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20 23:37:01指月

發作

發作了,我的病。

前一陣子同事們好像趕流行似的,
突然開始規劃起自己的保險,
尋找各種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企圖給自己更多保障。

同事問我:「妳要不要保?」

我搖搖頭,「我不能保。」

Epilepsy,癲癇;
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會拒保的一種病。

從逃避到接受到積極治療,
我花了好幾年的時間努力把自己維持在「正常」的狀態,
但是上星期六晚上,樂團幹部正在開會,
我卻莫名其妙沒了反應。

我安靜地發作了。
前後不到三十秒的時間,
卻讓我這幾年來的努力毀於一旦,
我的治療又得從頭開始。

我在病友之間是屬於超幸運的人,
因為我的發作多半是小發作,
難以察覺,所以不會被投以奇怪的眼光,
工作也比較不容易丟掉。

我想起主治醫師說的:
「我不喜歡聽到別人把『癲癇』叫做『羊癲瘋』,
干羊什麼事?干『瘋』什麼事?」

我想起當我向別人解釋癲癇其實是腦部不正常放電時,
有人不屑地說:「那不就是瘋子嗎?」

我想起一位病友在飯店大廳突然發作時,
圍觀人群眼中那種驚恐的神情;
而我們除了趕快解除他身上的束縛物,
和打電話叫救護車之外,
只能看著錶計算發作時間和頻率,
等待他發作完畢。

我想起不知道是第幾次的腦波檢查,
終於「抓到」癲癇的代表性腦波時,
我和主治醫師兩個人如釋重負的表情,
我再也不用聽醫生說「有一點不正常,
但不知道是那裡不正常」這種話了。

我想起一位醫師說的:
「你們應該尊敬病人,不論那一種病;
因為那些病人所經歷的身體折磨和心理成長,
可能是你們一輩子也體會不到的;
當你們計畫著自己今天下午的行程時,
他們正在盤算如何讓自己在下一個小時活得更有尊嚴。」

還有,
根據統計,
約每兩百個人之中,
就有一位癲癇病患,
他發作時可能會倒在地上打滾,
也可能只是坐著發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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