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05 10:16:18

東南亞國協

◎ 東南亞國協(ASEAN)◎
壹、東協成立背景
東南亞國家協會(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 Nations,ASEAN 簡稱東協)的形成具有其歷史背景,前身「東南亞聯盟」是由馬來亞聯邦、菲律賓與泰國於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1967年8月8日印尼、泰國、新加坡、菲律賓四國外長與馬來西亞副總理在曼谷舉行會議,共同發表了「曼谷宣言」,正式宣告東南亞國家協會(東協)的成立,是東亞地區最早成立之區域整合組織,也是目前亞洲最緊密的區域經貿組織,後來陸續有汶萊(1984年)、越南(1995年)、寮國(1997年)、緬甸(1997年)、高棉(1999年)的加入,截至目前為止東協共有十個會員國成員,秘書處設於印尼的雅加達;目前與東南亞國協對話的國家有澳洲、加拿大、中國、歐盟、印度、日本、紐西蘭、俄國、韓國及美國等。而十個會員國中印尼、泰國、新加坡、菲律賓、汶萊與越南也同時是APEC的會員經濟體。
一、 東協的能源
具豐富蘊藏量的能源在東協國家邁向經濟整合上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據東協自己估計,全區目前儲蘊藏量,石油有220億桶,天然氣為227萬億立方英呎(Tcf),煤有460億公噸,水力發電潛力為234GW,而地熱容量則為20 GW。東協的策略是運用此資源的潛力的開發做為基礎,充分整合各會員國,對外尋求國際合作,引進國外資金與技術,積極推動各項跨國區域性能源基礎建設,推動各項東協經濟合作,提升共同福祉。
二、東協2020年願景
為邁向21世紀的區域發展,東協在1997年東協領袖會議通過了「2020年願景」,內容有三個主軸,「和諧的東南亞國家」、「動態發展的伙伴關係」、以及「相互關懷的社會」,其目標在「創造一個穩定、繁榮與具高競爭能力的東協經濟地區,有利於商品、服務、投資、資本的流通,尋求合理的經濟發展,減少貧困與社會經濟的不公平,並對外尋求動態發展的夥伴,以取得與外資更緊密的經濟整合」。
針對能源與能源設施方面的規畫,「2020願景」係以延續兩個重要的基礎建設計畫,建立跨東協電力網與跨東協天然氣管線為主幹,並在2004年以前完成區域內各項相互連接的基礎規劃內容,包括政策架構與推動模式,另外並以推動促進能源效率與節約能源的合作與發展新能源、再生能源以及各項能源政策研究,等六項能源推動計畫做為能源領域推動的?容,同時把兼顧環境保護、資源保護的永續發展機制,與高品質生活環境做為方向納入其計畫內容。
三、東協能源合作行動計畫( APAEC )
為使「2020願景」實現,東協在1998年通過了能源部門河內行動計畫,擬定東協1999~2004年能源合作行動計畫( APAEC ),內容由六個推動中的能源計畫為主,持續推動跨東協電力網與跨東協天然氣管線計畫,內容同時融入東協當前各項主要議題,包括能源安全、區域基礎建設的整合、能源重建、市場自由化、以及環境問題,為世界環保趨勢接軌,APAEC也納入2002年南非約翰內斯堡永續發展世界領袖會議的主要挑戰議題與方向,讓東協地區的發展能與全球發展同步。
2003 年6月在馬來西亞蘭卡威(Langkawi)舉行的第21屆東協部長會議(AMEM) 所公佈的政策宣言,對APAEC的進展引導了幾個主要的方向:
‧對所有計畫領域,加強東協成員國的參與與協調,縮小彼此間的發展差距;
‧加強更多私人企業的參與,並營造環境,讓外國資金的直接投入;
‧提升人力資源與能力的建立;
‧有效運用東協區域能源潛力,發展、擴充能源組合與供應來源,包括邊遠地區的探勘與開發,廣泛性的石油、天然氣、煤礦、水力、地熱、能源效率與節約、新及再生能源的研究發展;
