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19 14:57:35貓頭鷹

法律小說連載:【小雅律師路】--法律系


小雅是系上的大怪角。同學們都是這麼形容小雅的。

系上的同學,每個人都十分在意分數,誰不孜孜營營為成為法律人生涯每一關「分數」奮戰呢?舉凡期中考,期末考,高考、司法官考試,和律師考試等等大大小小考試,每一關都關係著法律系學生「未來前途」發展。考古題,共筆和補習班,更是同學最熱衷話題。這時,小雅卻自顧自沉浸在自己小小的世界裡,或讀雜書,或參加專門到老人院服務的工作營,或者只是什麼也不做地,無憂無愁躺在綠油油草皮上,盯著天上藍天白雲發呆。小雅就是這麼不在乎別人眼光地讀完法律系四年。絲毫沒有意識到這樣地不在乎「未來」,會對往後種下何種重大影響。
當初小雅就曾經在班上鬧過一個笑話。

打從一腳進了法律系,第一門必修課上的是「民法總則」。老師指定某著名法學者教授的「民法總則」作為教科書,並要全班預習。小雅翻開課本,抝口字句,抽象的很,小雅看了好久,並不是很懂。於是和同學討論,大家你一言我一句,總算拼湊出比較具體形貌。

最後小雅發表感言:「好難得,這個教授好像跟他老婆感情很好,他在書裡不斷提到他太太怎麼說!」
見多識廣的同學小朱馬上問:「在哪裡?在哪裡?我怎麼沒看見呢?」
小雅馬上斬釘截鐵很肯定地說道:「有啦,我還知道他太太名字叫榮,你看三十八頁!」
小朱馬上翻到三十八頁,然後問道:「在哪?」
小雅指著中間一行字:「我妻榮亦持此見解……」就是這。
小朱哈哈大笑,笑說:「我妻榮是日本法學者的名字啦!哈哈哈!你這個天才!你以為我妻榮是伊某榮喔?」
小雅嘟著嘴,抗議說:「我怎麼知道會有人取《我妻榮》這麼怪的名字嘛!」

對沒有受過法學訓練的人而言,一定會覺得法律條文密密麻麻好像天書,關於自己可以賣弄天書,大部份的法律人好像對於這一點也蠻自傲的。可是法律既是人民生活公約的一部份,有必要要把它弄得那麼難嗎?小雅常常這麼想著。如果說小雅不用功,那可大大冤枉他。如果不是教授太「離譜」,他可是從來都不缺課。上課前她一定會事先預習書本,下課後也一定溫習到把書中所提到生澀法律名詞弄懂為止。只是在她小小腦袋裡,總是會有好多好多的疑問,沒搞懂這些問題前,她很難說服自己的心,靜下來接納一切;只是,這裡真的很不適合小雅。

講堂上某大法院院長濃濃湖北鄉音,讓他不敢領教;站在台上的教授,不是一路低頭唸著發黃講義,就是整堂課說一些五四三的黃色笑話,一直到快下課前五分鐘,教授彷拂才想起站在講堂是來上課的,就匆匆拿起自己著作偉大教科書劃重點。他總是先乾咳一、兩聲,好一會才說:「嗯,同學!請翻到第三十八頁看到第四行,這個很重要,劃起來。」下課鈴聲響起,他還不忘強調在強調說:「我要讓那些沒來上課的同學後悔,剛才劃的重點期中考全部都會考。在座的同學,不准告訴沒來的同學。」

打從第一堂課起,小雅對這個愛說黃色笑話教授,就覺得完全不對盤。小雅的「自力救濟」是馬上退選,轉修其他教授的課。沒想到和小雅一樣改選的同學太多了,造成這位「大牌」教授十分不滿。「大牌」教授運用自己的「影響力」,要助教把退選同學一個個逮回來。為了得到這門「必修學分」順利畢業,朝最重要的國家考試邁進,同學們無不束手就擒,乖乖回到課堂上課。只有小雅脾氣最扭,他始終沒再回到那個充斥黃色笑話的教室。小雅不明白,這位從國外著名大學學成歸國的「大牌」教授,為什麼始終不肯盡到自己本分,老老實實把書教好?為什麼這樣「不務正業」教授,還可以站在講堂上,擔任傳道、授業、解惑的神聖工作?

