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9 20:46:59喜貓
高雄731氣爆
我們腳所踩的地裏, 倒底埋多少種管線? 什麼瓦斯, 丙烯, 乙烯...要做啥的? 可以不要嗎? 它們的安全管控是誰在作主的? 管線配置圖民眾有...知的權利嗎? 高雄的驚天爆, 震醒大家, 原來我們每天都活在無知與天真裏...
追, 責任一定要追到底, 復航與高雄的都要追到底, 當事人傷痛, 圍觀者驚恐也有哀傷, 全要給個交待, 才能在大眾心裏徹底結案...
看高雄的驚天爆, 看到有情緒.
消防人員當天晚間八點多, 就在現場, 弄到十一點, 仍然無法掌握狀況, 以為是瓦斯, 澆水救火怎樣都不對. 他們第一時間到, 卻....礙於資訊錯誤或不足, 無法掌握機先, 白白犧牲四條人命, 資訊無法及時串聯(怎會想到是丙烯?), 讓消防人員做白工, 也白白犧牲, 更別說他們知道地底有什麼管線, 蠻可惡的. 誰說我們活在一個資訊爆炸的年代?
爆炸漫延六公里, 大概公車坐十二站都還無法完全躲過的距離; 有的民眾邊跑, 路面邊爆, 這景象只有做惡夢才會有吧.
地底埋一堆石化管線, 是不是經濟建設必然的結果, 我不知道. 集體居住的地方, 居民就有發聲權. 少數人"揪抓厚別人係"的年代該做個結束. 有人舉出一例, 如果管線上還蓋加油站呢? 地底管線配置圖, 聽說只有經濟部有, 屬中央統配, 但今天的新聞說他們拒絕透露. 再一個可惡.
一場災難, 多種角度. 捐款是角度之一.
藝界耳語, 誰捐多誰捐少, 蕭敬騰堅不透露金額, 胡瓜說人為災難為何我要捐. 今看新聞在高雄會有募款表演. 眼看錢又要跟著"同情心" 如潮水般湧現. 光在便利商店64hr募得一億. 雖然重建路途漫長金額初估達百億.
還記得日本311嗎? 國人的愛心捐款一下湧進十字會, 但錢卻不是及時到災區. 十字會堅持他們對捐款有管控與調配的權利. 提醒也建議, 愛心是一把寶藍色的劍與粉紅的善心, 缺一不可. 特別是那把劍, 明辨與監督機制需要建立. 確保錢真得用到災民身上, 並且是及時用到災民身上. 要有十字會以外的監督一方.
救災與重建的漫漫長路
有個高雄民代說得好, 災民搞不清楚也不在意, 錢是從地方或中央撥款的, 他們只在乎水電趕快來, 有生活所需的錢, 好面對眼前一天天的日子.
進一步講, 高雄的石化業, 每年的營業稅是上繳中央國庫的, 不是進到地方政府口袋. 所以中央理應有實質做為, 撥款賑災重建. 再怎樣, 都不是在跟地方爭個大黑大白. 況且, 不論地方或中央這些錢, 都是全民的納稅錢. 而, 經濟部長辭職, 居然是因為太委曲, 而不是基於政治責任離職.
另外, 律師呂秋遠, 評論高雄市政府對李長榮聲請假扣押一事, 他說法律實質意義不大. 因為李長榮是股票上市公司, 受證交法與股東監督, 本來就脫產不易. 況且, 花媽申請假扣押, 高雄市政府還得先繳保證金六億, 這筆錢本可直接分配到災民身上, 是錢太多了嗎? 說得有理, 但被人呼一巴掌, 當場想巴回來的衝動是人性. 兵荒馬亂中, 能強自鎮定, 做出清楚合宜的行動也不容易.
以上的拔河至此, 花媽說<管線不回埋>會是個方法, 趁這次, 一次打開天窗說亮話, 既然都市管線地下化不可避免, 那麼如何引進最新觀念與技術, 建立透明管理機制, 中央與地方權責如何畫分清楚, 誰是共同監督人? 原兇如果是李長榮, 怎麼賠, 怎麼重建? 這中間的過程, 是擺陣站好的過程......
如果是德國呢? 他們會怎麼做?
在我心目中, 德國是當今世界上最強盛的國家, 不在地理經濟規模. 而是他們凡事走在前面, 首先廢核, 不空談, 同時綠能發展已臻成熟; 多人提及, 德國電費很貴, 但有報導釐清實則不然.
