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31 20:37:12鬼雄
民進黨及其禦用媒體大肆未審先判時,台北光點死哪兒去了?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1626108/3/1309954822/20080829202841
說的好,好一句“台北光點就是支持任何人都要勇於與‘罹患失心瘋’的媒體一搏高下”。
可是過去八年來,民進黨及其禦用報紙、電臺、媒體,對其他人作出的未審先判何其多?
將連戰、宋楚瑜、沈富雄、施明德等諸多人士打為“賣台”,這可以算得上是“未審先判”的絕妙例證吧?如果他們真的賣台,請去法院按鈴控告啊。結果呢?沒膽、無能、下作,這些詞用來形容這些罹患“失心瘋”的民進黨及其禦用媒體來説,大概沒有絲毫問題吧?
前兩年有個叫作“王又曾”的臺灣人犯法跑了,怎麽跑的不知道,總之就傳出消息,說“此人在大陸”。於是乎,一群民進黨的文字打手們,加上諸多禦用媒體,紛紛跳出來指責大陸不將王又曾遣返就是違反金門協議。然而,金門協議本身只規定用於“刑事犯罪”,適合王又曾這種經濟犯的情況嗎?當然不適合。可是,這次這些罹患“失心瘋”的民進黨及其禦用媒體,卻都統統來了一個“未審先判”。
(更滑稽可笑的是,儅我向台北光點提出質疑時,卻受到了“刪除留言”“謾駡以對”的回答。
如此不堪的行徑,卻義正詞嚴的說出了“法律優先”“不要未審先判”的堂皇之詞。)
國民黨的“黨產”也可算一例:請問,法院對黨產判決了嗎?沒有。既然沒有,爲何民進黨及其禦用媒體,就已經將其歸為“不當”“非法”“侵吞”?既然尚未宣判,爲何民進黨及禦用媒體竟然可以“詆毀名譽權”?
如此行徑,不見民進黨内有“正義之士”站出來說一句“公道話”。
請問,他們那時死哪兒去了?
說的好,好一句“台北光點就是支持任何人都要勇於與‘罹患失心瘋’的媒體一搏高下”。
可是過去八年來,民進黨及其禦用報紙、電臺、媒體,對其他人作出的未審先判何其多?
將連戰、宋楚瑜、沈富雄、施明德等諸多人士打為“賣台”,這可以算得上是“未審先判”的絕妙例證吧?如果他們真的賣台,請去法院按鈴控告啊。結果呢?沒膽、無能、下作,這些詞用來形容這些罹患“失心瘋”的民進黨及其禦用媒體來説,大概沒有絲毫問題吧?
前兩年有個叫作“王又曾”的臺灣人犯法跑了,怎麽跑的不知道,總之就傳出消息,說“此人在大陸”。於是乎,一群民進黨的文字打手們,加上諸多禦用媒體,紛紛跳出來指責大陸不將王又曾遣返就是違反金門協議。然而,金門協議本身只規定用於“刑事犯罪”,適合王又曾這種經濟犯的情況嗎?當然不適合。可是,這次這些罹患“失心瘋”的民進黨及其禦用媒體,卻都統統來了一個“未審先判”。
(更滑稽可笑的是,儅我向台北光點提出質疑時,卻受到了“刪除留言”“謾駡以對”的回答。
如此不堪的行徑,卻義正詞嚴的說出了“法律優先”“不要未審先判”的堂皇之詞。)
國民黨的“黨產”也可算一例:請問,法院對黨產判決了嗎?沒有。既然沒有,爲何民進黨及其禦用媒體,就已經將其歸為“不當”“非法”“侵吞”?既然尚未宣判,爲何民進黨及禦用媒體竟然可以“詆毀名譽權”?
如此行徑,不見民進黨内有“正義之士”站出來說一句“公道話”。
請問,他們那時死哪兒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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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刀
2008-09-01 11:40:05
看見了吧,當妳同台獨份子打交道時,要準備好剪刀,做什麼用?對付色狼,減少婦女的威脅。
英久
2008-09-01 07:07:05
正在幹妳老母.
滾回大陸去.
我也認為台北光點的文章有些偏差,我有一篇文章就是針對他的冷眼集發的,但是我之後就沒再去看他的文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