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希望戶(受災戶)仍要續繳房貸??
台南維冠大樓倒塌粉碎,很多人命也沒了,活著的人,卻要繼續繳房貸。只是五年內暫不需支付,等第六年再恢復房貸繳納。看起來很菩薩心腸。
就像我買吃的,買到黑心食物,我可以退貨拿回錢;現在買到黑心房子,不僅命沒了,房子倒了,還無法退貨,不,貨也沒了,還要繼續付已經沒有房屋的房貸,這樣合理嗎?或許我把消費品跟資本財做不當比較?
銀行有損失嗎?銀行當初可能貸款給建商蓋房子,但銀行不會事先花錢買下整個建案,對不對?建商會拿到頭期款入袋後,一方面還銀行,一方面成為自己的回收。住戶每月繳交房貸繳給銀行,而且這棟房子已有20年歷史了,住戶之間也過戶好幾次,銀行的房貸收入,應該也回收大部分了吧?!
銀行在這種災變下會有損失嗎?損失很大嗎?在沒有天然或人為災害時,也會碰到付不出貸款的情形,房子就會變成法拍屋。在維冠這個case裡,連法拍屋的門兒都沒有,還要希望戶(受災戶)在第六年,恢復繳交房貸呢?這是一個我想不明白的事
我沒買過房子,問題問得很笨也蠻無厘頭〜〜〜只是按照買賣常情,這是人情世故可以接受的事嗎?我以為這債務應該要一筆勾銷。因為這是不合理的(債務)貸款。
網友A: 希望戶應該會有很多善款,應該不用擔心錢。內心的創傷比較難療癒
網友B: 真的 貸款終究還是要付 延遲5年有什麼用?房子又沒人要買…
網友C: 銀行跟建商有拆帳嗎?我以為交屋簽字之後 銀行給賣方錢 然後銀行就是在賺利息…維冠應該賠償災難家屬 不是嗎?房子有保險嗎?保險公司不是就得索賠嗎?如果以上皆非我是屋主 我可能會考慮不付貸款就讓銀行把房子拿去沒理由繼續住危樓丟錢進去…
網友D: 一般房贷都只有保火险及意外险,像这种天然灾害,是不在承包范围内的,除非其有加买台风洪水地震险,才会获得理赔。其实银行每年都有呆帐提列,再加上可把此资产转售给资产管理公司,应该是不会有太大的损失
網友E: 房子都沒了還要付貸款,是情何以堪,最好一筆勾銷,讓倖存者活得下去
網友F: 我不清楚台灣的法規, 你們是有 non recoursedebt 的法律嗎? 另外 有沒有 地震保險呢? 在美國 每一卅 法律都不大一樣。 In the state that I live in, (California) it's a non-recourse debt state for obtaining mortgage. Banks can'tgo after u if u decide to walk away from ur remaining unpaid mortgages, they (banks ) can only get collateral.
However, if u refi ur home, then banks cango after u. ( the loan becomes recourse debt) But I heard they r trying tochange the "refi " part to make it non-recourse even after refi inCalifornia.
網友G: 但是因為房貸包含房屋跟土地,我是覺得一筆勾銷可能有困難
網友H: 一般這種大樓、公寓的房貸,就是將土地所有權以及建物所有權一併抵押給銀行,如果不繳貸款,銀行就是沒收房屋和那一戶的土地持份,由法院執行拍賣,籃太太買下法拍屋,就是這樣來的。
受災戶如果不繳貸款,那該戶產權轉移至貸款銀行(各家住戶貸款的銀行不同),理論上說,就會各個「個人」屋主變成了各個「銀行」的「屋主」;一定也有住戶根本不想原地重建續住該處⋯ 所以,這種問題,一定得市政府等單位出面開會、協調、整合,這真是曠日費時、耗費精力的大工程。
網友I: 人了百了, 房子也是一樣, 還繳啥房貸繳納
網友J: 我覺得雖然殘忍, 但還是要還清! 因為當初這一筆貸款, 等於是買屋者跟銀行借錢去買的. 如果我們借錢去投資, 或是去賭博, 錢輸掉了, 還是得把原先借的錢, 想辦法還給債權人........但房子是黑心建築, 這一筆帳, 則是建商和給予通過公文的官方要負責!
網友K: 房貸通常是包含房屋和土地的,而且貸款是針對房子加所有權人擔保,通常與當初建商無關
房子倒了房貸需要清償,即使辛酸其實不盡然不合理,相對當初買房子時將積蓄全額繳清的人,房子一樣沒了
房貸還包含了土地的剩餘價值,一般房貸銀行都有強制保險,只是似乎以往都沒涵蓋地震險,只能寄望政府能好好的對這些受災戶做更妥善的照顧
年前才將自己的房子保了產險(包含地震險),保險公司評估可最高保額,也跟市價相差甚鉅,一年花小小的金額,只能多些保障多些小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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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戶房貸 金管會展延5年、降2碼
時間:2016-02-15 19:29 新聞引據:採訪 撰稿編輯:楊文君
地震造成受災戶財產損失慘重,多棟房屋傾倒或毀損,但住戶還背著房貸、車貸等。金管會今天(15日)與金融機構討論後決議,房屋因震災不堪使用者,房貸本息展延5年、利率減碼2碼(0.5個百分點);房屋未達不堪使用者,房貸本息展延2年、利率減碼2碼,損失將由金融機構吸收,估計約近千萬元。
為協助災民災後重建,減輕貸款壓力,金管會下午邀集台南市政府、內政部、銀行公會等相關金融機構討論災民貸款處理原則。
在房貸部分,房屋因震災不堪使用者,房貸本息展延5年、利率減碼2碼;也就是說,這5年受災戶可不必繳房貸,5年後,這段期間的房貸將減0.5個百分點後,再均攤到剩餘的房貸裡。金管會銀行局局長詹庭禎說:『(原音)就是5年內都不用還。(記者:但減碼就是這5年內而已?)對,但這5年就是可以休養生息。』
至於房屋未達不堪使用者,房貸本息展延2年、利率減碼2碼。車貸等有擔保貸款方面,受災戶本息得展延1年、利率減碼2碼計息。
另外,受災戶於2月6日前已與金融機構進行債務協商者,債協案件本息展延1年、利率減碼2碼。信用卡及現金卡等無擔保貸款提供本息展延半年、展延期間以原貸款利率減半計息。
金管會強調,這些金融損失將全由金融機構吸收,估計約近千萬元,待週四行政院討論震災特別條例後,可能有補助款可給予補貼。
至於有關受災戶房貸是否可由金融機構予以承受,金管會主委王儷玲表示,由於房貸包含房屋及土地,需考量借款人願不願意給金融機構承受,銀行也不排除全面承受下來,但還是得由貸款戶跟銀行協商。
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25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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