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7-29 15:55:59葛蘭特
〈NBA縱論〉我看超級湖人隊
在任何職場、任何時間、任何地點,「換手」絕對是一門學問,換得好,可以幫公司或這個團體業務蒸蒸日上,換得不好,可能就換來了一場噩夢。
NBA也是如此。
今年暑假,當二零零二~二零零三年的球季結束不久,七月十六日,NBA聯盟開放自由球員交易,雖然連著幾天有不少球隊完成換血工作,但最受矚目的,無疑仍是湖人隊,竟以低價,找來了五星級的球員:原來在爵士隊擔任老大的「郵差」馬龍與公鹿隊任場上教練(第一控球後衛)的「手套」培頓。
湖人隊當然也不是沒有損兵折將,他們把前幾年一直擔任最後救火員,常常在最後一秒,一槍讓對手斃命的歐瑞(Robert Horry)送到了馬刺。
湖人隊在馬龍與培頓進來後,不需要球評來欽點,三歲小孩都知道先發五虎將是「俠客」歐尼爾、「小飛俠」布萊特、「郵差」馬龍與「手套」培頓,一、二、三、四,還有一個?其實不重要,第五個隨便找個觀眾在旁邊,球隊一樣能贏球……
這個陣容,的確嚇人,就像「魔鬼終結者」裡液態金屬機器人,如果現實中出現這樣的機器人向你索命,大概只能束手,「算了,我命休矣!」
但NBA裡,可不這麼簡單,你會找強將,我也可以找猛張飛。馬刺收進歐瑞,同時還從國王隊找來土耳其的「喬登」土克魯(Hedo Turkoglu),又從溜馬盤來鋒衛搖擺人莫瑟(Ron Mercer),而國王隊也不差,從溜馬隊換進中鋒米勒(Brad Miller);溜馬則換回國王中前鋒波拉德(Scot Pollard)與馬刺前鋒費瑞(Danny Ferry)。
一來一往間,大家都組成了比上一季更堅強的陣容,但一般咸認,被台灣媒體暱稱為湖人隊的「F4」人組,百分之百、穩當、絕對、肯定是下個球季的總冠軍。
是這樣嗎?
我有不同的看法。
首先,我得承認,湖人隊的F4,的確夠嗆,記得馬龍與培頓才剛表達願意降價與湖人隊簽合約時,「俠客」歐尼爾就高興得不得了,他說:「我原來只是要求球隊補強陣容,沒想到,他們給我換了個核子武器。」
但,在球場上,除了拿有形的強大武器將對手轟死之外,還有很多無形的戰力會影響整個比賽結果。如果你拿著核子武器準備上場,但武器卻在你身上「膛炸」,或者,你的戰友在你背後向你開槍……,握著核武的你,還有多少勝算?
有了F4的湖人隊……我覺得,就有這類的隱憂。
先看回去歐尼爾那句話,他說,球隊「幫他」換了核武,意味著,在歐尼爾心裡,這還是他的球隊。且不說馬龍與培頓,光是布萊特的心裡,可能就要打一個結,前兩年,媒體曾爆出布萊特與歐尼爾爭做湖人頭頭的事,歐尼爾的觀念是,「這個球隊沒有我,禁區就無人捍衛,贏球也不可能,更何況,我的資歷與年紀都比布萊特高。」布萊特則認為,「我尊重你是『大老』,但我年輕,潛力最雄厚,『老大』是我。」
這件事雖然在「禪師教頭」傑克森的出面說項上平息,並且仍無礙於他們三連霸,但我相信,這事在歐尼爾與布萊特心中的疙瘩不會輕易除去。
現在加了「郵差」馬龍與「手套」培頓進來,變數真的很多,馬龍在爵士隊時,一直沒有人敢挑戰他老大的地位,即使史塔克頓,也一直安於做馬龍的副手;超音速隊則在肯普離開後,就成了「培頓的球隊」,兩個「老大」與另兩個「老大」在湖人隊,誰才是真正的「老大」?
