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17 10:00:29風城
代客買賣 男吸金詐3億
男子劉明輝利用海外註冊登記的國外公司,在國內大肆招攬投資客,代為買賣外匯交易及海外認購權證,並以優厚的報酬率,吸引國內不少民眾投資,吸金達2、3億元後便避不見面,每位投資人被騙金額至少在160餘萬元台幣以上,台北地檢署上午依詐欺罪嫌將劉明輝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指出,被告劉明輝之所以能詐騙到2、3億元新台幣,主要是其先在英屬維爾群島註冊登記「斯威登公司」,即對外稱該公司是英國皇家蘇格蘭銀行與西方電信集團等外資所籌備、集資參與的公司,財力雄厚,專門為投資人代為買賣外匯與海外認購權證等交易。另外,被告並偽造外國人士的資料,佯稱係「斯威登集團」在台的負責人,讓國內投資客信以為真。
被告並以投資說明書指出,每位投資人的投資基本金額為美金5萬元,若公司獲利,投資客獲得60%的利潤,公司分40%利潤,如果投資失利達20%,公司便停止代客買賣,並將投資所剩的金額80%償還投資人,另公司並為投資人分攤10%損失。
被告劉明輝為取信投資客,都要求投資人將資金匯入香港地區該集團的「上海匯豐銀行」帳戶,初期並由銀行以該集團的名義,匯款給投資人投資報酬金,誘使投資人信以為真,紛紛將資金匯款到香港該銀行後,被告劉明輝即將這些資金再轉入個人帳戶佔為已有。據檢方調查,被告劉明輝一開始,會給予投資人一些甜頭,隨後便不再理會,當投資人要求解約,即避不見面。
檢方調查指出,被告劉明輝之所以能詐騙到2、3億元新台幣,主要是其先在英屬維爾群島註冊登記「斯威登公司」,即對外稱該公司是英國皇家蘇格蘭銀行與西方電信集團等外資所籌備、集資參與的公司,財力雄厚,專門為投資人代為買賣外匯與海外認購權證等交易。另外,被告並偽造外國人士的資料,佯稱係「斯威登集團」在台的負責人,讓國內投資客信以為真。
被告並以投資說明書指出,每位投資人的投資基本金額為美金5萬元,若公司獲利,投資客獲得60%的利潤,公司分40%利潤,如果投資失利達20%,公司便停止代客買賣,並將投資所剩的金額80%償還投資人,另公司並為投資人分攤10%損失。
被告劉明輝為取信投資客,都要求投資人將資金匯入香港地區該集團的「上海匯豐銀行」帳戶,初期並由銀行以該集團的名義,匯款給投資人投資報酬金,誘使投資人信以為真,紛紛將資金匯款到香港該銀行後,被告劉明輝即將這些資金再轉入個人帳戶佔為已有。據檢方調查,被告劉明輝一開始,會給予投資人一些甜頭,隨後便不再理會,當投資人要求解約,即避不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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