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27 22:07:46卓祐希

不夠...可惜

詹姆士狄恩。幾年前突然喜歡他,在台北專賣明星照片的地方,發現他那張雨天豎起大衣領子,漫步在紐約街頭的有名照片。可是有一個人高,含框要價一千塊。雖然不算太貴,但是我實在無法扛著擠電車,只好放棄。後來我買到他的日文版寫真集,因為日本人很喜歡他,所以有很多版本發行。台灣人搞不清楚他已經死掉的人佔大部份。
他跟瑪麗蓮夢露都是1950年代的美國影星代表人物。他26歲時開保時捷參加賽車事故撞死了。瑪麗蓮夢露也在36歲時自殺身亡(但是他殺或用藥過量眾說紛紜)。他們兩個人死得很早,活著的時候據說也不快樂。世人對他們懷念特別多,也許是某種悲劇英雄的氛圍所致。
人對於『未完成』或『早逝』的事物,似乎因為惋惜而產生特殊情感。
偶爾聽人說,某某人才17 歲就死了。唉,可憐。
收到訃聞時習慣性先看逝者年紀。「喔,活到90,也夠了」。其實還不都是一條命,七歲跟七十歲都一樣。光拿死亡來做比喻顯得太陰暗。
那就結婚來說好了。「唉呀!17歲就結婚,太早啦!怎麼不多玩幾年(尤其是美女)」「喔,27歲囉,終於嫁掉了,恭喜!!(尤其是長得很滯銷的女人)」。
總之就是一種【不足夠】的情緒在作怪。
當覺得不夠……才會產生【可惜】的想法。所以沒有結果,或是伸手也搆不著的戀情,才份外美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