再者, 對於二次大戰納粹所犯的錯, 虔誠懺悔, 後來的領袖去認前面領袖做的錯, 直接道歉, 沒有官腔官調. 往昔已拋在後, 他們沒有包袱地往前走....
高雄的驚天爆, 如果是德國, 他們會怎麼處理? 或是會怎麼預先規畫避免在先? (以下我找到一篇2005年的舊報導, 是中國記者實地走訪報導的)
德國的地下管線, 是預先規畫, 五合一或七合一的管線一起整合配置. 由政府, 建商, 城市規畫專家, 執法人員, 市民代表組合委員會共同負責監管. 金額大的(地下管線)建案需經議會(立法院)同意
這次地方政府, 經濟部, 責無旁貸; 其實人民所委付的立法委員也"再度"失職, 監督不周, 不是嗎? 丙烯管疊到水管, 日積月累地腐蝕. 想想, 還真得是很妖獸.
至於人民貪方便貪享受這事, 百年前的滿清時代, 大明王朝也回不去了, 德國的方法是否可為借鏡, 借由現代科技, 滿足回不去的文明便利, 是否比較務實一點?
當然還有太多角度要看, 包括石化集中在高雄, 由高雄來背台灣經濟發展的十字架, 這樣對嗎? 這樣的產業結構是否該重新分配或....轉型到零污染的工業(好, 我在作夢)
共用管廊容納所有管線 大型工程需要議會審批、德國地下管線,一次建好
編者按:地下管線是一個城市賴以生存的“動脈”,給水、排水、電力、電信、熱力、燃氣等地下管線源源不 斷地為城市提供資源和信息。但是,長期以來,在我國(此指: 中國)大部分城市的地下管道工程建設中,各部門缺乏協調,導致城市道路被隨意挖開,成了“拉鏈式道路”,不但 縮短了道路的使用壽命,增加了城市基礎設施管理費用,而且嚴重影響城市交通和廣大市民的日常生活,損害城市形象。如何讓中國城市道路徹底告別“拉鏈時 代”?國外的一些做法或許能為我們提供借鑒。
最近,德國《科學》雜志的一項研究調查表明,很多城市道路重復建設地下管道,給市民造成 諸多不便,已成為當今世界城市管理的“最大難題”之一。然而在德國,人們無論走到哪條大街小巷,都不會遇到“腳踩‘拉鏈路’,頭頂‘蜘蛛網’”的情況。有專家指出,德國城市的“潔淨美”與其嚴管地下管道建設有關。
共用管廊阻止“開膛破肚”
據記者了解,德國解決路面“開膛破肚”最有效的辦法是,在城市主干道一次性挖掘共用市政管廊,管廊內包括電力電纜、通信電纜、給水和燃氣管道等,並設專門入口,供維修人員出入。
德國地下空間研究學家羅森貝格教授指出,共用管廊是21世紀新型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標志之一,它帶有集約、綜合的特性。由於共用管廊內的管道不接觸土壤和地下水,因此避免了酸鹼物質的腐蝕,延長了使用壽命,它還為規劃發展需要預留了寶貴的空間。同時,共用管廊建成后,可以避免路面的重復挖掘所造 成的資金和人力的浪費,且建成后幾乎不再對環境、交通、居民生活等方面造成影響。
在德國,共用管廊的建設主要依靠先進的地下掘進技術以及高效 的防滲材料,如泥水平衡盾構技術和各種可灌性好、凝固時間可調節的漿材。更重要的是,德國在建設共用管廊的過程中大量使用信息管理技術,包括三維顯示資料、先期數值仿真、三維動態管理等,這些信息資料不僅在建設中有用,對以后的維修等也很有用。
羅森貝格也指出,在老城區,共用管廊的建設有一定難度,但這不應該成為開挖道路的一個借口。實際上,利用岩土鑽掘的技術手段,完全可以在不開挖地表的條件下進行地下管道鋪設、更換或修復。
挖路施工必須錯開交通高峰
在德國,雖然人們盡力避免在埋設和維修地下管道時挖開道路,但記者在採訪一些老城區時,還是發現了一些挖開道路的施工項目。不過,施工單位採取了“躲 避”策略,把施工對市民造成的不便降到最低:首先,施工單位用最先進的激光探測器,檢查管道故障情況。其次,進行道路施工前,施工單位需廣泛通知周圍住 戶,施工現場要進行隔音處理,如建防噪護牆。此外,德國法律規定,進行挖路施工,每次挖開的路面長度不得超過25米,而且必須在下午4點前收工,以避開交 通高峰時間。
