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16 20:42:14×小ω芽〃

♀ 點 名 看 透 透 ♂

---問卷開始。

點名規則:

被點到名的人要在自己部落格寫下自己答案,

傳給其他10個人,列出10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

還要到這10個人的部落格留言

通知對方→你被點名喏!!

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

完成遊戲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





請寫出五項最想要的禮物 :

(1) 糖果((天真的想法

(2) 錢錢

(3) 獨棟大樓+別墅+小島

(4) 寵物ˇ

(5) 轎車



回答下列問題

點你的人是:豬﹏婷

你們的關係是:麻吉-口-

對他的五個印象:
 
(1) 酷!
(2) 口愛XD
(3) 漂亮?
(4) ︿( ̄口 ̄)︿
(5) <( ̄ˇ ̄)>







他對你做過最深刻的事:幫ME慶生生日((雖然還沒到

你對他做過最深刻的事:做朋友((大笑

如果他變成你的情人,你會:嘔吐XD

如果他變成你的情人,他需要改善的地方:太可愛囉= =|||

如果他變成你的敵人,你會:絕對不會ˋ︿ˊ

如果他變成你的敵人,讓你痛恨他的原因是:你想呢?((怒氣

現在你最想他為你做的事是:做我的妹妹((哈哈))

對他的整體印象:OK的

你覺得周圍的人認為你是怎樣的人:一個人

我喜歡的個性是:勇敢誠實˙ˇ˙

討厭的個性是:自以為

自己想成為的類型: 甜美吧((越來越遙遠))

給關心自己喜歡自己的人大喊一句吧:通通跟我手牽手走到世界邊境((大笑

把這份問卷傳給你最想知道他們對你有什麼感覺的人




我指定:

丫涵
小珊 2008-09-23 21:42:37

你被我點囉
趕快來領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