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06 10:58:30 老千 *

數學 ...




    不會第二次月考範圍的數學 。。  請看這吧  。
  
         3-1 認識負數


正數:比零大的數稱整數

負數:比零小的數稱負數

註:(1)正數的前面"+"號,可省略不寫;但負數前面"-"號不可省略
  (2)0既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正整數˙零˙負正數合稱為『整數』

相反數:對於任何數a,就會有一個負數–a ; a和–a互為相反數,0的想反數就是0

絕對值:依個數的絕對值就是不考慮前面的「+」。「-」號所得到的數

註:一個數的絕對值不是0就是大於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