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9 04:55:00頑皮寶寶

走路

今天心血來潮決定從分館用走的走回家
我想我一定是瘋了
我花了35分鐘
一路走回來我發現
我的腳筋似乎不是我的一樣
我的腳指頭一直被另一個腳指頭的指甲磨到很不舒服
在大下雨天攝氏10度c的天氣我的內衣濕了一半
可是....
我花了35分鐘
我卻回憶了好多好多
第一次跟她從後站走回家
第一次和她走同樣的路
第一次和她發現好吃的燒烤店
每次不情願載她上下班的好樂迪
每次等她下班的百貨公司
被丟安全帽的體育場
說好吃的炸雞攤
熟悉的早餐店
假借讀書的公園圖書館
每每夜晚餓了必去的豆漿店
無數的回憶在這短短的35分鐘
一遍又一遍的浮現在我的腦海中
其實偶而放慢自己的步調也不錯
至少...我運動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