悟。臨既慕其風恉,亦思藉以勸人,輒錄所聞,集為此記。仍具陳所受,及聞見由緣;言不飾文,事專揚榷。庶後人見者,能留意焉。

       文中多有混合佛道的觀念與詞語:「含氣」有生,有六根六塵六識,發為「善惡」之行,隨其行之善惡而受「苦樂」之報。他所要宣說的重點是「善惡(因果)之報」,以此建立知見,並依此而生活、行為;這可說是一種宗教的「信仰」與「修行」。世人多因無知或邪見,而縱欲為惡、或胡作非為,雖逞一時之快,終受無窮之殃!一般人之所以不信因果業報,多半是貪著「現世欲樂」、偏執「感官經驗」,卻不能深入觀察其虛妄而轉心向道也!

       唐臨身為朝廷法官,卻有悲天愍人之懷,不僅治獄要得其實,定罪也要求其寬,他認為:犯罪之人多由於不明因果、不修道德,以致隨業妄為,枉受惡報。所以,問題在於「知見的正邪」而非「心性的善惡」--上智、下愚之區分,「達、闇」「知、迷」之對照,以及中品的「隨緣動見,逐見生疑;疑見多端,各懷異執」,「凡六十二見」「邪、倒於是乎生」,這也是唐臨錄集此書的原因。

       唐臨自稱在儒學教養之外,能信解奉行這樣的常理,而不陷於某種理性、人文的獨斷與排斥,確實是「幸」!為了糾正這些邪見異執,說:「竊謂儒書論善惡之報甚多:近者報於當時,中者報於累年之外,遠者報於子孫之後。」並列舉了古(儒)書中許多「論善惡之報」的事證,這算是一般人的通例;另如「虞舜、周文,桀紂、幽厲,三代、秦皇」的事蹟,雖也通於「善惡之驗」,但秉著儒教尊君的觀念又說:「事涉王道、理關天命,常談之際,非所宜言。」就本分上可言的,是那些微細瑣碎,易於觀察、足可徵驗的事件:「今之所錄,蓋直取其微細證驗,冀以發起同類、貽告子孫,徵於人鬼之間,若斯而已也。」且其宣說的對象:「以悅同信之士」「傳諸同好」,不是炫奇好怪的娛樂,而是為了「實使聞者,深心感悟。」「後人見者,能留意焉。」其心態是嚴肅的,其目的是現實的。

       「報應」之說據慧遠《三報論》而鋪陳,且與前述的「近中遠」三報相應,又說:「釋氏說教,無非因果;因即是作,果即是報;無一法而非因,無一因而不報。……於此三報,攝一切法,無所不盡。足令諸見,渙然大悟!」這就是釋氏輔教之書的效用。

       唐臨又從世俗的觀察中得出一個結論:「聞說後報,則若存若亡;見有效驗,則驚嗟信服。」後報遙遠而無憑,現報當前而可驗,因此對專注於現實利害的民眾而言,三報中仍以「現世、立即」的報應,最直接令人信服,故此書所錄多是這類事蹟。

       序言之最後提及《觀世音應驗記》《宣驗記》《冥祥記》等書:「皆所以徵明善惡、勸戒將來。」這幾部小說的撰者皆南朝文人,出於各自的佛教信仰而編述;其內容多為了現世利益,因此,較多宣揚「觀世音菩薩」各種救苦救難的事蹟;唐臨受其感發而仿作,然而,唐臨生於政局大致穩定、佛教頗為興盛(宗派成立)的时代,故其記中多以「自作自受」「改惡修善」的業報為重。他創作的動因並非親歷了「經、像」的應驗,而是旁觀者與理性;他認為中國文化早就有「王道」「天命」為歸宿的報應之談,可與佛教的「因緣果報」認同與溝通;一般人多半是平時「不信」因果而敢於作惡,受報應了才「驚嗟信服」。

       綜觀此書大部分故事,其報應乃通於「現、生、後」三世;因此或可解釋為「陰譴」--《冥報記》與《冥祥記》的名義或有關聯,後者偏於「誦經念佛」之祥瑞,前者重在「失德作惡」之報罰。

       至於其寫作態度是:「具陳所受,及聞見由緣;言不飾文,事專揚榷。」也即是在每一條故事之末,註明其來源(傳承經緯),多為當事人、或傳承者之口述,而其注文懇切周到,乃為了使故事客觀化、真實性,而令人「信服」果報之說。

       六朝以來的「因果報應」論,漸與本土的儒道思想及民間迷信混合,而趨於複雜化、通俗化,以祈求「福祿壽」之類的現世利益為主。《冥報記》中所宣揚的即是這種中國化的報應觀。

二、內容的分類

       以下根據53+69則的內容,依「信仰的深淺」另做分類、討論:

〈一〉、報應論—1.善惡業報  2.冥界經歷

〈二〉、修行觀--1一般的「經、像」靈應,及持戒、齋僧、造塔等        
                          2、特定法門:(1)《法華經》與觀世音菩薩(2)金剛經(3)淨土教

〈三〉、正反形象—1.出家修行之典範,2、滅佛謗法之惡報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