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確定了!經建會通過淡海輕軌運輸系統案
行政院經建會於2013年1月7日委員會議中,討論通過交通部陳報「淡海輕軌運輸系統」綜合規劃案,未來應可提供淡海新市鎮聯外綠色、低碳、便利之大眾運輸服務,以紓解淡水既有發展區交通壅塞、提高淡水觀光遊憩品質。
該案緣起於交通部為落實淡海新市鎮聯外系統改善計畫,達到新市鎮開發與紓解市中心人口成長壓力之目的,前於2010年間即提報該案可行性研究至行政院,並奉行政院2010年6月8日核定在案,交通部爰賡續辦理完成這次綜合規劃在案。
該計畫係為達提供淡海新市鎮至台北都會區走廊快捷運輸之目的,並兼而於初期能吸納舊市區既有之運輸需求市場,提高財務計畫之可行性,交通部建議以整合綠山線與藍海線之整體路網為建設方案,評估整體路網總經費約153.06億元(當年幣值),路線全長約13.99公里,設20座車站,1座機廠。整體路網預訂分為兩期推動,第1期路網興建綠山線與藍海線G6站至漁人碼頭路段;第2期路網興建藍海線由漁人碼頭至淡水站路段。
依交通部評估,該計畫完成後,可提供淡海新市鎮聯外綠色、低碳、便利的大眾運輸服務,以紓解淡水既有發展區之交通壅塞、提高淡水觀光遊憩品質。
經建會委員會結論:為提供淡海新市鎮聯外綠色、低碳、便利之大眾運輸服務,並兼而紓解淡水既有發展區之交通壅塞、提高淡水觀光遊憩品質,交通部規劃以分期方式推動輕軌運輸系統建設。
該案既經交通部協調新北市政府允諾擔任後續建設及營運主管機關、自負後續營運盈虧之責,原則支持,計畫名稱同意修正為「淡海輕軌運輸系統」綜合規劃。另請內政部配合該案建設同時完成淡海新市鎮特定區相關土地開發計畫,期能透過財務、土地開發及交通建設之時程整合等,有效提升計畫效益。