‧對各能源計畫發展透明化的法律、規範與技術架構,尤其是針對各項跨邊界的聯接計畫。
1999-2004年之第一階段APAEC計畫已於2004年告一個段落。2004年6月第22屆東協能源部長會議通過之2004-2009年新APAEC計劃則將延續第一階段APAEC計劃,強化東協國家能源部門之政策與技術永續的合作以促進東協國家更緊密之區域經濟整合,新APAEC計劃將繼續尋求促進整合區域能源基礎設施、能源安全、逐步提升市場改革與自由化的政策,以及環境的永續發展。
四、 東協能源中心(ASEAN Centre for Energy)
(一)成立背景
東協能源中心(ACE)本質並非研究機構,而係東協推動各項能源建設計畫的執行與協調機構,東協組織將其定位為「經濟發展的催化劑」,同時東協也由ACE代表與各國際組織進行合作。ACE成立於1999年1月4日,由已經成立10年的能源管理訓練與研究中心( AEEMTRC ) 改組成立,總部設於印尼雅加達的印尼能源與礦業部的電力與能源發展局內,地主國印尼提供ACE大樓總部及相關設施,AEEMTRC本身是由歐盟提供資金背後支持,因此可瞭解ACE受歐盟的相當影響。
(二)ACE工作計畫領域及發展目標
ACE主要的工作係執行能源合作行動策略計畫( APAEC ),1999-2004年之APAEC計劃已告一段落,目前則繼續執行2004-2009年之新APAEC計劃,其計畫而包含六大工作領域︰
(1) 跨東協電力網;
(2) 跨東協天然氣管線;
(3) 促進淨煤技術發展、煤炭交易與環境問題評估;
(4) 增進能源效率與節能;
(5) 再生能源及永續的發展;
(6) 區域性能源政策分析與規劃。
貳、東協能源國際合作與發展的現況
2002年是東協能源合作方面的關鍵點,該年7月在巴里島舉行的第20屆東協能源部長會議中,通過了「推動跨東協天然氣管線計畫」的備忘錄,此備忘錄述明各國政府與私人企業合作的架構,鼓勵東協區域內私人企業與國際間私人企業能投入東協的各項發展計畫,並以東協商業論壇 (AEBF)做為討論平台。
2004年6月第22屆的能源部長會議則以「促進能源永續發展,強化能源安全」為主題,共同宣示將「加速東協成員之能源合作,並擴大對東協外之合作機制」。東協成員間的能源合作將以促進能源生產與基礎設施投資,強調彼此間緊密的能源合作與互助、為能源緊急情勢因應、增進能源效率、能源來源種類多元化,建立跨境互聯電力網與輸氣管增進能源安全、能源品質與彈性、建立完善、穩定與競爭的商業市場環境並籲請民間部門參與為主軸;與東協外國家之合作機制則朝向擴大談判議題至市場、服務、投資等領域之共同合作,加強與中國、日本與韓國(東協加三)之合作關係,如:能源安全、天然氣發展、石油儲備及再生能源等領域,並持續與日本、歐盟等國家與組織進行合作。
一、東協在能源領域的對外合作關係
在逐步加溫的全球期望區域能更緊密的趨勢下,東協希望透過與各國以雙邊與多邊的夥伴關係,支持東協能源各項倡議、各項合作活動,而更強化區域合作。在東協能源合作行動計畫(APAEC)架構下亦與歐盟、日本、東協加三、澳洲、聯合國憲章秘書處等區域組織及國家維持多邊與雙邊的合作與對話機制。
(一)東協與歐盟的合作
自從1988年東協與歐盟合作設立的「能源管理訓練與研究中心」 (AEEMTRC)運作以來,歐盟一直是東協能源計畫資金的主要來源之一,目前歐盟仍舊持續透過東協能源中心提供資金協助。
(二)東協-日本的合作關係
東協與日本之合作關係係以SOME-METI(日本的通產省)之間顧問關係透過對話機制而存在,重點在於強化能源安全、電力基礎建設、天然氣、能源效率節約、再生能源之能力建置的多邊與雙邊的合作。
(三)ASEAN + 3 的合作
第21屆能源高級官員會議/東協能源部長會議同意加強與中國、日本與韓國間的伙伴關係,強調能源安全、天然氣發展、石油市場研究、石油儲備與再生能源等五項議題,並成立SOME + 3能源政策指導小組( EPGG ),其目的在提供東協+3能源合作的整體方向與計畫管理,SOME + 3能源政策指導小組( EPGG )接著對這五項合作領域分別成立專家論壇,並由各國派特定協調官員分別參與,論壇在2003年11月開始運作,2004年6月第22屆東協能源部長會議(AMEM)中石油儲備成為重要的討論內容。
