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01 21:20:04筱喬.

-愛三個月了








去年的11月多,
我们第一次在一起
但是那時候的我们都不是很愛對方
今年的2月2號
我们在一起第二次
或許是因為我们培養很久的時間
也因為我们太了解彼此
所以我们很幸福,
可是卻因為我们彼此都不懂事
以為另外一個選擇會更好
所以我们就這樣又分別!
0401的半夜!
我们講了不少!
才發現其實我们都很在乎彼此
能給彼此安慰
所以我们又決定再試試看
如今一個月過了!
事實證明!
這是對的決定!
說永遠,不太可能
說在一起很久,倒是比較實際!
不管我们能在一起多久
在一起的時候我们就要珍惜對方
對吧?
我只希望,我们在一起是有意義的
而不是只是個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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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目 2008-05-03 18:36:55

        牽牽牽牽手
        一直走到最後:)))

版主回應
呵,
我和妳也是啊!
就像今天在白沙灣
我们牽手去玩水一樣!:P
2008-05-03 23:04:33
咩咩. 2008-05-03 16:38:30

大家都很看好的
所以妳跟老北要一直匠下去
很棒:D

版主回應
妳和妳家阿傑也是啊!
你们不是比我们久了?
2008-05-03 23:04:15
 我只在乎你♥ 2008-05-02 14:26:04

加油-

版主回應
會的!
妳也是啊:P
2008-05-02 18:4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