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14 19:01:16孩子魚
吵架原則
前幾天看臺灣節目 ﹣霹靂僑娃,
來的是對銀幕夫妻,湯志偉與 Irene,
說起他們吵架的四不原則,挺有意思的,摘錄如下:
1。 不過夜
2。 不外帶
3。 不扯祖宗十八代
4。 不扯舊帳
不過夜
當天的爭吵必需找到方法當天解決。
不外帶
不將爭吵事件向外人傾訴,否則你們已和好了,外人還問那天的爭吵怎樣了。
不扯祖宗十八代
不說類似 ”你就像你媽那樣不可理喻。。。” 的話。
不扯舊帳
這不用解釋了吧?
我想再加兩條原則:
5。 不說負面詞
就是不讓白痴﹑笨蛋等負面詞在氣上頭時不小心說溜了。
6。 不說總是
不說類似 ”你總是把襪子亂丟。。。” 的話,其實可能只是偶而而已。
有趣,尤其是不外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