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04 00:47:08毛仔

敗家男



以後就這麼叫我吧,錢真的不夠花勒。

先說今天的天氣,真的是好到棒,雖然陰天不過算不錯,至少沒下雨了。阿德說要來找我,到我家喇賽一會就先騎車到市區辦事情,逛了一下發現還是去五分埔好了,所以就動身前往五分埔了。

坐火車到松山好久,整個就很想睡,還沒逛到就想睡的那種。不過到五分埔我們就真的開始花錢,阿德買一千多,我整整是他的兩倍多快到三倍,沒辦法,太便宜了,後面錢不夠還去領摳摳,只是有一個很幹的就是我沒買到一件外套,迷彩的耶,整個就超帥的,老闆說兩件算2000(一件原本是1300多,我要迷彩阿德要點點的款式),可是沒錢就先去領錢,BUT領完錢在附近況又看見更多好看又便宜的,所以就先買再說拉,哈。


可是,我還有褲子還沒有買,打算買網購的LEVIS。幹,還要夜唱啥小一堆,錢根本就不夠用,現在沒賺錢就開始花錢,以後賺錢我就慘了,不過也看到許多妹,今天收穫真是多阿阿阿阿~還有,今天是我有史以來逛最久都不會太累的一次,哈,爽。


今日戰果如下:

外套5件(可是有兩件好像比較小,不過還是能穿)、襯衫1件、PONY鞋一雙,總共花了快3000,等到後來再去買褲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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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ddy 2008-02-05 01:25:49

哈哈哈
以後在一起去敗吧!!
我們是敗值得的
因為好看阿
哈哈

版主回應
COOL~

真是有夠敗的!!!


好期待跟你朋友出去
因為又可以再敗一次


哈哈!!
2008-02-05 21: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