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06 10:58:30 老千 *
數學 ...
不會第二次月考範圍的數學 。。 請看這吧 。
3-1 認識負數
正數:比零大的數稱整數
負數:比零小的數稱負數
註:(1)正數的前面"+"號,可省略不寫;但負數前面"-"號不可省略
(2)0既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正整數˙零˙負正數合稱為『整數』
相反數:對於任何數a,就會有一個負數–a ; a和–a互為相反數,0的想反數就是0
絕對值:依個數的絕對值就是不考慮前面的「+」。「-」號所得到的數
註:一個數的絕對值不是0就是大於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