(四)東協與澳洲的合作
透過東協-澳洲合作發展計畫(AADCP)中區域經濟政策支援體系(REPSF) 的技術協助與支援,提出東協電力聯接與電力交易共同政策倡議,並將開始「東協電力交易的準備」研究,這項研究結果將提供東協政策選擇,用於於東協電力相互聯接計畫的階段性指導與推動,並分別協助各成員國家分別或合作促進電力交易的準備。
(五)與“國際能源憲章”組織秘書處的合作
依據21屆能源高級官員會議(SOME)/ 東協能源部長會議(AMEM)與的決議,東協於2003年12月成為設在布魯賽爾的“國際能源憲章”組織秘書處觀察員,並以東協能源研究中心做為代表組織,由其代表出席會議,並將以“國際能源憲章”程序與經驗做為參考,進行推動跨東協天然氣管線與東協電力網計畫。

亞洲地區經濟整合起步較晚,目前亦未形成明顯區塊,除了歷史因素外,本區域無主導國家或經貿組織亦是原因之一。
(1)目前東亞所有國家和地區共同參與的區域經濟機制為1989年成立的亞太經濟合作(Asian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雖然十幾年來APEC在貿易及投資自由化與便捷化有重大貢獻,然而其採取共識決及其鬆散的對話特質,使得在洽談提前自願性部門別自由化(Early Voluntary Sectoral Liberalization, EVSL)時遭受挫折,一方面亞洲金融風暴的發生延緩推動自由化之進程,同時APEC亦沒有能力給予各受災經濟體做需要的協助,而必須藉助國際貨幣基金(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之援助;另一方面,共識決原則讓各經濟體在面對本身利益時無法形成共識,而必須提至WTO中討論。加上APEC經濟體包含環太平洋國家,美洲國家仍居其內,使得APEC欲成為亞洲板塊主力時有其阻力。
(2)東南亞國協(ASEAN,會員國包括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尼、汶萊、泰國、越南、寮國、柬埔寨、緬甸十國)於1967年成立,是東亞地區最早之次區域整合組織,亦是亞洲最緊密的區域經貿組織。
(3)ASEAN於1992年第四屆高峰會中泰國提出成立東協自由貿易區(AFTA)之構想,而印尼則同時提出共同有效關稅優惠(Common Effective Preferential Tariff, CEPT),會後當時六國(成員為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新加坡、汶萊)首長簽署東協自由貿易區共同有效優惠關稅方案協議(Agreement on the Common Effective Preferential Tariff Scheme for AFTA),預定十五年內,亦即於2008年之前成立自由貿易區。
(4)第五屆東協高峰會再一次形成提前成立AFTA之共識,於2003年前成立AFTA,爾後1999年第三屆非正式高峰會宣布六個創始會員國將從原訂2015年完成貿易自由化時程提早五年,即2010年之前完成;而寮國、緬甸、柬埔寨及越南則將提前三年,亦即於2015年前達成貿易自由化之目標。
(5)雖然澳洲與紐西蘭於1983年亦成立了紐澳緊密經濟夥伴協定(CER),然而目前AFTA仍是最有可能是亞洲板塊形成的主力。
a、東協不似APEC鬆散,其結合有其政治與經濟之利益,加上各國文化背景及利益較為接近,因而在討論議題時容易達成共識。
b、中國與東協2000年第四屆東協非正式高峰會議中已達成十年內將共組自由貿易區之決議,中國並已做出以下重大承諾,包括:一、越南、寮國、柬埔寨三國非WTO會員可比照緬甸,享受中國入會後之一切優惠條件;二、在達成自由貿易協定前給予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熱帶農產品(如棕櫚油、芒果乾)關稅優惠。