統一規劃和審批地下管道工程
在許多國家,由於沒有統一規劃,眾多管道營運商為鋪設管道而你挖我掘,政府部門審批時缺乏前瞻性,在建設道路時沒有預留管道空間,這些都是使城市道路成為“拉鏈”的主要原因。因此,德國專家認為,除了在技術上用共用管廊來容納所有管道外,還應在市政管理上下工夫。
德國北部大城市漢諾威,是聞名世界的“國際博覽會城”。居住在這裡的50多萬市民,已經有5年沒有對城市地下管道建設進行“投訴”。漢諾威城市規劃局的 負責人奧伯特博士自豪地告訴記者,自20世紀50年代始,德國每個城市都以立法的方式對地下管道建設問題進行了明文規定。奧伯特說,根據《城市建設法典》 有關地下管道建設的法規,德國各城市都成立了由城市規劃專家、政府官員、執法人員及市民等組成的“公共工程部”,統一負責地下管道系統的規劃、管理、建筑 與安全監管等。所有工程的規劃方案,必須包括有線電視、水、電力、煤氣和電話等地下管道的已有分布情況和擬建管道的情況。這些設施的分布必須與周邊既有的管道一致。對於較大的地下管道工程,還必須經議會審議。
議會審議採取聽証會的形式,由市長辦公室提前10天通知所有可能受影響的住戶、建設運營商、所涉地段的產權人等。隻有經過聽証會同意,這些工程才能被審批通過。
在經營上,德國大多數城市的地下管道系統採用由多家企業參股的市場化方式共同經營。投資企業 對所建的地下管道及設施享有一定年限的管理權和收益權。若投資企業自身資金有困難,政府可引導社會資金、企業和個人閑資積極投入。不過,地下管道系統的產 權必須歸國有,既有利於統一規劃、協調管理,又可避免地下資源的流失或重復建設。這樣,不僅能一勞永逸地解決“拉鏈道路”的問題,還能彌補政府在城市建設 中投資的不足。▲
《環球時報》 (2005年05月30日 第十四版)
追, 責任一定要追到底, 復航與高雄的都要追到底, 當事人傷痛, 圍觀者驚恐也有哀傷, 全要給個交待, 才能在大眾心裏徹底結案...
看高雄的驚天爆, 看到有情緒.
消防人員當天晚間八點多, 就在現場, 弄到十一點, 仍然無法掌握狀況, 以為是瓦斯, 澆水救火怎樣都不對. 他們第一時間到, 卻....礙於資訊錯誤或不足, 無法掌握機先, 白白犧牲四條人命, 資訊無法及時串聯(怎會想到是丙烯?), 讓消防人員做白工, 也白白犧牲, 更別說他們知道地底有什麼管線, 蠻可惡的. 誰說我們活在一個資訊爆炸的年代?
爆炸漫延六公里, 大概公車坐十二站都還無法完全躲過的距離; 有的民眾邊跑, 路面邊爆, 這景象只有做惡夢才會有吧.
地底埋一堆石化管線, 是不是經濟建設必然的結果, 我不知道. 集體居住的地方, 居民就有發聲權. 少數人"揪抓厚別人係"的年代該做個結束. 有人舉出一例, 如果管線上還蓋加油站呢? 地底管線配置圖, 聽說只有經濟部有, 屬中央統配, 但今天的新聞說他們拒絕透露. 再一個可惡.
一場災難, 多種角度. 捐款是角度之一.
藝界耳語, 誰捐多誰捐少, 蕭敬騰堅不透露金額, 胡瓜說人為災難為何我要捐. 今看新聞在高雄會有募款表演. 眼看錢又要跟著"同情心" 如潮水般湧現. 光在便利商店64hr募得一億. 雖然重建路途漫長金額初估達百億.
還記得日本311嗎? 國人的愛心捐款一下湧進十字會, 但錢卻不是及時到災區. 十字會堅持他們對捐款有管控與調配的權利. 提醒也建議, 愛心是一把寶藍色的劍與粉紅的善心, 缺一不可. 特別是那把劍, 明辨與監督機制需要建立. 確保錢真得用到災民身上, 並且是及時用到災民身上. 要有十字會以外的監督一方.