表面上看,只要大家了解「總冠軍」才是最後的目的,各退一步就好了;但「老大」這回事,遠沒有那麼簡單,不是誰退一步就能輕易解決的。這牽涉到戰術以誰為中心。
如果大家尊重馬龍的資格老,那麼湖人隊玩了起碼三年的「三角戰術」勢必要為馬龍一人重新打造,至少要重新演練爵士隊的成名利器:「擋切戰術」(Pick & Roll),而「擋切戰術」,除了馬龍外,最適合控衛與他協調,這時,培頓(如果他沒意見)就必須站出來配合,但擋切戰術有個特點,它是「半場戰術」的一環,換言之,對布萊特這樣擅於快攻的球員,將很難有所發揮。
如果讓「俠客」當老大,那麼禁區打法,或者「內壓外投」(inside-out)的戰術,勢必要成為主流,這一來,馬龍將只能在四十五度角等待機會,布萊特可能會是進攻的第二種選擇,而培頓只會扮演把球帶到前場就可以回家睡覺的角色。
當然,培頓速度夠,傑克森教練依然可以讓「三角戰術」繼續在「F4」中發揚,但馬龍的速度能否趕得上(他畢竟不年輕,況且,這幾年他只能打半場戰術的事實也無可爭辯),是很大的問題,如果不能趕上,又不能以他做進攻的第一選擇,就算馬龍沈得住氣,我仍然懷疑,這樣的馬龍,功力還能保留幾成?
九六~九七球季「惡漢」巴克利到火箭,也遇到了誰是老大的問題,結果,還是「非洲天王」歐拉朱萬說了算,於是,打著打著,巴克利依然無所發揮,縱使還有著名的「滑翔人」崔斯勒在側,三個強將在西區冠軍賽,依然被馬龍與史塔克頓「兩人球隊」的爵士隊魔音傳腦,失速墜毀。
九八~九九球季,崔斯勒退休,又找來了剛從公牛帶槍投靠、活蹦亂跳的皮朋,照理說,戰力有增無減,奈何,還是在第一輪就被湖人打掛!
當年,火箭的皮朋曾跟媒體感歎:「火箭隊好像是花錢請我來球場上看其他球員打球的。」
下個球季的湖人隊,所碰到的問題很類似。
相對的,馬刺早已是「鄧肯的球隊」,盤來的歐瑞、土克魯、莫瑟,戰力夠強,在原球隊本來也就不是「老大」,到了馬刺,只有聽命的份,國王隊新到的米勒,在溜馬時,前面擋著個小歐尼爾(Jermaine O'Neal)與另一個米勒(Reggie Miller),哪敢造次,因此,他們可以在原本的隊型上,調整戰力,沒有「心結」的問題。也就如同,「小蟲」羅德曼(Dennis Rodman)是猛張飛,但他在九五年到公牛之前,不論是在活塞(有湯瑪斯、杜瑪斯、連比爾)、或在馬刺(有『海軍上將』羅賓遜),都不是「老大」,否則,依他的個性,他去了公牛,肯定會先把喬登搞毛。
因此,有了「F4」的湖人隊是否一定能吃香喝辣,說實話,我持保留。日前,湖人隊又找來了前公牛王朝的重要成員「眼鏡俠」格蘭特(Horace Grant),與馬龍年紀相若,但格蘭特不貪功,我覺得,反而更適合擔任湖人隊的先發大前鋒,讓馬龍替補,但這一來,馬龍怕不要當場變臉,於是格蘭特再怎麼擁有當今少有人注意的隱性戰力(即帳面數據上看不到的功能,例如幫隊友掩護得分,自己卻沒有任何數字上的進帳),也只能繼續待板凳上當他的啦啦隊。
現在又增添了一個變數:布萊特的性侵害案件。
依美國的司法制度,這案子起碼拖上大半年,就算最後證明布萊特無罪,他在球場上的心情是否受影響,也是個關鍵。
若是布萊特最後被判有罪,那麼,在馬龍在場上形同「廢」了的情況下,湖人隊一下子變成為歐尼爾加培頓的「兩人球隊」,不就像「魔鬼終結者」裡的液態金屬機器人,跌到了熔爐裡?……
這樣的湖人隊,還能嚇誰?