c、為了維持香港地區中心地位,香港行政特首董建華已向中國提出建議,成立中國—香港—澳門自由貿易區,雙方已就該建議達成共識,預計在2007年完成整合。中國近日經濟的崛起以及其磁吸作用,加上中國—香港—澳門自由貿易區之成立,勢必在中國加入東協後,更加強化東協區域內的經貿往來。
d、日本為鞏固其地位,首相小泉純一郎在2003年1月訪問東協國家的同時,已提議放寬投資規定及合作探油等結盟計畫,並具體規劃與東協國家經濟合作之協定。日本政府並有意推動於西元2010年成立「東亞自由貿易區」,其範圍涵蓋東協、日本、南韓、中國、香港及台灣等十五個國家及地區,將形成擁有全球三分之一人口、高達二十億人的龐大市場,俾能與「美洲自由貿易區」、「歐盟」競爭。
(6)目前ASEAN除了包含六個創始會員國(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泰國、新加坡、汶萊)之外,尚包含之後加入的寮、緬、柬及越南等四個新加入會員國。
a、在2003年東協高峰會中,十國的領導人順利簽署了「東協經濟共同體」、「東協安全共同體」及「東協社會及文化共同體」等三個文件。由於這些文件的簽定,東協十國的合作又往前推進了一大步,換言之,除了外交及國防仍由個別國家操作而外,已逐步使東協國家成為一體化。因而,此等文件,被認為是東協將來成立自由貿易區及2020年成立東南亞共同體的三大支柱。
b、東協高峰會又修訂了原有的「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使其成為向非東協國家開放的區域性組織。因此,中國第一個簽署,為東協十加一(中國)的合作,奠定初步的基礎,印度過去對東協的交往不甚積極,此次居然也不甘落後,緊跟著簽署,成為域外的第二個締約國。
(7)東協本身亦計畫於2020年建立類似歐盟單一市場的共同市場,一旦實現,此一經濟體將涵蓋五億人口及七千二百億元的年度總貿易量,為不可忽視的一個大市場。但是一般觀察家認為這些國家無論在政治體制、經濟規模、社會狀態、乃至於宗教信仰等等,都有極為明顯的差距,會員國中包含已開發國家及開發中國家,而許多成員國,一直到現在為止都還維持著相當高的貿易壁壘,要打破這些壁壘及障礙,達成共同市場的願望,是個極為艱鉅的任務。新加坡當局就曾經在2003年9月間主張由新加坡、馬來西亞、及泰國組成東協的「核心」來加速推動東協的統合步伐。.事實上,客觀而言除了新加坡之外,其他國家尚無能力對外開放郵政、電信、保險、金融及銀行體系等服務業。唯因相關國家把成立共同市場的時間定在公元2020年,距離目前尚有相當長的時間,值得持續觀察。
(8)區域性的經濟整合早已成為經濟發展的潮流與趨勢,尤其受到北美自由貿易區及歐盟組織運作成功的影響。各國政府無不積極尋求與他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或CEPA的可能性,亞洲亦不例外。目前亞洲區域經濟整合進度如下:
a、已經簽署FTA者有:新加坡、紐西蘭;2.日本、新加坡;3.韓國、智利;4.中國、香港;5.中國、澳門。
b、積極進行洽簽FTA者有:
東協十國原預定於2010年成立自由貿易區,2003年10月8日集會,更決定將於2020年進一步成立類似歐盟的組織,也就是成立東協經濟共同體(ASEAN Economic Community);
2.日、韓積極籌設自由貿易區;
3.而中國2003年與東協達成共識,於2011年成立「東協十加一(中國)」(2011年成型)的自由貿易區,而在東北亞的日、韓亦積極表示加入的意願後,有可能發展為「十加三」甚至「十加四(印度)」(2011年成型)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