死黨阿文知道了後,勸她說:「忍一忍就過去了嘛!何必跟自己過不去?回去上課吧!要不然那個大牌教授只要點名不到,還真會把你當了呢!況且我們法律系最重要的不就是考上律師、司法官嗎?連畢業證書都還沒拿到,你可不要耍什麼小姐脾氣,千萬不要因小失大啊!」阿文不知道這樣苦心勸過小雅幾次了。小雅居然豁出去了,沒有再回去上課,自己依舊跑去上別班老師的課。學期終了小雅本來早就做好一定會被死當的心理準備,沒想到收到成績單,居然是All pass。小雅心想:「那個點名不到,必當學生的大牌教授,難道良心發現了嗎?」後來,小雅才知道那門課之所以沒被當,全是因為阿文。阿文在背地裡罩了她整整一個學期。
小雅有時不免想著:「會不會是我的青春叛逆期,來的比較晚啊?要不然為什麼別的同學可以為分數,為國家考試拼得那麼快樂啊?」

四年法律系終於到了尾聲,小雅班上同學們,除了男生準備去當兵,其他同學,有的進了補習班,有的則留在學校附近繼續K書,每個人都全力以赴,認真投入準備十月和十二月份司法官和律師考試。這個小雅一定瘋了,還是一如往常的怪異,讀法律系,卻對考試超乎平常地冷淡。小雅畢業後,只是靜靜地一個人回到了家鄉。回到家鄉附近一家個人律師事務所工作。

小雅其實並不怎麼喜歡法律,進到法律系純粹是個「意外」,小雅真正喜歡的是當導演。雖然小雅高中成績平平,但因為當年大學聯考分數考得還不錯,小雅當時沒什麼概念,就和大家一樣,到了補習班,根據電腦分數落點建議選填了志願。小雅瞞著家人把排行榜最後一名,但卻是她最愛的A大學戲劇系偷偷補了上去,事與願違,放榜揭曉,小雅卻上了排在A大戲劇系前一個志願---K大學法律系。K大學法律系是眾人豔羨的第一志願。這麼一來,小雅更沒有理由走自己的路了。況且小雅知道,以國內環境,要想當個導演最好是能出國深造,以家裡的經濟能力,連大學學費支出對家裡都是一項龐大負擔了,哪有辦法供自己出國唸書呢。就這樣,小雅認命地在法律系待了下來。

沒唸法律以前,小雅和一般人一樣,總覺得法律系不過是要會背很多很多法律條文吧!直到系上迎新茶會上,在迎新會場看到讓他斗大字寫著:「法律乃公平與善良之藝術」,這些字讓小雅突然對法律有了很不一樣的感覺。法律也會是一種藝術嗎?小雅滿腹疑團自問著。

關於「法律乃公平與善良之藝術」這件事,除了深深烙印在小雅心裡,沒人再提過。反而是「考上法官、檢察官和律師!」這件事,幾乎每堂課,教授都不忘叮嚀再三。教授們總是不留情面宣告我們的未來:「你們一定要考上法官、檢察官或律師,要不然你們什麼都不是!」因此,同學們選讀課程,全部圍繞在民法、刑法、行政法等為會考試會考的科目上。打從大一起,小雅就可以嗅到系上濃濃為國考而戰的煙硝味。至於任何社團活動與社會志工服務活動,系上同學大都以功課忙碌或準備國考在即,避之惟恐不及。系上氣氛,使得不太熱衷和關心國考,卻熱愛跑社團活動、聽演講,讀雜書小雅,在班上顯得更格格不入。小雅在系上與法律系同學都不親,除了班上另一個邊緣人阿文,反而和阿雅成為無話不談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