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17 15:52:13尚未設定

陪牠到最後

《陪牠到最後》

作者:Rita M. Reynolds/麗塔‧雷諾斯
翻譯:廖婉如
出版社:心靈工坊

第一次發現這本書時是在除夕的當晚,原本是想買本小說出遊時可以帶去看的,如果沒記錯的話,事實上我想買的書是《在天堂遇見的五個人》,可是在書店略翻了一下有點失望,我並不是批評作者寫的不好,而是它並不是我想要看的具有純故事性質的書。何謂純故事性質的書?就像你是個說故事的人,或著是故事當中的某個人,故事當中人物、情節自然而然鋪陳前進,少些心歷路程及自我對話、假設,讓故事自己演進生成,並在很多地方無須解釋,這就是我所謂純故事性質的書。這樣故事手法的好處在於就讀者算沒有和作者相同的背景、經歷與感知,也可以一下子融入故事當中。

麗塔‧雷諾斯的《陪牠到最後》老實說也不是具有這類性質的書,可是讓我當下想買下它的原因除了在於當中作者與動物臨別時的感動外,還有在序一中的一段話令我贊同:『動物如果生病了,會自己找草藥吃,如果自知大限已到,牠們會離家去尋找一處圓寂歸天的地方,這是動物的本能,牠們不要主人看了牠們重病不起而難過。動物是有心靈的,牠們懂得體恤與報恩。』沒錯!動物也是有心靈感觸的,牠們是懂得體恤與報恩的。如果你讀完這本書你不難發現一個疑問:『讓瀕死的動物以安樂死「解脫」是否適當?』作者自身也認為這是個非常難以抉擇的問題,她用了一個方法決定,那即是讓牠自己做決定,由牠決定是否要離開這短暫的軀殼而過渡到彼岸的永恆,而如何得知牠給你的訊息?這就是愛的力量,因為你用心愛牠照顧牠,所以牠適時的會讓你感受到牠所要傳遞的訊息,即便牠們不會說話。以下節錄本書中的一小段故事:

『我永遠記得威吉回到家的第一個晚上,當家人回家時我有多生氣和震驚。他們一邊吃著披薩,一邊看錄影帶,彷彿什麼都沒有發生。我憂心忡忡以致沒了胃口,因為威吉病情嚴重而不知所措,我實在無法理解,他們一樣和威吉相處了十二個年頭,怎能無動於衷?他們不知道牠得了癌症嗎?當然,對於家人的反應,威吉從不埋怨,不指責,也不會不安。牠也不特別想引人注意,只是躺在床上讓我照顧牠,舔舔我的手和臉頰回應我。當某位家人看電影看一半,想休息一會,前來探視牠時,威吉也會起身舔他的手。….六月底,在替威吉做每星期的例行口腔檢查時,我發現新的腫瘤。那些小小的、爆得皮開肉綻的肉瘤,看起來時在怵目驚心,它們沿著牙床冒出來,甚至擴散到左側牙齦。….腫瘤不斷擴散,九月初,肉瘤已經張牙舞爪地伸出右嘴外,那是我看過最可惡的東西,壞死的肉發出臭味,威吉一定很痛,可是絲毫沒有疼痛的樣子。』作者不忍愛狗的痛苦想幫牠早日解脫,可是心中掙扎的道:『我怎麼能結束牠的生命,當牠還是非常喜愛林中的散步,追著松鼠跑,和貓玩水,開開心心輕輕鬆鬆地吃每一餐,還隨時躍起身子歡迎進門的每個人?….牠依舊精力充沛、機警,而且脾氣溫和。』直到數星期後:『….牠的胃口還是很好,只是進食的速度慢了下來;仍舊享受林中散步,只是讓松鼠跑遠不再追了;愈來愈需要休息,打盹之後不太容易將牠搖醒了;威吉終於不再興高采烈地擺動尾巴。我知道牠正在為死亡做準備….』最後:『….我下樓走到威吉最喜愛的椅子旁邊,牠仍沉睡在椅子上,隨後,牠抬起了頭,我輕聲說:「時間到了,我知道。」那個早晨,牠一如往昔地陪我到廄舍,不過不像以前在廄舍內東看看西瞧瞧,反而是坐在乾草堆裡看我忙,當我走出去晾衣服時,轉頭看見牠向我走來,牠的頭微微垂著,尾巴使勁地搖。「噢,威吉」我哭喊著,跪在牠身旁,「你在告訴我都沒事了,是吧!」牠的尾巴加速擺動著。』作者最終決定解脫牠的痛苦,於是開車載往好朋友的動物醫院:『我感覺到威吉又害怕了起來,牠開始發抖,眼睛張惶地睜得斗大,我將牠擁入懷中,要牠記得過去一年裡,牠是怎麼教會我放開手,讓生命的歷程延展開來的。「你即將前往一個美好的地方,所有疼痛和疲憊都會離你而已。」我提醒牠。我默默地開始替牠按摩,在它的肩膀和背部劃著大圈圈,隨著圈圈吐纳,把我的呼吸和它的呼吸步調調成一致,然後輕輕地用指尖推柔牠的肌肉,放慢我的呼吸。當我全神貫注地按摩時,也讓自己心無雜念。威吉的呼吸馬上緩和了下來,肌肉也放鬆了,眼神變得明亮平靜。注射之後,在牠最後的一刻,威吉把頭倒回我懷裡,平靜地離開身體。』

這是當中令我最為感動的一則故事,它讓我想起幾年前家中所養的牧羊犬乖乖,牠死也是二三年前的事,至今我仍認為牠一定是投胎成為某戶人家的小孩,因為牠在世時最喜歡吃,只有當人可以吃遍所有,所以我相信牠現在一定是在做人而且吃的很過癮。經常我聽到別的狗在叫,我會以為是牠的叫聲,想起牠離去的無奈不捨,但只要想到牠不用再當狗了便安慰許多,這和作者敘述後來某日她曾在威吉喜歡待的地方看見牠,看見牠神采奕奕的感觸是相同的吧!話歸如此,作者無論對動物、植物都視為生命導師,甚至一般人所厭惡的昆蟲之類的也不例外。像後篇有談論蜘蛛的故事,那篇我幾乎是跳的略讀,因為光看到那兩個字就毛骨悚然,更別談對它的愛了,這「愛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的心態終究是無法和作者比較的。

這本書的結構是雜亂鬆散的,因為雜亂所以無論從哪一章讀起都不會有困難,也因為缺乏了整體性,讀完之後不大有印象。不過它畢竟有優點,那就是作者對生命的關懷,它會打動讀者的心房,雖然它不是最好的故事,但一定會讓讀者有相同的感受,為什麼呢?因為愛,因為愛是所有人所有萬物的共通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