救災與重建的漫漫長路
有個高雄民代說得好, 災民搞不清楚也不在意, 錢是從地方或中央撥款的, 他們只在乎水電趕快來, 有生活所需的錢, 好面對眼前一天天的日子.
進一步講, 高雄的石化業, 每年的營業稅是上繳中央國庫的, 不是進到地方政府口袋. 所以中央理應有實質做為, 撥款賑災重建. 再怎樣, 都不是在跟地方爭個大黑大白. 況且, 不論地方或中央這些錢, 都是全民的納稅錢. 而, 經濟部長辭職, 居然是因為太委曲, 而不是基於政治責任離職.
另外, 律師呂秋遠, 評論高雄市政府對李長榮聲請假扣押一事, 他說法律實質意義不大. 因為李長榮是股票上市公司, 受證交法與股東監督, 本來就脫產不易. 況且, 花媽申請假扣押, 高雄市政府還得先繳保證金六億, 這筆錢本可直接分配到災民身上, 是錢太多了嗎? 說得有理, 但被人呼一巴掌, 當場想巴回來的衝動是人性. 兵荒馬亂中, 能強自鎮定, 做出清楚合宜的行動也不容易.
以上的拔河至此, 花媽說<管線不回埋>會是個方法, 趁這次, 一次打開天窗說亮話, 既然都市管線地下化不可避免, 那麼如何引進最新觀念與技術, 建立透明管理機制, 中央與地方權責如何畫分清楚, 誰是共同監督人? 原兇如果是李長榮, 怎麼賠, 怎麼重建? 這中間的過程, 是擺陣站好的過程......
如果是德國呢? 他們會怎麼做?
在我心目中, 德國是當今世界上最強盛的國家, 不在地理經濟規模. 而是他們凡事走在前面, 首先廢核, 不空談, 同時綠能發展已臻成熟; 多人提及, 德國電費很貴, 但有報導釐清實則不然.
再者, 對於二次大戰納粹所犯的錯, 虔誠懺悔, 後來的領袖去認前面領袖做的錯, 直接道歉, 沒有官腔官調. 往昔已拋在後, 他們沒有包袱地往前走....
高雄的驚天爆, 如果是德國, 他們會怎麼處理? 或是會怎麼預先規畫避免在先? (以下我找到一篇2005年的舊報導, 是中國記者實地走訪報導的)
德國的地下管線, 是預先規畫, 五合一或七合一的管線一起整合配置. 由政府, 建商, 城市規畫專家, 執法人員, 市民代表組合委員會共同負責監管. 金額大的(地下管線)建案需經議會(立法院)同意
這次地方政府, 經濟部, 責無旁貸; 其實人民所委付的立法委員也"再度"失職, 監督不周, 不是嗎? 丙烯管疊到水管, 日積月累地腐蝕. 想想, 還真得是很妖獸.
至於人民貪方便貪享受這事, 百年前的滿清時代, 大明王朝也回不去了, 德國的方法是否可為借鏡, 借由現代科技, 滿足回不去的文明便利, 是否比較務實一點?
