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25 16:23:42Hammjoba

習慣愛

朋友細訴著發現女友在婚前接受了第三者的追求,
因此以更大的愛,去“包容”了女友曾經“犯錯”的“罪人”身份,
反正,“習慣”伴隨多年,不能“習慣”放下......

.早就已見怪不怪.

曾經蒼海,還是愛嗎?

我已不會再莽下判斷.

我只知道,
愛就是愛,
不愛就應不愛,
別要給我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