(*)運球者為「手套」培頓。
NBA也是如此。
今年暑假,當二零零二~二零零三年的球季結束不久,七月十六日,NBA聯盟開放自由球員交易,雖然連著幾天有不少球隊完成換血工作,但最受矚目的,無疑仍是湖人隊,竟以低價,找來了五星級的球員:原來在爵士隊擔任老大的「郵差」馬龍與公鹿隊任場上教練(第一控球後衛)的「手套」培頓。
湖人隊當然也不是沒有損兵折將,他們把前幾年一直擔任最後救火員,常常在最後一秒,一槍讓對手斃命的歐瑞(Robert Horry)送到了馬刺。
湖人隊在馬龍與培頓進來後,不需要球評來欽點,三歲小孩都知道先發五虎將是「俠客」歐尼爾、「小飛俠」布萊特、「郵差」馬龍與「手套」培頓,一、二、三、四,還有一個?其實不重要,第五個隨便找個觀眾在旁邊,球隊一樣能贏球……
這個陣容,的確嚇人,就像「魔鬼終結者」裡液態金屬機器人,如果現實中出現這樣的機器人向你索命,大概只能束手,「算了,我命休矣!」
但NBA裡,可不這麼簡單,你會找強將,我也可以找猛張飛。馬刺收進歐瑞,同時還從國王隊找來土耳其的「喬登」土克魯(Hedo Turkoglu),又從溜馬盤來鋒衛搖擺人莫瑟(Ron Mercer),而國王隊也不差,從溜馬隊換進中鋒米勒(Brad Miller);溜馬則換回國王中前鋒波拉德(Scot Pollard)與馬刺前鋒費瑞(Danny Ferry)。
一來一往間,大家都組成了比上一季更堅強的陣容,但一般咸認,被台灣媒體暱稱為湖人隊的「F4」人組,百分之百、穩當、絕對、肯定是下個球季的總冠軍。
是這樣嗎?
我有不同的看法。
首先,我得承認,湖人隊的F4,的確夠嗆,記得馬龍與培頓才剛表達願意降價與湖人隊簽合約時,「俠客」歐尼爾就高興得不得了,他說:「我原來只是要求球隊補強陣容,沒想到,他們給我換了個核子武器。」
但,在球場上,除了拿有形的強大武器將對手轟死之外,還有很多無形的戰力會影響整個比賽結果。如果你拿著核子武器準備上場,但武器卻在你身上「膛炸」,或者,你的戰友在你背後向你開槍……,握著核武的你,還有多少勝算?
有了F4的湖人隊……我覺得,就有這類的隱憂。
先看回去歐尼爾那句話,他說,球隊「幫他」換了核武,意味著,在歐尼爾心裡,這還是他的球隊。且不說馬龍與培頓,光是布萊特的心裡,可能就要打一個結,前兩年,媒體曾爆出布萊特與歐尼爾爭做湖人頭頭的事,歐尼爾的觀念是,「這個球隊沒有我,禁區就無人捍衛,贏球也不可能,更何況,我的資歷與年紀都比布萊特高。」布萊特則認為,「我尊重你是『大老』,但我年輕,潛力最雄厚,『老大』是我。」
這件事雖然在「禪師教頭」傑克森的出面說項上平息,並且仍無礙於他們三連霸,但我相信,這事在歐尼爾與布萊特心中的疙瘩不會輕易除去。
現在加了「郵差」馬龍與「手套」培頓進來,變數真的很多,馬龍在爵士隊時,一直沒有人敢挑戰他老大的地位,即使史塔克頓,也一直安於做馬龍的副手;超音速隊則在肯普離開後,就成了「培頓的球隊」,兩個「老大」與另兩個「老大」在湖人隊,誰才是真正的「老大」?
