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09 01:50:38瘋皇

囉唆

余憶年幼時,長者囉唆,吾甚厭之。

稍長,頗厭之。

至今,則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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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為被某個人囉唆著,是某個人為了你好的特有舉動。

但似乎,說者有心,聽者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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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8/09/06/p394#more394

這是給某位老兄的網頁。

如果你有耐心看完,那麼你就會知道我想要表達的【你所謂的重點】是什麼。

如果沒以上論述之條件,Just up to you ...

================請叫我所謂的重點分隔線================

我的回答可能不會很長。

你妹妹有幾百萬種理由抱怨和反抗你們的決定。

因為那是「你們」的決定。如果不自己付出代價,是無法理解代價的沈重的。

你一直抱著她走,她永遠有理由怪你抱她走錯了方向。

你有資格告訴她人生的歷練,但她有資格不聽。

她的決定很有可能是錯的,但你們要讓她十年之後還是怪你們當初替她挑錯了方向嗎?

如果十年之後,她體會到是她自己的選擇讓她的人生走向不一樣的方向,她可以為了自己的選擇後悔,但她要怎麼替別人的選擇而後悔?

我建議你把你們考慮的原因說清楚之後,就放她自由吧。

但你們不見得要替她付大學的學費。畢竟,這是她第一次付出代價的開始。

Lucifer

================請叫我所謂的重點分隔線================


這是朱大的回信,我看了看,發覺超級合適,所以就截取下來了!

而我也一直以為頻率是一樣的,但接上了示波器之後,發覺其實根本就不是這麼一回事。


人哪,總被情緒給矇蔽了眼睛。

但卻從未跳脫其中,用最不被矇蔽的眼光看待任何事物。

也許太過客觀,也許太過主觀,也許太過理性。

但,總比情緒化而失去了判斷準則而來得好。

不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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