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27 11:39:11hatsocks

這豈止是訓練過當-看消防局溺水學員事件

前天看到一則新聞,消防局救助員訓練不當,造成學員腦死。
當電視播放訓練過程影帶時,我的心幾乎要停止了。我看到兩名游泳助教不斷地將溺水學員的頭壓到水底,並且一邊訓練,一邊開玩笑的要求對方多游一點、多努力一點,完全不顧學員的苦苦哀求。
我清楚的聽到學員大喊:我要休息、我要呼吸!可是,助教卻全然不予理會。
有溺水經驗的人就會明白那名學員的反應。他不是不肯游、不是不肯努力,他太緊張了、緊張到他已經忘記平日所學、他的腦袋瓜無法正確地給予身體適當指令,他只能本能性的掙扎、希望水不會繼續灌進鼻、口、希望有人可以趕快拉他一把。哪怕是五分鐘的休息都好,只要能夠暫時離開水面,他的情緒才會平復。
然而,電視畫面中,我看到一條生命在掙扎,眼睜睜地看著近在咫尺的岸邊,卻怎麼也無法上岸。
看到兩個自以為掌控一切的偽上帝,用他們的權力,玩弄生命。

或許,這些助教也曾經經歷過這一切吧。
或許,他們在訓練過程中,也曾經遭到學長或其他助教的刁難。
或許,他們也曾經被要求不准出水面,只准努力的游…
或許,這樣的訓練過程,是一種傳統、傳承,是消防局行之有年的教學方法…。
但是,是不是一定要實行非人道的訓練,才能造就一個好的救生員?才能造就一名好軍人?

當過兵的人都知道,部隊充斥著學長、學弟制。學長刁難學弟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學弟如果反抗學長,就是白目、不知好歹。
以前在部隊做體能,班長是依期數(油條度、老度、老菜鳥…),來分配體能的數量。
即將退伍的老兵,可能做個十下扶地挺身,就可以起身休息。當一年兵則要多做個二十下、半年兵,再多個二十下、三個月再多個二十下、二個月往上加、一個月再加、半個月再加、剛入伍,再加。
往往老兵做不到五十下扶地挺身,但菜鳥卻做了百來下。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異?說好聽,這是要磨練菜鳥的意志力;說難聽呢?這是因為心態不平衡,因為我們以前也被學長這樣刁難過,所以現在我要把氣出在你們身上。
所以,當學弟們雙手發著抖,努力把身體往上撐時,學長們總會幸災樂禍的在旁邊說:快一點啊?做不起來啊?你是女孩子啊?快啊!偷懶勒!那個誰誰誰啊,屁股抬高點!…
這不是訓練,這是人性的變態啊。這是當我好不容易苦盡甘來,我就要好好的享受我得來的權力。我要讓其他人都嚐到我曾經嚐到的苦。我要他們知道:當兵可不是這麼好當的!

訓練是循序漸進的,不是一蹴可幾。不是今天我做10下扶地挺身,明天就可以做100下。
訓練是持續不斷的,不是半途而廢。不是今天我做100下扶地挺身,明天只要做10下,體力也不會衰退。
我相信好的體力,可以經由訓練達到目標。可是我不相信,虐待是訓練過程中的必要手段。
如果所有人同時做體能,同時結束,是不是就可以減少訓練過當的情形發生?
難道跟著資歷淺的弟兄一起打拼,就會失去學長的尊嚴?難道陪著資歷淺的弟兄操體能,就會失去做學長的顏面?
如果今天游泳池裡,有人可以讓助教嚐嚐他們好久沒有嚐到的溺水經驗,是不是他們會比較感同身受?是不是懂得適可而止?是不是就能避免憾事?

學長學弟制重不重要?這是部隊長久討論的重點話題。
我相信部隊倫理、職場倫理、婆媳倫理。資歷深的人,經驗上本來就好過資歷淺的人。
學弟尊重學長,不只是因為他比我〝老〞,而是因為他的經驗比我豐富、他在處理危機時,有比較多的小方法。 學弟跟學長學習,這是傳承,這是我把我的人生經驗交給你,希望你能交付給下一個人。
而不是我把我的人生痛苦交給你,讓你繼續折磨下一個人。
太多人搞錯學長學弟制的觀念,太多人用扭曲的眼光去看學長學弟制。
職場上,老員工耍油條,把瑣事通通丟給新人做,但卻不告訴對方〝該怎麼做〞。他們只想討個輕鬆愉快,卻不想新人趕快學到東西,然後取代他們的位置。
婆媳關係中,當婆婆的人,永遠都不懂得媳婦的苦。可是當她們自己是媳婦時,也天天埋怨婆婆的不是。
這難道不悲哀嗎??
很多人痛恨學長學弟制,卻又不肯廢除它,為什麼?因為人們只想要享受這個制度裡帶來的快感,卻不願意去面對制度中應負的責任。

人,天生嗜血。學長學弟制被扭曲到最後,就成了電視螢幕上那條掙扎溺水的生命。 而從未在電視上曝光的生命呢?有多少人因為不當訓練、管教,而失去了生命?
電影軍官與魔鬼也討論過訓練過當的議題,兩名阿兵哥奉命教訓一名軟弱的新兵,卻未料造成對方喪命。法院判決下來,兩名軍人被判決除役(美國是募兵制),永遠不准進入部隊。
其中一名難過不解的說:為什麼?為什麼要判我們敗訴?我們沒有錯,我們只是奉命行事。
另外一名則坦然面對,他說:我們確實有錯。我們應該要保護那些無法保護自己的人啊…

「應該要保護那些無法保護自己的人…」
游泳池的助教們,這句話是送給你們的。
劉青山 2006-11-18 12:05:14

有空來我屋坐坐,別那麼不好意思.
http://blog.sina.com.cn/u/1262632163

You know =) 2006-10-16 21:50:57

我也同意
有些事情真的不可開玩笑
會出人命

不過我猜這種類似情況連救自己都沒法的人在美國
可能直接叫你”回家好好休息”了
先進國家阿 =.=

P.S.:路過

版主回應
也許吧~~
要救人得先自救~~
不過重點是:他們還在訓練!!應該是訓練過後才能自救救人吧~~: )
總不能說一個小孩剛出生不會走路,就對他說:啊?不會走路~~那以後不用學田徑了~因為是先進國家嘛...........
這樣就有問題哩~~(笑)
2006-10-17 07:52:50
DAVID 2006-10-16 11:01:14

謝謝你寫出我心裡正想發洩的吶喊

我覺得社會上有很多看不見的黑暗
(即使已經被公開化、被揭發)
可是大家依然漠視它、
那些發生在別人家的災難
好像都跟自己無關....
彷彿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彷彿直到有一天自己也溺了水、掉進了泥沙
才發現呼天不應叫地不靈的時候
一切都沒有救了...沒有救了........

版主回應
你的回應到了最後...怎麼有一種....無奈哩??
我想新聞媒體應該盡量的講人生的光明面,培養小朋友的正義感和同理心,這樣台灣社會才有進步的力量啊!!
2006-10-17 07:4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