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11 17:50:10大魯

起碼的尊重

記者,真的不是什麼高尚的行業。民眾對記者的評價,也是一年年的往下探底。
大部分的責任,都該是記者咎由自取。先不尊重自己了,難怪別人會看輕記者。
記者,沒有制服。但,起碼的穿衣禮節,應該要自我規範。雖不至要明文規定,但長官也該「教育」一下。
出入政府機構採訪,有記者穿涼鞋、著短褲(攝影記者中還有人365天都穿海灘褲的,只因他家是製造商)。今天,這位電視台女記者,露了肚臍。
難為了德高望重的財政部次長王得山,眼睛平行望去,正好是細緻的蠻腰。
唉,更慘的是,老婆就坐在身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