表面上看,只要大家了解「總冠軍」才是最後的目的,各退一步就好了;但「老大」這回事,遠沒有那麼簡單,不是誰退一步就能輕易解決的。這牽涉到戰術以誰為中心。
如果大家尊重馬龍的資格老,那麼湖人隊玩了起碼三年的「三角戰術」勢必要為馬龍一人重新打造,至少要重新演練爵士隊的成名利器:「擋切戰術」(Pick & Roll),而「擋切戰術」,除了馬龍外,最適合控衛與他協調,這時,培頓(如果他沒意見)就必須站出來配合,但擋切戰術有個特點,它是「半場戰術」的一環,換言之,對布萊特這樣擅於快攻的球員,將很難有所發揮。
如果讓「俠客」當老大,那麼禁區打法,或者「內壓外投」(inside-out)的戰術,勢必要成為主流,這一來,馬龍將只能在四十五度角等待機會,布萊特可能會是進攻的第二種選擇,而培頓只會扮演把球帶到前場就可以回家睡覺的角色。
當然,培頓速度夠,傑克森教練依然可以讓「三角戰術」繼續在「F4」中發揚,但馬龍的速度能否趕得上(他畢竟不年輕,況且,這幾年他只能打半場戰術的事實也無可爭辯),是很大的問題,如果不能趕上,又不能以他做進攻的第一選擇,就算馬龍沈得住氣,我仍然懷疑,這樣的馬龍,功力還能保留幾成?
九六~九七球季「惡漢」巴克利到火箭,也遇到了誰是老大的問題,結果,還是「非洲天王」歐拉朱萬說了算,於是,打著打著,巴克利依然無所發揮,縱使還有著名的「滑翔人」崔斯勒在側,三個強將在西區冠軍賽,依然被馬龍與史塔克頓「兩人球隊」的爵士隊魔音傳腦,失速墜毀。
九八~九九球季,崔斯勒退休,又找來了剛從公牛帶槍投靠、活蹦亂跳的皮朋,照理說,戰力有增無減,奈何,還是在第一輪就被湖人打掛!
當年,火箭的皮朋曾跟媒體感歎:「火箭隊好像是花錢請我來球場上看其他球員打球的。」
下個球季的湖人隊,所碰到的問題很類似。
相對的,馬刺早已是「鄧肯的球隊」,盤來的歐瑞、土克魯、莫瑟,戰力夠強,在原球隊本來也就不是「老大」,到了馬刺,只有聽命的份,國王隊新到的米勒,在溜馬時,前面擋著個小歐尼爾(Jermaine O'Neal)與另一個米勒(Reggie Miller),哪敢造次,因此,他們可以在原本的隊型上,調整戰力,沒有「心結」的問題。也就如同,「小蟲」羅德曼(Dennis Rodman)是猛張飛,但他在九五年到公牛之前,不論是在活塞(有湯瑪斯、杜瑪斯、連比爾)、或在馬刺(有『海軍上將』羅賓遜),都不是「老大」,否則,依他的個性,他去了公牛,肯定會先把喬登搞毛。
因此,有了「F4」的湖人隊是否一定能吃香喝辣,說實話,我持保留。日前,湖人隊又找來了前公牛王朝的重要成員「眼鏡俠」格蘭特(Horace Grant),與馬龍年紀相若,但格蘭特不貪功,我覺得,反而更適合擔任湖人隊的先發大前鋒,讓馬龍替補,但這一來,馬龍怕不要當場變臉,於是格蘭特再怎麼擁有當今少有人注意的隱性戰力(即帳面數據上看不到的功能,例如幫隊友掩護得分,自己卻沒有任何數字上的進帳),也只能繼續待板凳上當他的啦啦隊。
現在又增添了一個變數:布萊特的性侵害案件。
依美國的司法制度,這案子起碼拖上大半年,就算最後證明布萊特無罪,他在球場上的心情是否受影響,也是個關鍵。
若是布萊特最後被判有罪,那麼,在馬龍在場上形同「廢」了的情況下,湖人隊一下子變成為歐尼爾加培頓的「兩人球隊」,不就像「魔鬼終結者」裡的液態金屬機器人,跌到了熔爐裡?……
這樣的湖人隊,還能嚇誰?
(*)運球者為「手套」培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