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25 21:14:21清泉崗小六

關於小六的二三事--三十而立

幾經波折,我還是三十歲了。這段時間要感謝很多人,爸媽家人,J和公司的老闆還有同事,當然也少不了在這段時間,和我一起走過的馬吉們。
在吃飯的時候,J一直說我的生活真是個故事,許許多多不可思議的事好像都會在我生命中產生;我本來是一直不這麼認為的,但是這幾天反省下來,似乎又有哪麼一點點特別。
嚴格來說,這篇文章不是要討論些什麼,只是要做個紀念,純粹自HIGH用。我是不知道別人怎麼樣,不過,我真的是在30歲生日之後,才好像發現自己的天命在哪邊--打破自己的幸福,然後再找到幸福的模式;用白話一點的說法是,就是自虐,然後在地上打滾完,在找到重新讓自己開心的生活循環。
如果說要用精確的數字來做個比較分析模型,還沒拿NOBEL獎的我,好像還沒那個功力,而我又好像沒這個資格,讓那些有功力的大師來幫我分析,反正,NOBLE和NOBEL也差不多嗎?那就乾脆自己來好了!
在生活上,我尤其是有感觸的,那種一段時間之後,就會把生活搞的一團亂的人,其實就是我的寫照。在工作上,也是過了一段時間,我就會不安的想要轉換跑道;至於愛情,那就根本不用提了,越來越甘於做宅男的我,短時間是不會有什麼長進的。
原定的約會取消,問我會不會失落,這樣其實很愚蠢,因為彼此都要很虛假的回答;與其如此還不如不問!但也因此讓我再來思考問題的癥結點在哪?要不要約女生出去,根本就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要幹嗎!懷疑我性向的人,可以先去吃大便了,雖然有些男生真的是很帥,但是身體是很誠實的,我還是只會對女生有感覺。這也不是重點!雖然之前我多多少少有著那樣的感覺,但我畢竟還是不太習慣,沒錯,好人當太久了,連人都不會當了!當我不再是人,當我不再是自己;那麼,就只剩下一個以“好人模式”在自動駕駛的行屍走肉了。這點,當我在6月份當行屍走肉的時候有很深刻的體認。所以,我想要在好好當個有血有肉的人了,可以有各式各樣的情緒反應,而不是,只是個好人!真的是很慘的形容詞阿。
或許你也不是很喜歡現在的我,而我也不喜歡現在的自己;那麼這樣委曲求全的我,又是為了誰,可以因此讓誰感到快樂,驕傲嗎?答案似乎是一個都沒有!那麼,我的辛苦還真是除了和著淚水往肚吞之外,沒有任何的意義!在沒有任何的成本考量下,那這樣的改變應該算是十分合理的,庫存總是要清一清,出來跑的總是要還!花了三十年才知道自己到底該是怎麼樣的,也不算遲;該撞到頭破血流,該傷心到欲哭無淚,該興奮到手足無措的事,好像也多多少少都遇到一些了。只不過,今後我想要用自己的方式來渡過,即便很像是別人口中的“演”,也無妨阿,就當我真的很會“演”,只要我自己知道我是誰就好!
我前半生,都在掙扎著想要別人的認同,都在努力的給別人認同。卻從來沒有認同過自己。卻沒有問過自己,為了什麼,想要什麼。我不想做所謂的人生規劃,到底是懶,還是潛意識地迴避定位問題!其實也不重要了。
我只想為自己而活!我想要快樂而滿足的活著!其他的都不重要。其他的都只是附屬的。當然,生命可以再更有意義一些。但絕不會是,為了愛情為了正義這些狗屁倒灶的信條,也不會是為了某個女孩,為了某件事物那麼膚淺。很純粹,就是為了我自己。好也好,不好也好,終究是我的人生!由我自己品嘗!自己負責!
揮手跟過去告別,彷彿看到那個多愁善感的小男孩還坐在窗邊,也好像還可以看到那個青春無慮得少年在山林裡行走著,而路旁,還佇立著曾經對愛情懷抱著夢想,躊躇滿志的青年。謝謝你們,構築了我那異於長人的回憶,滿滿的,充滿色彩。我必須要轉身離開了,我要再30年後,再躺在遙椅上來和你們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