當然還有太多角度要看, 包括石化集中在高雄, 由高雄來背台灣經濟發展的十字架, 這樣對嗎? 這樣的產業結構是否該重新分配或....轉型到零污染的工業(好
共用管廊容納所有管線 大型工程需要議會審批、德國地下管線,一次建好
編者按:地下管線是一個城市賴以生存的“動脈”,給水、排水、電力、電信、熱力、燃氣等地下管線源源不 斷地為城市提供資源和信息。但是,長期以來,在我國(此指: 中國)大部分城市的地下管道工程建設中,各部門缺乏協調,導致城市道路被隨意挖開,成了“拉鏈式道路”,不但 縮短了道路的使用壽命,增加了城市基礎設施管理費用,而且嚴重影響城市交通和廣大市民的日常生活,損害城市形象。如何讓中國城市道路徹底告別“拉鏈時 代”?國外的一些做法或許能為我們提供借鑒。
最近,德國《科學》雜志的一項研究調查表明,很多城市道路重復建設地下管道,給市民造成 諸多不便,已成為當今世界城市管理的“最大難題”之一。然而在德國,人們無論走到哪條大街小巷,都不會遇到“腳踩‘拉鏈路’,頭頂‘蜘蛛網’”的情況。有專家指出,德國城市的“潔淨美”與其嚴管地下管道建設有關。
共用管廊阻止“開膛破肚”
據記者了解,德國解決路面“開膛破肚”最有效的辦法是,在城市主干道一次性挖掘共用市政管廊,管廊內包括電力電纜、通信電纜、給水和燃氣管道等,並設專門入口,供維修人員出入。
德國地下空間研究學家羅森貝格教授指出,共用管廊是21世紀新型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標志之一,它帶有集約、綜合的特性。由於共用管廊內的管道不接觸土壤和地下水,因此避免了酸鹼物質的腐蝕,延長了使用壽命,它還為規劃發展需要預留了寶貴的空間。同時,共用管廊建成后,可以避免路面的重復挖掘所造 成的資金和人力的浪費,且建成后幾乎不再對環境、交通、居民生活等方面造成影響。
在德國,共用管廊的建設主要依靠先進的地下掘進技術以及高效 的防滲材料,如泥水平衡盾構技術和各種可灌性好、凝固時間可調節的漿材。更重要的是,德國在建設共用管廊的過程中大量使用信息管理技術,包括三維顯示資料、先期數值仿真、三維動態管理等,這些信息資料不僅在建設中有用,對以后的維修等也很有用。
羅森貝格也指出,在老城區,共用管廊的建設有一定難度,但這不應該成為開挖道路的一個借口。實際上,利用岩土鑽掘的技術手段,完全可以在不開挖地表的條件下進行地下管道鋪設、更換或修復。
挖路施工必須錯開交通高峰
在德國,雖然人們盡力避免在埋設和維修地下管道時挖開道路,但記者在採訪一些老城區時,還是發現了一些挖開道路的施工項目。不過,施工單位採取了“躲 避”策略,把施工對市民造成的不便降到最低:首先,施工單位用最先進的激光探測器,檢查管道故障情況。其次,進行道路施工前,施工單位需廣泛通知周圍住 戶,施工現場要進行隔音處理,如建防噪護牆。此外,德國法律規定,進行挖路施工,每次挖開的路面長度不得超過25米,而且必須在下午4點前收工,以避開交 通高峰時間。
統一規劃和審批地下管道工程
在許多國家,由於沒有統一規劃,眾多管道營運商為鋪設管道而你挖我掘,政府部門審批時缺乏前瞻性,在建設道路時沒有預留管道空間,這些都是使城市道路成為“拉鏈”的主要原因。因此,德國專家認為,除了在技術上用共用管廊來容納所有管道外,還應在市政管理上下工夫。
德國北部大城市漢諾威,是聞名世界的“國際博覽會城”。居住在這裡的50多萬市民,已經有5年沒有對城市地下管道建設進行“投訴”。漢諾威城市規劃局的 負責人奧伯特博士自豪地告訴記者,自20世紀50年代始,德國每個城市都以立法的方式對地下管道建設問題進行了明文規定。奧伯特說,根據《城市建設法典》 有關地下管道建設的法規,德國各城市都成立了由城市規劃專家、政府官員、執法人員及市民等組成的“公共工程部”,統一負責地下管道系統的規劃、管理、建筑 與安全監管等。所有工程的規劃方案,必須包括有線電視、水、電力、煤氣和電話等地下管道的已有分布情況和擬建管道的情況。這些設施的分布必須與周邊既有的管道一致。對於較大的地下管道工程,還必須經議會審議。
議會審議採取聽証會的形式,由市長辦公室提前10天通知所有可能受影響的住戶、建設運營商、所涉地段的產權人等。隻有經過聽証會同意,這些工程才能被審批通過。
在經營上,德國大多數城市的地下管道系統採用由多家企業參股的市場化方式共同經營。投資企業 對所建的地下管道及設施享有一定年限的管理權和收益權。若投資企業自身資金有困難,政府可引導社會資金、企業和個人閑資積極投入。不過,地下管道系統的產 權必須歸國有,既有利於統一規劃、協調管理,又可避免地下資源的流失或重復建設。這樣,不僅能一勞永逸地解決“拉鏈道路”的問題,還能彌補政府在城市建設 中投資的不足。▲
《環球時報》 (2005年05月30日 第十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